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船舱里有你要的衣物,还有简单的被褥,你可以睡一觉,天亮就到临安了。”
萧云谏说完,转过身小心的划起了船。
从临水到临安是从上到下,水流有些湍急,速度也比陆路快很多,但是夜间行驶有些危险,他得格外小心。
元景坐在船舱里,发现萧云谏准备的衣物里,竟然连她缠身要用的绷带都有,果然细心。
她快速换好衣服后,抱着衣服的外套送到了萧云谏面前,“二哥,这个给你。”
她不会划船,帮不上什么忙,只能尽自己的微薄之力表示一下关心。
“不用。”
似乎早就料到了萧云谏会拒绝,元景没跟他啰嗦,直接塞在他怀里,就赶紧缩回了船舱里。
这么冷的夜晚,还是在风那么大船头,怎么可能会不冷嘛!
寂静的夜里,只听到哗哗的流水声,格外的催眠,元景躺在小小的船舱里,很快就睡了过去。
再次醒过来时,天色已经已经渐渐有了一丝明亮。
萧云谏挺拔的背影伫立在船头,天青色的裙角随风飞舞。
似乎还跟她睡前保持着同一个姿势?不会是冻僵了吧!
“二哥,现在河面宽敞,河水平稳,我来这里看着,你进去休息一会儿吧。”
只要不碰到礁石,其实也不需要人划着。
“不用,你再去睡会儿,一会儿就到临安城了。”
说着他再用船桨划了划,船走得再快了一些。
元景乖乖的缩回了船舱,不过这会儿她也睡不着了,跟萧云谏聊起了天。
“二哥,你为什么不把我给你的衣服穿上啊?”
“我运着内力,不冷。”萧云谏说。
这话激起了元景的兴趣,“这么神奇?”
“嗯。”
“二哥,那你这么好看,是不是也是因为内力高?”
她只是以前在网上看到过,听说有的人会武功的,用内力把自己体内的一些暗黄斑啊什么的都逼出去,整个人就变得气色红润有光泽了。
不过以前她也没认识真正会武功的,所以也没见识过。
萧云谏,“……”
“估计也不太对,要是练武的人都好看,那一枝梅就不至于这么显老了。”
元景闲聊的话题,跳跃性太强了,萧云谏都不太能接上。
好在他们认识了这么久,元景早就习惯了他的少言寡语,所以很多时候即使萧云谏不接话,元景一个人也能把天聊下去。
聊着聊着,天色终于彻底明朗了过来。
而他们的船也在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,驶进了临安城码头。
他们走水路比较快,一夜就到了,一枝梅他们走陆路要绕一圈,估计要下午才能到。
于是俩人准备先去找个客栈休息下来,下午再去接他们。
男女同去住店只剩一间房的大概率事件,没有在他们身上发生。
不过俩人的房间面对着面,好有个照应。
元景虽然晚上也在船舱里睡了一觉,但是相对床上还是不够舒服。
这会儿再补个回笼觉刚刚好。
刚睡下,就有敲门声传来,“笃笃笃。”
出门在外的她格外小心,沉声问,“谁?”
“是我!”萧云谏的声音。
元景急忙打开门,“二哥怎么还不睡?”
萧云谏掏出了一个药瓶,“这个擦在患处,应该就不会留疤了。”
他不睡觉是帮自己去买药了?
元景接过药瓶,“谢谢二哥。”
想到这屋子里也没有镜子,她就干脆麻烦他到底吧。
“二哥,这里没有镜子,能不能麻烦你帮忙上下药?”
萧云谏的视线淡淡扫了一眼元景脖子上的伤口,此时上面的血迹被清理过了,但是似乎因为没看见没有清理干净,留一点猩红在她雪白的脖子上,加上伤口还没有愈合,看起来有些触目惊心。
他长睫轻垂,修长的手指接过了药膏,“嗯,我先帮你清理一下伤口。”
伤口在脖子的右侧,不算深,但是这个位置皮薄,神经敏感,元景自己碰一下都疼得吸了几口气。可萧云谏帮她清理完再细致的上药时,预想中的疼痛感没有袭来,反而是一种冰冰凉凉的感觉取代了之前的火辣辣的感觉,很是舒服。
完了再轻轻裹上一层干净的纱布。
“谢谢二哥。”元景试着转了转脖子,感觉舒服多了,一抬眼忽然发现萧云谏的脸色有些不正常的红晕。
她紧张的问,“二哥,你是不是刚刚运用了内力在帮我处理伤口?”
