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不是死了吗,就因为偷吃了一块肉,被男人活活的打死的,而当时她的两个儿子,就在旁边看着,却没有一个上前拉一把,她身上都疼得没知觉了,那个男人都没有停手,可见下手有多狠,而她的两个儿子,对她又有多无情。
她茫然的睁着眼,心里揪着痛一般,耳边只听着一片吵嚷声。
院子里,赵氏手里握了把长扫把,将村民都给赶了出去,包括被请来的杜大夫,始终没能瞧上沈红果一眼。
“滚,滚,都是些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的玩意,跑来我家里闹腾啥,都给老娘滚。”
将人都给赶走,转头又狠狠瞪了一眼沈老二,这才转身进了屋里。
“哎呀,红月你醒了啊,这可真是太好了,可把娘给吓坏了。”见到女儿醒来,赵氏惊喜的上前,一把将人搂进怀里:“果然是那个杜大夫没用,什么都看不出来。”
沈红月被搂进怀里,有些不真实的感觉:“娘!”
“诶在呢,可算是醒了,我都担心坏了,就怕你有个三长两短,你说你怎么这么不小心,有什么事只管跟娘说就好,偏要去河边找沈红果那贱丫头,没得连累你受这一番罪,好在人没事,真是菩萨保佑。”
“哎呀,你没事就好了,只是这次也受大罪了,等明天我去买些肉回来,给你补补身子。”赵氏脸上带出笑模样说道。
沈红月听着她絮叨的话,心里更加难受了,她娘对她是真的很好,出嫁之前,她确实是过了一段好日子,只是嫁人之后,各种心酸就又涌上心头。
“娘!”她抱着赵氏,哇的一声哭了出来。
她这几十年过得真是比黄连都苦啊,兴许连老天爷都看不过眼,所以给她一次重来的机会,让她回到还没有出嫁前,这样她就可以选择跟上辈子不一样的人生了。
赵氏见女儿哭得这样伤心,顿时心疼得不轻:“这是怎么了,心里有什么委屈,就跟娘说,是不是那个贱丫头欺负你了,翻了天了,平时看着老实巴交,原来都是装出来的。”
沈红月哭着摇头:“没有人欺负我,我就是心里难受。”心里揪着的疼。
“哪里难受了,快跟我说,杜大夫看不好,咱们再请别的大夫。”
赵氏伸手帮她擦泪,看着她也不像身体难受的样子,开口道:“你也别哭了,哭得多了伤眼睛,饿了没有啊,娘去给你煮两个鸡蛋来吃,吃点东西兴许就好了。”
沈红月点了点头,确实觉得饿了。
赵氏见她点头,立马起身去厨房张落起来。
而沈红月这时已经平静下来,开始梳理上辈子的事,她十六岁嫁给了上辈子的第一个男人,就是村里的卢言清,是个斯文的读书人,模样长得不错,待人温和有礼,听说书也读得不错,她才动了心嫁给他。
哪知道卢家是那样的贫困不堪,她嫁过去几乎都是在苦熬日子,在成亲后第三年,卢言清一病不起,无钱请大夫,最后撒手而去时,她还暗松了口气,觉得一切都结束了。
后来她经人说和,嫁给了县城的刘屠夫,以为可以过上好日子,哪知道刘屠夫脾气不好,三天两头的动手打她,就算后来陆续生了两个儿子,都没能改变,如此过了二十多年,最终被刘屠夫给打死了。
若所有女人都是这么过来的,那她也不会觉得不甘,不会觉得怨恨了。
然而,却有另外一人,日子过得顺风顺水,儿女双全不说,她男人还成了全村最有钱的人,买下了几百亩良田,县城里还有十几间商铺,日子富得流油,说起他们那对夫妻,村里无一人不羡慕。
那个人就是处处不如她的沈红果,她的眼中一抹暗光闪过,沈红果是她的继妹,在娘家时可以说天天都没有闲着,总有干不完的活儿,话不多,人也长得黑不溜湫不好看,但谁又能知道,她将来却是个富贵命。
沈红果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好命,想来也是因为嫁了个好男人罢了,若是她能把这个男人抢过来……那她是不是,就能过上上辈子沈红果那样的好日子了。
这个想法一出,她是压也压不住,心也跟着砰砰砰的好像要跳出来一般。
刘福贵那个男人,看着也没什么出挑的,模样生得十分普通,倒是身板很壮实,干活是一把好手,家里有一大家子人,万一有个什么事,还可以相互帮衬,不至于无依无靠。
越想越觉得刘福贵这个男人好,比那个病歪歪的卢言清好一千倍一万倍。
而此时,柴房里,躺在木板床干草堆里的女孩,也睁开了眼,有些茫然的打量着周围陌生的一切,还没让她想明白,陌生的记忆便涌入脑海。
她疲惫的闭了闭眼,再睁开眼时,眼中闪过一丝精光。
“以后,我就是沈红果了。”嘴角涌现出丝丝笑意。
她能不高兴吗,末世那个吃人的地方,即便她是火系异能者,也只能苦苦挣扎着求生,要吃没吃,要喝没喝,除了要对付丧尸,还要防备身边别有用心的人,可以说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。
那样艰难的日子,她是过得够够的了。
实在没想到,她还能换个活法,当真是侥天之幸。
压下心中的喜悦,认真梳理起原身的记忆,母亲在很小的时候就没了,父亲娶了寡妇赵氏,赵氏带了个女儿过来,改名沈红月,后来又生了个儿子叫沈金宝,已经六岁了,这儿子也是赵氏的底气所在。
家里的人口倒是简单,只是有了后娘就有后爹,赵氏这个继母对她一点也不好,吃最差的,穿最差的,活儿却干得最多。
而她自己生的子女,全都是家里的宝,沈红果就是他们的使唤丫头。
倾刻间心里对这一家子的性情,大致有了数。
“啧啧,这一家子人!”
她不由摇了摇头,再看了一下自己身处的环境,便再也笑不出来了,要是一家人都穷,她住这样的屋子也就不说什么了,但是别人都有正常的房间,就她一人住柴房,要不要这么区别对待。
抛开心中的不忿,检查了下身体状况,常年干活,身体倒算结实,只是太阳晒得多了,整个人都黑不溜湫的,头发乱糟糟,又没有一身好衣裳,看上去邋里邋遢的毫无美感。
心中一动,随即运转异能,指尖出现一簇小小的火苗,虚弱得随时都会散去,这让她有些丧气,异能受损严重,也不知多久才能恢复,值得幸庆的是异能还在,在这异世中,她也能有自保的本事,稍感欣慰。
起身准备下床,只是脚才一着地,便感觉一阵眩晕,没吃没喝躺了几天,她的身体明显虚得很,索性再躺了回去,压一压那种眩晕的感觉,敏锐的感知,也在探查着屋外的情况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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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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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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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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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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