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到了队长职位。

  之前他就有机会拿到这个职位,不过因为沈莹莹的“梦”,他放弃了。

  这次之所以能升职,是因为原本顺位晋升者陈文兴放弃了。

  陈文兴已经四十多岁了,在井下呆了十多年,肺多多少少有那么些毛病,做掘进队长虽然不像班长那样,要天天下井带队,但也是要经常下井的。

  为了健康,他舍弃了这个机会,希望能平调到井上岗位,同时极力推荐谢方竹做队长。

  矿里同意了他平调的申请,至于推荐,也采纳了。

  不过就是没推荐,矿里也会把这位置给谢方竹。

  毕竟谢方竹的表现矿里领导都看在眼里,整个掘进连,找不出第二个比他更适合做队长的人选。

  之前是因为矿里的晋升制度,没法让他越级晋升。

  现在陈文兴不要这个位置,自然要让他上去。

  对此,沈莹莹非常高兴。

  高兴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位置,同时也高兴他升上队长职位后,就不用天天在井下作业了。

  虽然小说里在矿区这段时间里,他没出过什么事。

  但因为她的出现,他的人生轨迹和原来已经不同,未来会发生什么,谁也不知道,所以她想劝他申请调到井上去。

  刚好彭志强被撤了,保卫队队长的位置空了一个,以谢方竹的能力,以及和孔令龙的关系,去保卫队是绝对没问题的。

  却没想还没有开口,他就提前升了队长。

  真好!

  谢方竹那边顺顺利利,沈莹莹这边也不差。

  在转中班后的第十天,顾前进告诉了她一个好消息。

  广播站有个广播员被调走了,现在还缺个广播员。

  广播员和矿里大部分三班倒工作不同,广播员只需要上两个班。

  早班和下午班。

  早班八点上班,下午四点下班。

  下午班下午两点钟上班,晚上九点钟下班。

  算得上是长白班,能满足沈莹莹的要求。

  不过顾前进没法把她直接调过去,因为广播站站长在招人这方面非常严格。

  想要进广播站,必须过她的法眼,且各项相关技能都得过关。

  顾前进与广播站站长平级,没法把人硬塞进去,所以只能把沈莹莹推荐过去。

  至于能不能过关,就要看沈莹莹自己的本事了。

  不过,他给了沈莹莹一个小道消息。

  广播站站长喜欢喝酒。

  沈莹莹很上道,立即明白了,这是让她投其所好,走走近道呢。

  既然喜欢喝酒,那就得找好酒。

  在酒上面,沈莹莹没有渠道,但这不是难题,交给老公就好了。

  谢方竹很给力,在第二天下班的时候,他就帮她把酒准备好了。

  是一坛桃花酿。

  听说是从苏堂弯大队的苏队长那里讨的,苏队长是个酿酒好手,他酿的酒人人都说好,有些人就是专门找他买,都买不到。

  她相信老公的眼光。

  翌日,她请了假。

  大概晚上六七点的时候,估摸着对方应该已经吃完饭,她提着酒出发。

  谢方竹想要陪她去,不过被她拒绝了。

  毕竟广播站站长要求高,她想要广播站,那就必须得拿出能看得过去的专业技能。

  她大学有在广播站做过一段时间,这对她来说不难。

  但原主只是一个农村姑娘,在这方面必然是陌生的。

  要是谢方竹跟着去,看到了肯定会奇怪。

  与其想理由糊弄,还是简单点直接不带着走。

  广播站站长黎国香住在家属区,沈莹莹到的时候,刚好有人从里面走出来。

  是两个女人,应该是母女。

  年轻的那个沈莹莹见过,是矿区百货商店里的售货员。

  突然出现在这里,估计也是看中了广播员这个岗位。

  看来还蛮抢手的嘛。

  两个女人也看到了她,目光先是上下打量了她一番,随即目光落到她手里的用坛子装的桃花酿上。

  那年轻姑娘的脸上立即露出轻蔑的神情。

  在擦肩而过的时候,沈莹莹听到她对旁边的女人说:“一坛破酒也敢拿出来卖弄,谁不知道黎站长爱人不喝酒啊?”

  沈莹莹听了,心想真没格局。

  黎站长爱人不喝酒,黎站长难道就不可以喝了吗?这么瞧不起女人吗?

  才这么想,就听到那个年纪大的女人说:“这不是谢方竹那个媳妇吗?一个乡下人,还敢过来,真是不知天高地厚!怕是黎站长看都不她一眼,就把她赶走了。”

  沈莹莹心想她家男人还真有名,走到哪儿都有人认识。

  不过两人说的话她可不爱听,又都是陌生人,也没必要惯着。

  于是,她直接后退几步,出声道:“是不是不知天高地厚我不知道,但我知道,刚刚有人嘴放屁了,臭的不行。”

  那两人万万没有想到沈莹莹还会回嘴,还说这种难听的话,立即停下脚步,不悦地看着她。

  那年轻些的姑娘愤愤地看着她,“喂,你说什么呢?”

  沈莹莹回头看她,一脸无辜。

  “我又没说你嘴放屁,你激动什么?”

  话落,忽然一副恍然大悟的神色,“难不成刚刚是你的嘴放屁?这样的话,建议你去百货商店打点香水,喷喷嘴巴哦,这样就不会臭了。”

  这简直就是人身攻击了,那年轻姑娘的脸色立即变了。

  她旁边那个年纪大的妇人更是,脸瞬间成了猪肝色,直接用手指着沈莹莹的鼻子。

  “你这贱人再说一遍?!”

  “你要跟我吵架?”沈莹莹回头看了眼广播站主任家的大门,似笑非笑地挑了挑眉,“在黎站长家门口,你确定?”

  闻言,那年轻姑娘立即反应过来,赶忙拉住年纪大的妇人,“妈,别跟她一般计较,黎站长肯定看不上她这种没素质……”

  话还没说完,忽然就被一声:“莹莹妹妹!”打断。

  沈莹莹连忙敛了脸色,往那两人的后面看去,只见一个大约十八九岁的女孩子骑着单车过来,满脸兴奋。

  沈莹莹觉得有些眼熟。

  仔细回想的时候,那女孩子已经到了跟前,从自行车上跳下来。

  眼里像是有星星,亮晶晶的。

  “莹莹妹妹,你怎么在这里呀?”

  这个时候,那两人也看到了那女孩子的脸,顿时,脸色那叫一个僵。

  年轻些的姑娘忍不住出声问她:“孙……孙同志,你认识她?”

  孙同志?孙?

  沈莹莹想起来她是谁了。

  是之前她在黑市逃命途中顺手救下的姑娘,名字她已经忘了,好像确实姓孙,在缝纫社上班。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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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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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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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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