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年他们夫妻俩在村里时,也就是与这兄弟俩,来往得比较多,关系也是最好的,至于其余像他们这般年纪的人,大多数都不在了,也就是少数身体比较硬朗的,如今还健在。
而沈红果与卢言清夫妻俩回到村里的消息,也像长翅膀似的,飞快的在村里传开了。
“爹,爹,我姑姑回来了,你快去看看啊!”
沈金宝的儿子沈大壮,咋咋呼呼的从外面跑回来,一叠声的叫唤着。
坐在屋檐下,嘴里吧嗒着旱烟的沈金宝,眼皮子都没掀一下。
反倒是在厨房里忙活的老妇人金氏,从厨房里冲出来,大着嗓门嚷嚷道:“是沈红月又来打秋风来了吗,给老娘赶走,就没见过她这样不要脸的。”
沈大壮却是急忙道:“不是她,不是沈红月,是另外一个姑姑,就是在京城做大官的那个,他们都回来了。”
沈金宝听得眼睛猛的一睁,但随即眼里的精光又黯淡了下去,当年他年纪还小,却也知道这个姐姐,可不是好惹的,当初他可是家里的金疙瘩,宝贝得跟什么似的,她还不是说动手就动手,可没少揍他。
要说他对沈红果,可没什么好印象,但随着卢言清一步步高升,官做得越来越大,沈家也跟着沾了些光,虽没得到什么别的好处,但在村里,却也没人敢明着欺负他。
当然,他也没敢仗着这层关系做些什么,不然沈金山就要出手收拾他了。
想到这些,他就很是气闷,沈金山还隔了一层呢,他才是沈红果的亲弟弟,但谁叫当年他娘不做人,把人给得罪狠了,连带着他这个儿子,都不招人待见。
金氏一听这话,原本一脸凶狠的脸上,神情顿时就松缓下来,慢慢变成了笑模样:“哎呦,是京城做官太太的那个姑奶奶啊,那可真是贵客啊,你这傻子,怎么不把人给迎回家来?”
沈大壮嘴一撇,道:“哪还用我去迎啊,人家直接去了沈金山家里,看着不像有我们什么事的样子。”
沈金宝也趁机开口道:“快收起你那副嘴脸,人家才看不上我们。”
他当年可被沈红果打得不轻,这么多年过去,有时候午夜梦回时,还吓得一个哆嗦呢,他才不想凑上去看人白眼。
金氏是屠夫家的女儿,还在闺中时就传出凶名,到了年纪也没人上门提亲,无人敢娶,沈家日渐落魄,沈金宝说媳妇颇为艰难,拖到年岁不小了,赵氏有些着慌,半点不敢挑剔,娶了金氏过门。
从她进门之后,就当家做主,赵氏和沈老二,完全不敢说话,沈金宝那些娇惯脾气,也被金氏一通好收拾,慢慢有了点样子,但他本人仍是没多少本事,只是一家人吃喝不愁罢了。
听到沈金宝这丧气话,金氏就气不打一处来,村里多少人家都把日子过起来了,而他们家呢,背后还有这么一门富贵亲戚,却硬是把日子过成这样,往日离得远,也不好说什么,现在人家都回村里来了,他还要把人往一边推不成?
“呸,你这个没出息的老东西,都怪你那老娘不做人,好好一家子骨肉,硬是闹成现在这般模样,但凡对人好些,咱们也不至于一点光也沾不着。”
说到这个金氏就觉得生气,同样是姓沈的,一家子兄弟,人家沈金山、沈江河这两家,那日子过得多红火,财源广进,人丁兴旺,再对比自家,翻遍了家里,也拿不出三瓜两枣出来。
“娘,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,你倒是说说,我们现在怎么办?”沈大壮连忙打断道。
现在最要紧的事,不是跟回村来的姑姑,打好关系吗,但凡从人家手指缝里漏出点东西来,都够他们吃喝不尽的了。
“说得对,这是咱们家的姑奶奶,就该接回来才是,没道理住在别人家,那沈金山再如何,也是隔了一层的不是,还是咱们家更亲。”
“可不就是这个道理,娘,咱们这就过去?”沈大壮眼巴巴的问道。
“去去,这就去。”
沈金宝有些不乐意:“你们尽管去,我可不去。”
“你说你这人,怎么就这么犟啊,几十年前的事了,人家还能记恨这个,怎么说也是一家子,是你嫡亲的姐姐,知道人回村来了,你连看都不去看一眼不成?”金氏越发嫌弃起来。
“爹,娘说得对,走走走,咱们这就过去。”
娘俩一边一个,扯着沈金宝就往外走。
沈红果抬眼看着站在堂前的一家三口,盯着沈金宝多打量了几眼,当年她还没出嫁时,沈金宝就是赵氏的病根子,什么好吃好喝都供着他,长得那叫一个白白胖胖。
这么多年过去,当年的胖小子,已经变成个干瘦老头了,白发苍苍满脸皱纹,看上去,竟是跟比他大十来岁的沈金山差不多。
沈金宝一言不发,佝偻着站在那里,垂着眼眸。
倒是金氏,满脸堆笑,很是热情模样:“知道姐姐、姐夫回村来,我们特意过来迎接的,家里都有空屋,已经打扫干净,金山大哥这边,宅子是大,但人也多,住着难免有些挤,姐姐、姐夫不如回家住去,我们那边也清静。”
“倒也不必麻烦,我们在村里也有屋子,这么多年没有住人,但大哥日常也有看护着,屋子打扫一下也能住人,就不必麻烦你们了。”
她跟沈金宝的缘份,也就到这里,实在没必要再有什么牵扯。
金氏有点失望,但也没敢强求,这位姐姐一看就不是凡人,那气度,那雍容华贵……是她平生仅见,在她面前,不自觉就变得规规矩矩起来,半点不敢放肆。
“如此,那姐姐、姐夫得闲了,就来家里坐坐,或是家里差什么东西,让人来知会一声,都是自家人,实在不必客气。”
沈红果静静听着,冷眼看这金氏,倒是比当初的赵氏强不少,对她倒也并无什么恶感,让人给备了一份礼,便将人打发走了。
人走了,沈金山便与她说了说沈金宝一家的情况:“金氏是个会过日子的,这一家子要不是有她在,怕是早就过不下去了,沈金宝原本还有些坏脾气,后来被收拾服贴了,日子倒也勉强能过。”
沈红果微微一笑,对此并不在意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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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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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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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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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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