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吃猪肉划算,又比市面上的价格便宜,大家也很会算账的,至于沈红果这边,不用特意跑一趟县城,也能将猎物卖出去,对她来说,这是双赢的局面。
“瞧我这兔子多肥啊,还是活的,够新鲜吧!”
“我这野鸡也不错,拿回家炖汤喝,老人孩子补补身子也很好。”
“你怎么还买鸡吃啊。”
“家里的鸡正下蛋呢,谁舍得杀,索性买两只野鸡,比杀自家的鸡划算。”
“说得也是,过日子不就得这么算计着过嘛。”
一大早的,赵氏就看见好几波买了猎物,从她家门口经过的人群了,越看让她心里越不得劲。
沈红果既然有这样的本事,以前怎么不显露,这是防着谁呢?
“那个死丫头,果然心眼多得很。”她恨恨的骂道。
沈红月一出来,就听到这么一句,顿时露出些委屈之色:“娘,你在说谁呢?”
“你管我说谁?”赵氏没好气,冲着她嚷嚷了一声,转身就进了屋里生闷气去了。
留下沈红月在站在那儿怔愣了半天,这个家简直是没法待了。
想想,觉得家里待着实在难受,抬脚走出了院门,便见两个妇人迎面而来,不时笑着说上几句。
“红果那丫头真是有本事,我今儿去得晚了,只剩下这只小的,我本来有些嫌弃,但那丫头会来事,竟然给我便宜几文,这价格买来,也划算得很。”
“当然划算,虽然比猪肉油水少,但也是肉啊,而且价格便宜许多,村里有这么个猎户,全村都跟着占便宜。”
“咱们是跟着占便宜了,但有的人,肯定想不通得很。”
显然那妇人也发现沈红月了,不动声色的冲她的方向扬了扬,正与她说笑的人意会,两人相视而笑。
赵氏那人不得人心,看她吃瘪,大家都暗自乐呢。
沈红果,怎么又是沈红果,最近村里人提起她的次数实在太多了些,沈红月心里也同样不得劲得很,不明白村里人是怎么了,那个丑丫头,样样不如她,可有什么好提的,最好是淹没在人群中,溅不起一点水花才好。
但受不了村人的话,脚下不自觉的,朝着老屋那边走去。
沈红果卖完了猎物,便与沈金山一块儿打家具,她画的设计图,新样式的家具,打出来准备拉去县城里售卖,试试行情如何。
沈江河受了伤,需得养上几天,沈金山没有帮手,就只能她来了。
沈红月过来时,就见到了那个忙碌的身影,以前沈红果在家里时,也是每天忙忙碌碌的,不过那时候总是低着头,话也不多,行事小心翼翼的。
但现在再看,那个与沈金山有说有笑,神采飞扬的沈红果,还真是很不一样了,长胖了些,皮肤好像也白了些,看上去竟然不觉得丑了,这个发现,让她相当震惊。
她是有些时日没见到沈红果了,但这变化,也太大了吧。
沈红果抬起头,目光精准的看了过来:“你来干什么?”
听到她这话,沈金山这才发现,竟多了个人,目光看过去,微皱了下眉,对赵氏印象太坏,连带着对沈红月也喜欢不起来,更何况这还是没血缘关系的,就更隔一层了。
“听说你这里售卖猎物,我过来看看。”
“那你来晚了,猎物都卖完了。”
“哦,这样吗,那还真不巧。”沈红月敷衍的说了一句,一转头,才发现旁边还坐着个人在看书,仔细一看,竟是卢言清。
居然跟沈红果关系这么好了吗,还记得以前他总是在家里,连门都不出的,整天就抱着本书在看,好像是在看什么稀世珍宝似的。
“你在看什么呢?”沈红果有些不喜她的目光,好在卢言清这人看书够专注,并没有发现这里多了个人。
“没看什么,只是觉得有些奇怪,他怎么在你这里。”她是真觉得有点奇怪,以前打死不出门的人,似乎与沈红果来往密切,之前的分家文书都是他写的。
她可再清楚不过,卢言清是个很冷漠的人,也不爱管闲事,万事不上心,别人上门请他帮个忙什么的,他都有些不情愿。
“这有什么好奇怪的,我这儿热闹啊,喜欢就来了呗。”
喜欢吗?沈红月心里不免想得多了些。
自己现在与刘福贵定了亲,那么沈红果的姻缘又在哪里,若是上辈子是沈红果抢了她的福气,那么,是否原本就应该是沈红果配卢言清?
原本她也是想让沈红果尝一尝她上辈子的苦果,只是事情的发展,已经让她脱离了掌控,但没想到,最终这两人,还是走得这么近,兴许这就是命运的轨迹,沈红果必须遵从她原来的命运,想摆脱也摆脱不掉。
再看向这两人时,她的目光不由闪了闪,心里是很愉悦的,就让这两人凑一块儿吧,让沈红果吃尽这世间的苦。
沈红果看着她那眼神,觉得有些瘆人,直觉得她怕是在打什么坏主意,有些不高兴道:“你还有什么事吗?”
沈红月目光落在她的脸上,微微笑着:“没事。”
她觉得老天爷都是站在她这边的,即便她没有刻意去算计,但事情也是朝着她希望的走向在发展,这样就很好。
“没事你就回去吧,婚期临近,你就没有事情要忙吗,别到时候手忙脚乱的闹笑话。”她觉得这人实在太闲了,都不像一个备嫁的新娘子,不是很乐意嫁给刘福贵吗,怎么在嫁妆上一点不上心。
“你说得对,我要回去准备嫁妆了,很快我就要嫁给福贵哥,过上好日子的。”她脸上带出满足的笑,目光再看向沈红果时,带着些怜悯:“你一辈子都不会遇到福贵哥这么好的男人,没有一个好男人疼爱的女人,不会幸福。”
说完,转身离开。
这人脑子有病,还病得不轻,沈红果摇了摇头,不太理解她的想法,一个人的幸福,只会掌握在自己手中,而不是靠男人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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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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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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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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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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