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她在自己以前的社会里学到的经验,平时又没什么大事,天天开那么多会,都是浪费大家时间,还不如利用这时间多干点实事呢。
为这事,内阁的几个要员还劝过她,说先帝在位那么多年,只要在京一天,几乎每天都上早朝。
元景才刚上任,就改成了三天一早朝,这会儿让大家都觉得她不够勤劳。
元景不在乎这些闲言碎语,坚持自己的意见,有事就私下来找她就行。
由于这个内阁成员里,萧云谏和元奇都是对元景的话言听计从,其他人也就是劝劝,不听也拿她没办法。
今天不是要上朝的日子,于是元景直接到了兵部,其他部门的人听到消息也急忙先到了兵部等候,想目睹一下自行车的风采。
兵部所有人知道元景要来,已经把所有生产好的自行车都准备好等待检验。
“参见皇上。”文武百官齐刷刷在门口迎接。
“免礼,把你们的自行车都拿出来给朕看看。”元景边说边往里走,并没有理会那么多的文武百官,她现在只想看看自行车成品。
没多久就走到了改造兵器的试验基地的院子里,摆了一整排的自行车。
款式比较古板,但是比元景预想中的好太多了。
她吩咐下人去给她推了一辆出来,在众人的注视下,她轻松的骑行起来。
院子里要么就是青石板地面,要么就是泥土,都没有像水泥路那么平整,多多少少还是影响了一些速度。
元景转了几圈后在萧云谏面前停了下来,“这个车如果是在咱们刚修的水泥路上或许会更快。”
而且这还跟骑行人的体力有关,她的体力一般,要是换着那些体力好的士兵或许还能更快。
萧云谏的喜悦都写在了脸上,最后只说了两个字,“很好。”
周围也是议论纷纷,大家都在夸赞这自行车的神奇之处,竟然不用马拖着就能自己跑起来了。
大魏的战马跑的速度都不是很快,有了这个自行车,到时候给所有的步兵都配上,那将会大大的加快了行军的速度。
只可惜,目前好像就是只有皇上一个人会骑啊,这咋办?
元景今天过来,也特意是来教大家骑车的,她也懒得去解释自己是怎么会的,元夏问过,她敷衍的来了一句,“天生就会。”
现在她都是皇帝了,这些无关痛痒而且还有帮助的习惯也不怕别人知道,现在不是她去适应这个世界,而是这个世界渐渐的来适应她了。
“找二十个骑术好的人过来。”元景对兵部尚书命令道。
骑马技术好的平衡感也会好一些,学的要快一些。
于是很快就找来了二十个骑马技术最好的士兵过来,一人发了一辆自行车。
元景给他们每个人都还派了两个人在旁边扶着,现在就相当于一辆自行车有三个人在负责,一个骑,俩人扶。
元景则骑在他们的最前面,带着大家一起动,“来,大家跟着一起动,先左脚,踩起来,再右脚,往前踩,保持平衡……”
元景就这样带着他们走了两圈,已经有两个领悟力比较强的已经学会了。
“啊,我会了,我已经能自己走了。”学会的士兵很是兴奋,第一次见到不用马完全靠自己骑走起来的车。
终于,有人会了,大家也都看到了希望,说明这一批自行车真的全都可以自己走起来。
那接下来,就由会的去教不会的,这样下去很快大家都会了。
围观的众人都感觉到是见证到了历史性的时刻,激动的跪下磕头,“圣上英明!”
虽然这自行车是兵部造出来的,但是肯定是皇上要求往这方面发展,才有的成果。
萧云谏是最先听到元景这个提议的,只是当时的他难以想象这自行车做出来的效果,没想到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。
他着那么多人骑着自行车,立马就做出了一个决定,跟元景说道,“陛下,我觉得咱们可以开始修第二条水泥路了。”
原本元景是计划等第一条水泥路从京城修到金陵的,成功了以后,再开始修第二条,京城到鲁地的。
第一条是为了发展大魏的经济,第二条则是为战事做好准备。
现在自行车都已经产出来了,是到了该提升军力的时候了。
目前大魏的北方北狄属于游牧民族,没有固定的居所,所以一直都不是各国争相讨伐的对对象。
上次被镇北王痛击,十几年内应该不会再起什么动作了。
西南的邻国是羌国,上次差点被灭了,为了顾全大局,最后元景才收了手。
西北是梁国,次次跟大魏作对,元景最近在发展经济没空收拾他,等一旦缓过神来,第一个要打的就是梁国。
南边是韩国,他们的命脉(水源)如今被大魏拿捏着,所以也不足为惧。
东边的鲁地已经被收回,但是鲁地过去,才是真正的世洲大陆的腹地。
其中交通枢纽经济要塞的陈国已经被北齐收复,北齐的实力就涨了一番。
北齐的南边是南齐,过去还有一个燕国。
所以,大魏如今想要长远来看,不管是要出手还是预防,修一条到鲁地的快速通道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可是,目前劳动力有限。如今年轻力壮的都被排到前线去当兵了,后来又招了一批来修京城到金陵的路。
现在再招人,估计没有那么容易了。
想到这里,元景立马通知把刑部尚书杨严给叫了过来,“杨爱卿,现在正是大魏需要用人之际,人手缺乏,回头你直接把牢里的犯人都放出来去修路。”
她记得以前秦始皇都是用犯人去干苦力的,脚上还绑了跟铁锁链,旁边还有衙役在守着,怎么可能跑得了。
“殿下慎重啊,那些可都是死刑犯,放出来会出事的啊。”杨严很是担心。
“陛下,您之前把从黑风寨抓回来的那一批女犯人都弄去纺织厂做事了,臣没有反对,因为对方都是女人,作不出什么风浪,但是现在不一样,这些都是男人,而且还都是穷凶恶极的男人,要是群起造反怎么办?”
刑部尚书考虑的不无道理,元景听了后沉默了一会儿,暂时也想不出更好的解决的办法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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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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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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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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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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