“嗯。”萧云谏继续低头收拾桌面的垃圾。
元景恍然大悟,“难怪我刚刚没感觉到疼呢。”
*
元景一觉睡到了中午饿醒了,担心会影响萧云谏休息,她自己下楼去吃了碗面,然后又一个人无聊的趴在窗户上欣赏外面的风景。
她的房间窗外是一条热闹的集市,临安相对临水来说要繁华一些,街上的吃食都相对要丰富,元景静静的观察着,每一个摊位,好像都有一段不同的故事。
当她看到那个卖糖葫芦的老板卖掉了三串糖葫芦的时候,有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出现在了她的视线里。
元景之所以注意到他,不是因为他这个人,而是因为他手里在卖着的东西。
她努力揉了两次眼睛再看,确定自己没看错,他手里拿着的,真的是连农业司都还没有记录过的玉米。
“这位大叔,这个野果子很好吃的,你尝尝嘛。”
“这位婶婶,对,这个可以吃的,你尝尝,没有毒,甜甜的。”
这个少年以身试毒,把这个当成是野果子来卖。
可对于没有见过的东西,人们通常都生怕会吃了中毒,更不会掏钱去买来尝新鲜。
他叫唤了半天,没有一个人买。
“小伙子,嗯,叫你呢,过来。”元景朝他招手。
很快他就走到了元景的窗户底下,“这位大哥,你是要买我的果子吗?”
“你这果子叫什么名字?”元景其实此时的内心已经激动疯了,但是为了表现得正常些,她只能正常的进行着流程,先问问这里的人有没有给它取了名字。
少年摇摇头,“我也不知道。”
说着又急忙解释,“但是我知道它能吃,我试吃过了,没有毒的。吃起来有点甜味,不信你可以试吃一粒。”
“这个你在哪弄来的?还有吗?我全要了。”
听元景说都要,少年激动的仰起头看着元景,“你真要?我是在我家门前的桥下摘的,还剩下两个没摘,你要的话我现在就去给你摘过来。”
“要,有多少要多少。”
元景说着给他扔了一锭银子下去,“这么多够吗?”
少年看到这么多银子激动得立马给元景磕了几个头,“谢谢大恩人,谢谢大恩人。”
磕完头,立马就把玉米亲自给元景送了上来,“大恩人先等等,我立马就去把剩下两颗给你摘过来。”
元景点点头。
等了没一会儿,就见少年又拿着两颗玉米来找她了。
“大哥,给!”
少年跑得满头大汗,气喘吁吁,可脸上的笑容怎么都掩饰不住,“大恩人,你喜欢吃这个果子吗?”
他一开始卖的时候,也就只抱着试试看的心态,没想到真的有人买,还出了那么高的价钱,他觉得有些愧疚。
“觉得挺新奇的,就买来尝尝鲜。你知道这个东西你家桥下是怎么长出来的吗?”
在元景的印象中,她的那个世界玉米好像是外来品种,这个世界就不好说了。
“不知道,好像从我记事起,桥下都有这个东西了,只是一直都没人去摘来吃。现在我爹病了没钱抓药,家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,我就想去把它摘来卖钱给我爹抓药。”
元景这才注意到,少年骨骼已经发育得很修长,但是身上的衣服似乎都短了,还破破烂烂的,大冬天的手腕脚腕全都露了一大截出来,但是他挣了钱后只想给父亲买药。
元景有些被触动到,鼻头酸酸的,这么大点孩子就要承担家里的重任。
可大魏像他们这样看不起病吃不药的家庭大有人在,穷人实在是太多了。
元景握着手里的玉米,忽然觉得有千斤重,压得她心口堵得慌。
“快去给你爹抓药吧。”
“多谢恩人。”少年再次给元景磕头,“请问恩人贵姓?我爹说,受人恩惠的时候,要铭记在心里,等自己有能力了的时候就要还回去。”
“呵,还挺有志向嘛。”元景轻笑一声,“我姓景,在家中排行老六。”
“多谢景六爷!日后若有机会,我一定会报答您的。”
少年刚走,对面的房门就悄然打开,萧云谏似乎刚刚睡醒,跟元景打了声招呼后问,“你手里拿的是什么?”
元景冲萧云谏神秘一笑,把他拉进了自己的房中,然后把自己刚刚买下的东西像献宝一样的摆了出来。
“二哥,我发现了一个农作物新品种。”
元景说着就把自己怎么从那少年手里买下这个东西的过程讲了起来。
“而且你发现没有,它的里面是含有一种粉状的东西,说不定还能当成主食来吃呢,我要把它带回京好好研究,我有预感,它会成为人们新的一种不可或缺的食物。”
每次聊到这些农作物,元景的脸上都神采飞扬,自信满满。
“它叫什么名字?”萧云谏接过一根仔细端详起来。
元景故作思考的模样,然后正儿八经的分析,“看它颗粒饱满,表面又像玉一般的温润光泽,要不,就叫它玉米吧。”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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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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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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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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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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