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春花和沈老二,刚才被她给吓唬住了,直接跑进屋里,关着门躲了起来,似乎这样就会安全很多一般。

  沈红果也不理他们,走进厨房四下一看,除了灶台上放着一篓子鸡蛋外,并没有别的食物,就这鸡蛋看着也是刚拿出来的样子。

  赵氏平时防她防得跟贼似的,家里的所有能吃的东西,都是她单独收起来,到饭点做饭时才会按量拿出来做,一顿饭还要做成两样,他们一家四口都吃好的,就她一人吃粗粮窝窝头。

  她直接朝灶台走了过去,一篓子鸡蛋,大概有二十个的样子,她全部放进锅里,然后点火煮熟,飞快的从锅里捞出一个,剥了壳就往嘴里送。

  白嫩嫩的鸡蛋,没有任何污染,吃到嘴里简直是人间美味,她都不记得,自己有多久没有吃到正常的食物了,二十个鸡蛋,一个接一个的,吃到最后一个时,突然一个小孩子走了进来。

  沈金宝正好看见她将最后鸡蛋送进嘴里,吃得那叫一个香甜,顿时就叫唤起来:“沈红果,你居然偷吃鸡蛋,我要告诉娘。”

  看着转身就跑出去的小孩,她撇了下嘴:“姐姐都不知道叫一声,真是个没有礼貌的小孩。”

  “娘,你快来啊,沈红果在偷吃鸡蛋。”沈金宝站在院子里叫唤着。

  屋里的赵氏一听到这话,顿时惊叫一声:“坏了,我怎么把鸡蛋忘在厨房了,这个该死贱蹄子,老娘今天要打死她。”

  怒气上涌,什么事也不管了,哐当一声,将门给打开,飞快的冲了出来。

  沈红果吃完鸡蛋,人也精神多了,头也不再发晕,身上力气也有了,见赵氏冲出来就要打她,连忙往一边躲。

  “反了天了,你个该死的贱蹄子,居然还敢躲,老娘今天要打断你的腿。”话说着,随手便抄了根棍子在手。

  沈红果见势不妙,身形一转,从厨房门口溜了出去,回头一看,赵氏一脸怒气冲冲的举着棍子就要追来,看她那样子,今天不打她誓不罢休了,索性出去躲一躲,她步伐轻盈,三两步跑出院门口,不见人影了。

  气得赵氏在站在院门口破口大骂:“该死的贱人,有本事出了这个门,就不要再回来,要敢回来看老娘怎么收拾你。”

  隔壁邻居似有所不满,朝着他们院子里喊了一声:“我说沈老二,你们家一天到晚的,还真是热闹得很啊。”

  沈老二闻言,也没好说什么,只走到门口,扯了扯赵氏的胳膊,小声劝道:“红果那丫头都跑得没影了,你骂她也听不见,快回来了吧!”

  “给老娘滚一边去,都是你这不中用的东西,生出来的小娼妇,二十个鸡蛋呢,她能吃得一个不剩,怎么就不噎死她得了。”

  看着只剩一堆鸡蛋壳,可把她给气坏了,那都是留着给儿子女儿吃的,连她都舍不得吃呢,却全让沈红果给偷吃了,她不气才怪。

  “等她回来再好好教训就是。”沈老二也觉得有些不像话,那么多鸡蛋,怎么都吃了,这哪是会过日子的。

  沈红果一口气从家里跑出来,举目四望,红的花绿的树,抬头蓝天白云,就连那有些刺目的烈阳,都让她觉得分外好看,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,只觉得整个人都舒适无比。

  看了会儿风景,又晒了阵太阳,回想起她之前是在河边落水的,想了想抬脚便朝着河边走去。

  一路走一路看,这沈家村后面靠山,前面是河,倒是个不错的地儿,在她的记忆中,沈家村大部分的人日子过得都还不错,只有少数几家日子比较难。

  就说沈老二一家,日子就挺好,家里有十来亩良田,沈老二这人要说他没什么本事,但地里的活儿也都能干好,再加上把沈红果当成个男儿使,总之家里的日子过得还不错的。

  只是家中所有的钱财全都把持在赵氏的手中,而赵氏对沈红果这个继女是相当的刻薄。

  沈红果摇头叹息一声,便见到眼前一条宽大的河流,靠村子的河岸边,放了几块石板子,方便村里的妇人们日常洗衣服。

  她瞧着,怎么有个人影在那里,仔细看了几眼,果然是有人在洗衣服,瞧着打扮像是个男子,正想着这人也太瘦弱了些,差点让她认成是个女的。

  就听扑通一声,那人竟摔在了河里,大概是不会游泳,双手不断的挥动,拍打得水花四溅,整个人都在往下沉。

  卢言清溺在水中,嘴里灌了好几口河水,他觉得自己怕是快要死了,又惊又慌,他不过是怕人笑话他,所以趁着大中午河边没人的时候来洗衣裳,哪知踩到青苔一滑,就掉河里了。

  他也知道这会儿周围没人,嘴里又呛了几口水,连呼救声都微弱得很,只觉得今天怕是真的要淹死在这里了。

  正当他觉得呼吸困难,身上越来越没有气力时,一只温暖的手伸来,扯着他的胳膊,将他从水里一把提了起来。

  模糊间,他觉得拉他上岸的,应该是个男子,不然没有那么大的力气,但他缓过神,睁开眼睛一看时,才发现居然是个女孩,顿时让他怔愣住了。

  沈红果用力的敲打着他的后背,强行让他吐出几口水来,然后发现这人好像傻了似的,伸手在他眼前挥了挥:“喂,你还好吧?”

  “哦,我还好,多谢你……”他看向女孩,迟疑了下,道:“你是沈红果吧!”他平常比较少跟村人来往,特别是年轻女孩子,得避嫌嘛,以至于瞧着陌生得很,他能认出来,也是因为沈红果黑得让人印象深刻。

  沈红果也认出这人了,村里唯一的读书人卢言清,这人身子弱得很,三天两头的生病,看上去一副风都吹得倒的样子,就看刚才掉河里都爬不起来,就知道这人有多弱了。

  “对啊,我就是沈红果,前些天我也掉河里,今天你也掉河里,咱们这还真是有点缘分啊!”

  这样的缘分吗?

  卢言清想辩解一下,只是才一张嘴就岔了气,猛的咳嗽起来,直咳得脸色通红。

  “我说,你这身子骨真不成啊,我都怕你咳得背过气去。”回头要有个三长两短,别人会不会说她谋财害命。

  “我……咳咳,是胎里带来的毛病,从小就这样。”一句话说得他直喘气。

  “行了行了,还是别说话了,赶紧回家歇歇吧。”说个话都大喘气,这是虚成什么样了?

  卢言清也觉得在理,全身衣服湿透了,得赶紧回家换一身,不然风一吹着了凉,又得生病了。

  只是费半天劲才站起来,身子一软又摔了下去。

  沈红果都看傻眼了,不至于吧,弱成这样,倒底看不过眼,上去扶了一把:“我送你回去吧,不然这么一路摔回去,怕不是要鼻青脸肿。”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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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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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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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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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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