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称呼自家男人,要么直呼名字,要么喊孩子他爹,或者是当家的。
像“老公”这种时髦词,基本上没在矿区听到过。
就谢方竹,也就听到过一次。
那时他才刚到矿区,他舅舅特意从三线请假过来见他,并带他去市里好友家做客。
舅舅好友的媳妇是个土生土长的城里人,比丈夫小一轮,非常时髦。
跟他之前见过的女人都不一样,娇里娇气,就是剥个橘子都要她丈夫来。
他当时特别看不惯,自己有手有脚的,怎么剥个橘子还要男人来?
而且她对她丈夫的称呼和其他媳妇也不一样,她喊她丈夫都是喊老公,娇滴滴的。
当时听得他鸡皮疙瘩掉了一地,他舅舅也是,搓着胳膊直打趣。
那小媳妇就义正言辞地反驳,说这是夫妻间亲昵的称呼,是当下最时髦的,他们这些乡巴佬才不懂这其中的情趣呢。
那个时候谢方竹想,要以后有个女人这么叫他,他非得把她嘴封起来不让她乱叫恶心人。
可现在沈莹莹这样喊他,从听到那一瞬,就像是有电流窜进耳朵,顺着耳道传遍全身,酥酥麻麻的,整个人都快要飘了起来。
他之前最喜欢她叫自己哥,可这声“老公”,却不知道比那声“哥”得劲到哪儿去了。
一时间,脑子竟情不自禁心猿意马起来。
当反应过来的时候,他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。
大白天的想什么禽兽事?!
暗暗把自己骂了通,尽量稳住情绪,装作一脸从容地说:“刚刚前面有块大石头,避了一下。”
沈莹莹回头看了眼,小石头不少,但没看到他说的石头。
心里头立刻明白了,眼里不由浮起狡黠的笑意。
“喔……”她应了声,脸贴上的他的背,又娇声道:“老公,你骑车小心点,我怕……”
车子龙头又晃了两下,随着两声欲掩弥彰的清咳声,谢方竹故作从容的声音响起:
“……沈莹莹,你这是从哪里学到的?”
“听到别的媳妇这样喊自家男人呀,我觉得很好听,就学来喊喊看看。”
沈莹莹的嘴角疯狂翘起,可声音装的一本正经,甚至还认真地反问他:“怎么,你不喜欢?”
谢方竹沉默了下,说实话,他真的不太想承认。
虽然他没和任何人分享过当时去舅舅好友家,听到那声“老公”时的感想。
但他自己是清楚的,他要是对沈莹莹承认了他确实喜欢。
不是自己扇自己巴掌吗?
“真不喜欢吗?”
沈莹莹的声音又响了起来,不过这次听起来有些遗憾。
“我还以为你会喜欢呢,既然你不喜欢,那我以后就不……”
谢方竹急了,也顾不上打脸不打脸的,出声打断她。
“喜欢。”
反正他在沈莹莹面前早就不知道没了多少张脸,也不差今天再没一张了。
做好心理建设后,接受起来就容易很多了,甚至还能主动反击:“你…你再喊声来听听?”
沈莹莹乐了,狠憋了一会儿,才忍住没有笑出声来。
稳了稳情绪,她捏了捏嗓子,用甜的不行的声音喊他:“老公~老公~你就是天底下最好最会疼人的好老公~我最爱你啦!”
说实话,谢方竹真被她这话肉麻到了,可真的很得劲啊,他听了还想再听。
话一旦说出来了,再说第二次就不那么难了。
于是,谢方竹彻底不要脸了:“嗯……再喊声听听?”
“那不行哦。”
沈莹莹嘻嘻笑。
“我刚刚说的话,你还没有回应我呢,我刚刚说‘老公,我最爱你啦’,你是不是应该也对我说些什么呀?”
谢方竹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,英俊的面庞不由浮上赧色。
一个大男人,满口情情爱爱的,是不是有点不妥当?
但她的要求他一如既往无法拒绝,心软的像一滩泥,任她想怎么拨弄都可以。
于是,他抿了抿唇,轻声道:“……媳妇,我也……最爱你。”
况且,这也是他心底的话,说给她听,不妥当,就不妥当了。
沈莹莹真想看看他现在怎么一副表情,只可惜她坐在单车后座看不到,不过大概样子也能脑补出来。
一时间,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可爱的不行。
她忍不住摸了摸嘴角,翘翘的,是从刚才就没停下过的笑。
她今天竟然两次觉得谢方竹可爱。
谢方竹可是个丧心病狂的反派啊!
完蛋了,她也恋爱脑了。
……
矿区离邻村不远,骑着单车很快就到了。
进村的路不怎么平,如果一个人骑还好,但后面还搭着一个人,就太颠簸了。
所以进村的时候,谢方竹直接停了下来,推着单车继续往前走。
下了车,沈莹莹终于能够看到他的脸了,即使只是个侧脸,可依然英俊的不像话。
而且不知道是不是看久了,竟还有越看越帅的架势。
沈莹莹知道自己对他真的是心动了。
不过也正常,谢方竹那么帅,又对她那么好,她要是不心动才奇怪。
从这一刻开始,他就是她的人了。
她会竭尽全力,扭转谢方竹在书里的结局,只要还有一丝可能,就绝对不会让他蹲牢子吃枪子。
察觉到她的目光,谢方竹转头看她,目光落到她亮晶晶的眼上,他的神情柔的不像话,没忍住腾出一只手握了握她的手。
沈莹莹毫不扭捏,见村里的路也没人,索性直接与他十指相扣,冲他甜甜一笑。
“老公。”
谢方竹没料到她会这样,甜美的笑容和那句甜甜的‘老公’就像是双重暴击,他的心脏根本受不了,顷刻间,面庞就热了起来。
连忙别过脸,嘴角却忍不住勾了起来。
“嗯,媳妇。”
两人正甜蜜蜜呢,忽然见到小路转角走出来两人。
这年头,风气还没有后世那么开放,即使是夫妻,大白天的牵手也不怎么合适的。
虽然沈莹莹并不在乎脸面,但在这个村子,应该没人认识原主。
如果今天能在村子里确定好房子,她还是希望能给人留个好印象的。
于是,立刻松开手。
可是还是迟了一步,几乎是第一时间,两人的目光就落到两人牵在一起的手上。
其中那个男人,还不忘打趣:“哟呵,小两口腻歪的哟!”
看清那两人的脸,沈莹莹松了口气,原来是马哥和聂艳敏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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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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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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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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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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