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娘,我要吃肉。”

  坐在饭桌前,沈金宝有些不高兴的说道。

  “前些天不是才吃了肉嘛,怎么又要吃。”

  赵氏有些没精神的回了一句,最近因为沈红月定亲的事,让她心里很不痛快,再加上打的几件家具,居然还让她掏钱,总之这些事情凑在一起,她已经不高兴很多天了。

  “我想要天天都吃肉。”沈金宝不乐意道。

  “你这孩子,谁家是天天吃肉的,就是村长家也没有这样过日子的。”赵氏有些无奈道。

  他们家这日子过得算不错了,能吃饱穿暖,一年到头,家里还能存下几个,这些钱也是不能乱动,得留着做彩礼娶媳妇,也或是应对突发状况,家里再有钱,那也不能大手大脚过日子不是。

  “村长家里吃什么,你又不知道。”沈金宝嘟嚷着嘴,道:“我听说沈红果每天都有肉吃,还有人去她那里买肉,她不但有肉吃,还能存钱。”

  这些,都是他在村里玩耍时,村里的小孩子跟他说的,还问他有没有天天吃肉,是不是吃到腻,可他最近也只吃过一回肉而已,顿时觉得亏大了。

  “别听人乱说,她哪来的肉?”赵氏撇了下嘴,觉得沈红果跑出去,没有被饿死,大概都是大房那边接济的。

  她压根不将人放心上,自然也不想知道出去后怎么过日子,村里的妇人不怎么跟她来往,她平常在村里走动时,各种消息倒是能听一耳朵,只最近心里不痛快,连出门都少,天天在家里生闷气呢。

  “她有肉,很多肉,自己吃不完,还能卖给别人家,听说赚了不少钱了。”沈金宝语气很冲的说道。

  “这不是胡说嘛,她一个没用的丫头,谁给她肉吃?”赵氏还是不信。

  “她力气大,去山里打猎了,每天都能打到野兔、野鸡,上次还说打到野猪呢。”

  沈金宝觉得,打猎好像是个很简单的事情,哪个没用的丫头都能打到猎物,他也能,只是他现在还小,等长大了,也要进山去打猎,然后天天吃肉。

  赵氏听得一脸狐疑,野猪的事她当时也听说过的,没太当回事,但若是天天都能打到野兔野鸡这些东西的话,那得赚多少钱?

  “这不太可能吧,那就是个没用的丫头啊,又不是大小伙子?”她仍觉得不可信,村里多少身强体壮的汉子,都没能打到过几次猎物,她一个丫头,凭什么?

  “怎么不可能,人家现在天天吃肉,吃得满嘴流油,听说人都长胖了。”沈金宝听着那些话时,都觉得心疼。

  沈红果那个没用的丫头,她凭什么能吃肉,就算打到猎物,那些肉也该回来给他吃才对,却独吞了自己一个人吃得胖胖的,他这心里那叫一个气啊!

  人都长胖了?

  赵氏顿时上心了起来,他们这样的人家,能每天吃得饱饱的就不错了,人还能长胖,那必然是吃得太好,沈红果被赶出家门,按理说该吃足苦头,瘦得不成样,甚至活活饿死都有可能。

  但人却长胖了,那就说不过去。

  是真是假,她只需看一眼是不是真长胖了,也就清楚了。

  “娘,你把沈红果那死丫头的肉,全拿回来给我吃,我要天天吃肉,也长得白白胖胖的。”沈金宝叫唤道。

  赵氏心里正想着事呢,闻言,随口就道:“真要有肉,娘就全给拿回来,让你吃个够。”

  听到这话,沈金宝才高兴了起来,吃肉吃到够,那是个什么滋味?

  顿时畅想了起来,到时候他一定要让村里的小孩子们,全都羡慕他有肉吃,他们只能干看着,他谁也不给,哈哈。

  “那娘你一会儿就去沈红果那里拿肉回来给我吃,我今天就想吃肉。”沈金宝舔了下嘴唇,露出一副馋相。

  “好,我一会儿就去。”赵氏应了一声,随即想着,是不是把沈老二一块儿带上,到时候那死丫头要是不听话,就让他帮着揍人。

  目的达到,沈金宝也没再闹腾,自个捧着碗,将一碗饭吃了个干净,随后溜下了桌,自己跑去玩了。

  坐在旁边的沈老二,跟个隐形人似的,闷不吭声的吃着自己碗里的饭。

  到这会儿沈红月才从房里出来,见桌上的饭菜都已经吃得差不多了,顿时不满的嚷道:“娘,吃饭了怎么都不叫我。”

  “吃饭还用我叫啊,哼,我算是看明白了,丫头啊都是给别人家养的。”赵氏阴阳怪气说道。

  沈红月顿觉头疼,这都过去多长时间了,她这气还不消。

  “娘,我以后会孝顺你的,等福贵哥有钱了,我给你买个大金镯子戴,好不好?”

  “呵,就知道拿这些空话来哄我,当我是三岁小孩子啊?”就刘家那样子,就算家里有钱,那还不得紧着盖房子买地,兄弟好几个,再大的家业分一分,能落到刘福贵手里的又能有多少,还给她买金镯子,这话能信?

  “娘,福贵哥不会一辈子这样的,我挑的人不会错。”她觉得她娘就是目光太短浅,只能看到眼前。

  “错不错的,现在也没有反悔的余地,别跟我说那些好听话,我不爱听。”赵氏一脸冷淡模样,也只有她这个女儿这么傻,会相信刘福贵会发达,呵。

  “好吧好吧,我不说了,等以后你就知道了。”沈红月揉了揉额角,这段日子她在家里待着,也不轻松,赵氏天天给她脸色瞧,现在更是连吃饭都不喊她了。

  见桌上连自己的碗筷都没有,自己跑到厨房拿了碗筷,见锅里竟然只有半碗饭,也没敢多说什么,将饭装进碗里,随后坐在了桌子边。

  抬眼再一看,桌上的菜也被他们吃得差不多了,她心里那叫一个郁闷啊,但再看赵氏的脸色时,也不好多说什么,只得就着剩菜吃碗里的饭。

  心里也是叹气不止,只想着时间快点过,能让她早点嫁去刘家,就不用再在家里,看她娘的脸色过日子了,她娘这脾气,真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,这段时间,她也是过得够够的了。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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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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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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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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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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