“今天你红梅婶来了,说了青笛和周森的事儿。”
“他俩?”
田野本来漫不经心的态度,马上变成了一本正经。
“青笛去周家教她做菜,红梅惦记上了。她总想尽快抱孙子,村里其他的姑娘又看不上。”
水仙婶撇撇嘴,两个手揣在袖子里问儿子,“你和周森是好兄弟,觉得咋样?他俩般配不?”
“我又不是周森肚子里的蛔虫。”田野耷拉着眼皮,闷声道。
“行吧,既然你没啥意思,那我去找青笛。”水仙婶边说边往外走,眼睛的余光还在观察儿子的反应。
臭小子,知子莫若母,看你能嘴硬到什么地步。
“哎呀周森长得又高又帅,年纪轻轻已经当上了村里的小队长。青笛漂漂亮亮还有文化,我瞅着他俩很般配哎。”
水仙婶笑得合不拢嘴,仿佛自己马上就会成就一段佳话。
“妈,你又没问过青笛的意见,也许她不喜欢周森那种性格的。”
田野心乱糟糟的,眼神闪躲虚空。
“所以啊,我现在去问问她,顺便帮森小子美言几句!”水仙婶抿起嘴,表情得意的笑了会儿。
眼瞅着儿子的脸从青过渡到了白色,然后黑成锅底。
“你到底是我妈,还是周森的妈!”
“儿子,是你红梅婶主动来拜托我的。促成一段婚姻,积德积福。”
水仙婶非常无辜地摊手,“哎,我也喜欢青笛,可是不能强人所难,逼你喜欢她呀。”
田野瞬间无语至极,他终于听出了老妈的小心思。
这哪里是给周森找对象,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。
向来玩世不恭的人,此时心里有头小鹿在乱撞,砰砰直跳。
目光触及到老妈的眼睛,田野狠狠咬了咬牙。
“我也喜欢青笛,如果你想让她成为你的儿媳妇,就不要再去插手这件事。
周森那边……反正最后得看青笛的意见。”
田野性子是痞,但还不至于混不吝到夺人所爱,而且对方还是自己的好兄弟。
终于听到盼望的回答,水仙婶美得冒泡,笑呵呵地点头,“儿孙自有儿孙福,我才不愿意去管呢。”
临走前,还不忘记叮嘱田野,“你和周森比起来,他更稳重成熟,讨女孩子喜欢的。所以青笛如果真喜欢他,你不要生气哈。”
“……”
田野心里骂骂咧咧。
他还以为老妈回头是想替自己打气加油,原来是为了灭田家人的威风,涨周家的志气。
儿子脸涨成了猪肝色,水仙婶见事不好,赶紧脚底抹油溜之大吉。
乖乖嘞,臭小子的脾气又见长,真担心会把小丫头给吓跑了。
良久之后,田野才恢复了平静的心情,从屋里钻出来。
田守粮跑去老书记家串门,按照惯例是半夜才回来,所以堂屋只有沈青笛在泡脚。
两只白皙圆润饱满的小脚踩在脚盆里,不知道水里加了什么,有股淡淡的奶香味儿。
沈青笛从容淡定的说,“盆里倒了点泡脚药粉,冬天可以防止干裂。”
其实是她趁田野娘俩说悄悄话的时候,从空间掏出一包牛奶味的泡脚球。
东北的风实在太厉害了,天天出去干活,一双小脚根本扛不住折腾。
不能只把心思放在手和脸上,所以沈青笛开始了雷打不动的脚浴。
等搬回知青点,她再每天睡觉时贴上两张脚膜。
“咱们在大队院开会时,红梅婶来过了,想让你和周森相亲。”
田野开门见山,直接把窗户纸捅破了。
“怎么可能,胡闹。”
沈青笛反应很大,惊讶到在盆里跺脚,水溅了出来。
她能确定周森是不知道红梅婶来田家的。
否则在大队院开会时,周森就不会跟没事人似的。
“所以,你不喜欢他,也不会同意?”田野眼里闪过一丝惊喜,堵在心口的大石头终于可以搬走了。
“当然了,喜不喜欢是另一码事,重点我才刚满十八岁!”
沈青笛大呼荒唐,好不容易来七零体验风土人情,这还没过上半年,就准备把她嫁出去?
拥有宝贝空间,不缺吃不缺喝。里面有广阔的土地,想种什么种什么,也不用担心工分问题。
甚至她还可以睡在小别墅里,躺在浴缸里泡奶澡。
才十八岁,在前世那就相当于花季年龄,要吃好喝好没烦恼。
她才不要早早进入婚姻的坟墓里,然后稍不留意生几个崽崽,相夫教子其乐融融?
当然,这是她自己临时的想法罢了。
谁也没办法保证后来的事情,也许睡一觉醒来,就很想结婚生子了。
“城里跟你这么大岁数的女孩应该都是这么想的,只有乡下才会不到二十岁就着急。”
田野笑得脸上洋溢着浓浓的窃喜,顺着沈青笛的话往下说,“那你千万要记住,别被周森几句话给拐跑了。”
“嘁,我以后的老公肯定是我心甘情愿嫁过去的,而不是别人认为合适把我俩捏到一块。”
脚泡好了,沈青笛用擦脚巾慢慢的擦拭,声音清脆的说。
田野若有所思地眨眨眼,不知道在考虑什么。
直到沈青笛准备进屋歇息了,他还愣在原地一动不动。
“田野,我回去睡了。”拿手戳戳他的胳膊,沈青笛打声招呼,好几秒没等到男人的回答后才掀开门帘进了东屋。
水仙婶睡得正香,微微发出呼声。
蹑手蹑脚地爬上炕,沈青笛调整好舒服的姿势,闪身进了空间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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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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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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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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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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