途经矿区到邻村的小路时,有人在后面喊她。
听到那声音,她眉头一皱,脚下动作不仅没停,反而骑的更快了。
后面的沈知义见没想到她会这样,也加快了骑车的动作,“沈莹莹!你停一下,我只是想跟你说下工作上的事!”
眼看快到邻村了,身后的人又跟牛皮糖似的,沈莹莹最终还是停下单车,不悦地看着他。
“沈知义同志,现在已经下班了,工作上的事,麻烦明天上班后到广播站找我。”
瞧着那一脸冷意的脸,沈知义心里涩涩的。
一切都变了,曾经的沈莹莹哪会这样对他啊?
不过没事,以后的时间还很长。
这样安慰着自己,他从军绿色的挎包里拿出几张纸递给她。
“这是暂定拟的关于对谢方竹的访谈稿,我和他的关系,不太好去找他,你让他看看这些问题能不能接受,如果能接受的话,我和报社的同志再去找他确认答案。”
“你和他有什么特殊关系,连工作上的事情都不好找他?”
沈莹莹瞥了他一眼。
“这么简单的工作都做不了,那你抢柳记者的活干嘛?这边啊,建议你还是跟领导说一下,胜任不了这个工作,换个柳记者来干吧。”
话落,骑上车就要走。
“沈莹莹!”沈知义被她怼的脸都白了,“你明明知道我是什么意思,有必要这样对我吗?难道我还不够低声下气吗?你就这样把我心往地上踩。”
“我怎么对你了?你有病吧?”
沈莹莹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他,同时冷声警告:“沈知义,软饭吃的不容易吧?既然好不容易爬到这个位置,就该好好珍惜,不要吃着碗里的还瞧着锅里的。”
“你如果惹我不顺心,我不介意跟你鱼死网破,你媳妇应该还不知道你是这么个玩意吧!”
她真是恶心坏了,之前见这玩意老老实实的,她也就当作看不到了。
没想到现在还主动凑过来找存在感,简直让人不能忍。
她的神情冷的像是冰,脸上的嫌恶更是刺痛了沈知义的眼。
他以为那天在李三金家,她的幸灾乐祸就已经对他恶意的极限了,可没想到她对他的态度竟然跟仇人一样。
她从前不会这样的,就是再生气,也舍不得对他说重话。
沈知义觉得自己的心都快碎了。
可她越这样,沈知义就越不甘心,就越想往前冲,重新让她的心里有他。
“我知道你恨我悔婚,但我也是被逼的啊!”
他死死盯着沈莹莹,神情无比痛苦。
“那时我已经是工人,我爸妈拿死逼我不准娶你,我实在没办法……你知道吗?直到现在我都忘不了你,但凡有一丝可能,当时我都不可能放弃你……”
这下子,沈莹莹真是差点把隔夜饭都吐了出来。
她是个文化人,平时骂人不喜欢带脏字,可这会实在忍不住了,直接就是一句:“闭嘴吧孬种!”
就这么一句也不解气,恶狠狠地继续骂:“有胆做白眼狼没胆承认,也就现代社会还能惯着你,让你留着玩意做男人。要在古代,就你这种孬种,就是纯种太监的命,连狗都瞧不起你!”
这话可太毒了,哪个男人喜欢自己和太监划上等号?
沈知义快要气疯了,脸色刹那变得惨白。
可他从来没有被人这样骂过,一时间,脑袋一片空白,竟完全没法反驳,只能恨恨地指着沈莹莹。
“沈、沈莹莹你……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?你怎么能说这种伤人的话?”
看着他那抖的不像话的嘴唇,沈莹莹的心情总算好了些。
“你敢不要脸过来,我怎么就不能说伤人的话了?”
她冷冷盯着他,嗤笑。
“你要觉得我说的不对,那你就把媳妇喊来,把你刚刚说的话,重新跟她说一遍。那样,我可以考虑收回我的话,勉强承认你是男人,否则,你就是孬种就是太监!”
沈知义气得牙齿都快咬碎了,他极度想证明他是个男人,但他怎么敢去找江红俏?
要是江红俏知道这事?
以江红俏的脾气,他不就完了?
“沈莹莹,你太咄咄逼人了!你变了,你以前不是这样的!但我知道这事归根到底是我不对,所以我不怪你……”
“做不到就别废话!”沈莹莹直接打断他的话,“好好做你的孬种男,别没事找存在感!”
话落,冷冷盯着他,威胁道:“如果还是不知好歹往前凑,我不介意在你媳妇面前添一把火。”
顿了顿,像是想到什么,面色缓和了些,轻轻勾起唇角,恶劣道:“你岳父是宣传科科长吧,如果他知道了软饭女婿是这种烂黄瓜德性,会是怎么样的想法呢?真好奇啊。”
她的嘴就像是机关枪,噼里啪啦的,沈知义被喷的根本反应不过来,原本惨白的脸色有了变化,青一阵紫一阵的。
看到他那副窝囊模样,沈莹莹是彻底爽快了,趾高气昂正要离开,就见沈知义猛地从单车上跳了下来。
猛地扣住了她的手腕,他的眼赤红,努力地做着最后的挣扎。
“莹莹,我知道你还在生气,我错了还不行吗?我娶她真的是被逼的,我一点儿都不爱她。”
“你知道我的性子,我什么时候对人说过这种低声下气的软话?也就只有你能让我这样,在你面前我的所有自尊都没有了,所以你不要这样对我好吗?我真的受不了……”
这种示弱是他从前交不起学费,或者是家里给不起生活费,对沈莹莹惯用的方式
对沈莹莹来说,这完全就是杀手锏,根本无法抵挡,有时候她父母不同意给,她甚至还会顶着父母的压力,偷偷摸摸从她妈的存钱匣子里偷钱给他。
他不信沈莹莹那么无情,连这种方式都搞不定她。
那一瞬,沈莹莹真是恨不得把自己的手剁了,被这么个脏东西碰到了。
怒气值顿时冲到顶点,猛地就是一巴掌出去。
沈知义懵了,手下意识松了。
还没反应过来,脸上又是一痛,人直接飞了出去。
同时,耳边突然响起一道粗犷的男声:
“大白天的,竟敢对嫂子动手动脚,真是不要命了!”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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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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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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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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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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