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到清晨里鸟儿的鸣叫声,沈红果睁开了眼,打开房门,微风带着丝丝凉意钻了进来,这点凉度还不至于让她感觉冷,只是却也察觉到了天气的变化,快要入秋了啊!

  一个闪身,身影没入山林间,再出来时,手里便提了一长串的野兔、野鸡。

  她倒是想打些别的,但没办法,附近的山里就只有这些猎物,想要打别的只能往更深处去,那就要多费些时间了。

  将猎物往门前一扔,随即便进了厨房,往陶锅里加了清水,随后又舀出半碗粟米,看了看觉得不够,便又往里添了一碗粟米,倒进锅里煮粟米粥吃。

  这些粟米是沈金山拿来的,吃了她的肉,大概觉得不好意思,便拿了半袋子的粟米过来。

  大早上的也不想吃油腻,煮点粟米粥吃,算是换换口味,这些粟米的味道也相当不错,总之,没有被污染过的食物,都是很香的。

  说起来,天天吃肉也不是个事,还得吃正经粮食才行,她已经想好了,今天卖猎物赚来的钱,除去买些被褥、衣服之外,其余的就全买粮食。

  吃饱喝足,收拾干净,正准备提了猎物去县城,耳边便听到了细微的脚步声,抬眼看去,便见卢言清正朝这边走来。

  不由有些诧异道:“你怎么这时候过来了。”平常过来都比较晚,没有这么早,而且她也早就说过今日要出门的。

  “昨天听你说要去县城,我也有事要去县城一趟,便来找你一起走。”

  果然一副出门的打扮,想与她结伴同行啊,微点了下头,道:“行倒是行,就是你能走得了这么远的路吗?”

  她估算了一下,以这家伙的体质,走到天黑估计也能走到县城了,就是有点耽误事。

  卢言清自然也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,闻言便道:“我昨儿就雇了牛车,来找你是想让你跟我一块儿坐牛车。”

  嘿,还有这好事,连走路都省了。

  自然没有拒绝一说,她将猎物往手上一提:“那就走吧!”

  没多大会儿,两人就来到牛车前,赶车的是个五十多岁的老者,瞧着精神头很足,沈红果对此人不太熟,倒是卢言清唤了一声:“根叔。”

  “诶,上车吧!”根叔应了一声,转头看过来时,便也露出一脸惊讶来:“这是红果丫头啊,打了这么多猎物啊,果然是有本事的,前些时候说你打了野猪,我还不信了,现在看来,还真不假。”

  沈红果嘻嘻一笑,道:“我要是没这点本事,早就饿死了。”

  “那倒也是,你那后娘可不是什么和善人。”说了这么一句,根叔也没再多话,只看着路赶车。

  倒是沈红果与卢言清,一路小声说着话。

  “你去县城干什么啊?”

  见问,卢言清顿了顿,倒也开口说了。

  “我家没有田地,以前我与阿爹都是靠积蓄过活,阿爹过世后,家里的钱财也花得七七八八,我现在也只是靠着典当些东西过日子,我思量着不能再这么坐吃山空,想去县城里看看,能不能帮书铺抄书赚钱。”

  他说完,抬眼看向她,并没有从她眼中看到轻视,或是瞧不起的神情,让他微松了一口气。

  沈红果听着点头:“确实不能坐吃山空,若能接到抄书的活儿,挣多挣少,也都是个进项。”

  以前她觉得这人,就是得过且过的,什么时候家里的钱财花光,他也就饿死了,现在看来,他也知道上进了,对生活似乎也更积极起来。

  “就是以前也没有抄过书,也不知道书铺的掌柜,愿不愿意让我抄书。”

  沈红果便安慰他:“你的字写得很好看,只要书铺掌柜的眼睛没瞎,那他肯定就愿意让你抄,再不济你态度放软和些,能做书铺掌柜,想必也是清雅之人,定不会故意为难你。”

  卢言清闻言,好像也挺有道理,他的字是父亲手把手教的,再加从小苦练出来,确实算是一笔好字,倒也多了些信心。

  “你又不识字,你怎么知道我的字写得好看。”

  “你的字写得工工整整的,看上去齐整得很,可不就是好看嘛。”沈红果随口说道。

  卢言清闻言失笑,也算是歪打正着。

  “要不等有空的时候,我也教你识字吧,能认识字,还是有很多好处的,比如说城门口的告示,一眼就能看得懂,再比如说定契书的时候,别人让你按手印,你也能自己看一看写的是什么再按,不至于被人哄骗了去。”

  他很喜欢跟她待一块儿,她的身上有种活力,让他不自觉的想要靠近,她身上的这些特质,也影响着他,让他改变了原有的生活方式。

  之前他没事就不爱出门,也不喜欢跟村里人来往,就靠着家里的积蓄过活,从来没想过去改变,也没想过去赚钱。

  但认识沈红果之后,他就很想跟她待在一块儿,感受一下她身上的勃勃生机,为此,他愿意做出改变,因为他知道,她会更欣赏一个努力的人,他想变成她喜欢的样子。

  沈红果想都没想的,便点了头:“我先前就想说跟你学认字了,只是你又要教我们雕刻,再教我认字的话,会不会耽误你读书的时间。”

  “我空闲时间挺多,而且天天都在读书,也不用在意这一时片刻的。”随即他又高兴的说道:“家里还有我小时候用过的启蒙书,等回头我拿来给你用正好。”

  沈红果点头,觉得他还挺上心的,想了想开口问道:“这样的话,那我是不是应该给你一份束脩?”

  她思量着,这人没有收入来源,她这就变相的贴补一二吧,况且人家也确实要教她认字,虽然她也只是想借机将识字这事过下明路,可也占了这么个名头不是。

  谁知卢言清连忙摇头:“不用的,不用束脩。”

  随即他便又道:“其实很多事情,也不用算得那么清楚的,就好比你先前给我肉吃,难道我也要算成钱给你吗?”

  “那倒不用,是我自己愿意给你的。”

  “这就是了,我也是愿意教你识字的,所以不必给束脩。”

  啧,她想送钱还送不出去了,倒也没再坚持,点了下头,道:“那好吧,既然你不愿意收束脩,那我就不给了,只是往后我再打了猎物送你,你也别再推辞。”

  听着这话,卢言清不由轻笑出声,说来说去,其实还是算得很清楚,丝毫不肯占他的便宜。

  知道她是有本事的,打猎物对她并不算难事,倒也点了下头:“行吧,以后你再送猎物给我,我就都收下。”

  话落,两人相视而笑。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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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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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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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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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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