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紧接就便传出唐知府和刘姨娘的死讯,这事儿他是真没料到,之前隐约觉得唐知府行事有些欠妥,担心会出事,所以自个先溜了,却没想到这么快就出事了,还是这样的生死大事。
说实在的,他对唐知府的死因也好奇得很,特意找府里相熟的人打听过,说什么天罚,他是一句都不信。
也正因为对唐知府的死因存疑,所以便一直滞留云州城,哪儿也没去,倒不是说对唐知府有多深的感情,实在是对死因好奇得很,觉得自己也有几分聪明,便总想弄个明白,不至于稀哩糊涂的。
然而,就因为这份好奇心,他没有尽早离开,就惹祸上身了。
也不知是哪里冒出来的人想要抓他,在他察觉到不对劲时,赶紧便收拾东西逃出城了,也亏得他见机快,不然他现在怕是就要落在别人手中,过上暗无天日的日子了。
只是他心里思来想去,也没想明白,到底是得罪了哪路神仙,怎么就要对他下手呢?
他逃出云州城不算,人家还一路追出来,也亏得他会些乔装打扮的本事,不然哪里逃得过。
这会儿他正打扮成个老婆婆状,头上拿块蓝布将整个头都包裹进去,佝偻着身子,拄着根棍子,一步三摇的缓慢挪动。
身后突然来了一群人,个个凶神恶煞,从他身边疾驰而过,但没过多大会儿,便又回转来,朝他开口问道:“老婆婆,你有没有见到一个约四五十岁的男人,长得白白胖胖的,看着就像个读书人?”
四五十岁男人,白白胖胖读书人,说的可不就是他黄知行么。
他没有作声,虽说能乔装改变模样,但是声音却改不了,抬眼朝问话的人看了一眼,随后便朝前方指了指。
那人一见这动作,顿时眼睛一亮,随即二话没说,便领着人一路朝前疾驰而去。
看着一群人没了踪迹,黄知行这才停下脚步,四下张望一见,并无旁人,他这才把头上包裹的头巾一扯,手中的拄着的棍子一扔,随后往旁边的林子走了进去。
这群人一会儿没追上人,还得回头来,他得赶紧另找条路走,只是天大地大,一时也不知去哪儿的好,颇有些让他发愁。
他已经看出来了,追着他来的这群人,身上带着些行伍气质,应该是出自军中,云州城的士卒,那都是将军府的人,他思量着,将军府的人想抓他,那必然为的是唐知府的事。
要说起来,他确实是知道不少唐知府的事情,但人死灯灭,他并不觉得宁将军想要唐知府的把柄,人都没了,要来何用,而且据他所知的事情,与将军府也是不相干的,所以这事儿,心中仍是存疑。
然而人家眼下的情形却是,不管他弄不弄明白这其中的原由,人家也是要抓他的,落人手中,难道还能有好结果,自然是要逃,只是让他忧虑的是,不知该往哪儿逃好,何处才能是他的安身之地?
心里思来想去一番,不知怎的,他突然就想起丰谷县令来,那位卢县令,可当真是块硬骨头,连顶头上司拿他都没办法,这样的人真是硬气!
要说他也不是不敬佩这样的人,只是为官者,有时候脾气太硬,也非是好事,少不得要撞个头破血流,但私心来说,这样的人,也是让人打心眼里佩服。
说起来,这么多年来,他也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人,也不知是年少气盛,也或是天生一身硬骨头,也不知怎么,心里突然就想见一见这人。
心里这么想,便也就这么做了,他熟知云州的地形,没敢走官道,走小路这么一路朝着丰谷县而去。
在他的印象中,丰谷县是个十分贫穷的县城,其穷困的程度,朝廷诸公那里都是挂了号的,所以一路走来时,都有心理准备。
当然,他本身也是做足了准备,穿了一身破破烂烂的进城,打扮得跟乞丐差不多,头发乱糟糟,衣服乱糟糟,就连脸上手上,也都用泥抹了一遍。
手里拄着根打狗棒,一路缓慢的朝着丰谷县城门走去。
只是走着走着,便发现些不同来,路上来往的人不多,但形色匆匆,身上的衣服穿着也算体面,至少比他这一身装束要好得多了。
还有他发现,居然有许多人在修城墙,丰谷县的破城墙他也有所耳闻,只是唐知府从不在意这些,而丰谷县也穷得拿不出钱来修,所以就那么着了。
远远瞧着热火朝天的样子,还有那些干活的百姓,居然不是衣不蔽体、一脸愁苦,反倒是干劲十足,跟人有说有笑的。
他一路走到城门口,看守城门的兵卒也没有刁难他,直接就放他进去了。
“咦,这哪来的乞丐,如今城里哪儿不能寻点活干,怎么还有人乞讨,怕不是故意懒着不愿意干活的吧?”
有路人对着他指指点点,黄知行懵了片刻,随后抬眼四望,仔细的扫视了一圈,居然还真没有见到一个乞丐?
这就不太对劲了,就说云州城那样繁华的地方,大街上都有不少乞丐,丰谷县这么个最穷的县城,还能少了乞丐,他扮成乞丐,为的就是不打眼,如今反而成了最打眼的那一个。
“看着是从城门口进来的,应该是从外面来的乞丐,这大冷天的,也是可怜。”
听到这番说辞,倒没有人再指责他了,反而有不少好心人走过来,跟他出点子。
“做乞丐也不是个事,看你这身板也还行,想必也有一把力气,那边修城墙的活计,是给工钱的,每天还包两顿饭吃,你要是愿意去做活,也不至于再饿肚子。”
“你要是觉得修城墙这活儿太累的话,那边闻家的工坊也招人,同样是有工钱,每天包两顿饭,那活儿做起来要轻松许多,不过招人有数的,你要是去得晚了,估计人家招够人就不要了。”
黄知行有些愣神的听着这些人的话,怎么回事,丰谷县不是最穷的县么,每年冬天饿死人最多的,就是丰谷县,但如今瞧着,很有些不同啊!
还有这些百姓,不是说都是些刁民吗,怎么看起来这么和善?
他突然就意识到,不是这些百姓和善,而是卢言清这个县令,治理有方,才会有了如今的模样。
这么想着,突然就觉得,他来丰谷县,大概来对了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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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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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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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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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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