顺势将她脸上的泪痕擦了,语气有些无奈,“好。”
“那你还不来?”沈莹莹瞪了他一眼,作出一副生气模样道:“你这人这么不上道呀?”
说着,拍了拍自己的腰,催促道:“快点呀!”
谢方竹:“……”
他皱了皱眉头,一看那柳眉倒竖的模样,心道这人虽然和以前不一样了,但有点还是没变。
那就是蹬鼻子上脸,给点颜料就能开染坊。
但是……他还是妥协了,实在没法拒绝那又凶又充满期待的小表情,大手一捞,揽住她的腰,将她揽入怀中。
扶着她的后脑勺,面庞有些红,略沙哑的声音轻轻的:
“媳妇,我错了……是我的不对,我哪会嫌弃你?你就是我……我的心肝宝贝,咳……我爱你还来不及。”
沈莹莹差点“噗嗤”一声笑了出来,没想到他竟然这样乖乖听话。
一时间竟有些庆幸自己遇到的是现在的谢方竹,虽然可恶,但是好忽悠。
要是穿到几年后,他彻底成长起来,怕就没有那么容易了。
“看你这么诚心,我就原谅你了。”
她笑得眉眼弯弯,抬起脸飞快在他下巴上亲了口,又眼巴巴地瞧着他,“谢方竹,我有点饿了,今天中午都没有吃东西呢。”
谢方竹一怔,他还没习惯她突如其来的偷袭。
尽管只是下巴,也能让他的心不由自主乱起来。
“咳。”他掩饰性地咳了一声,“我去食堂买饭,你想吃什么?”
沈莹莹回想了下原主的记忆,原主虽然每天呆在家里,但平时都是不做饭的,和谢方竹一样,拿着粮票在矿区食堂吃。
她说了两个食堂常有,她也比较喜欢吃的菜式。
谢方竹应了,撩开蚊帐,起身往门口走去,才走两步,他忽然停住脚步。
“沈莹莹,你以后不要搞突然袭击。”
沈莹莹从蚊帐里探出头来,歪着脑袋看他,“你不喜欢?”
谢方竹皱了皱眉头,似在认真考虑。
半晌,又妥协了,他说:“随便你吧。”
“那我以后就不客气了。”沈莹莹嘻嘻笑,撩开蚊帐,坐在床边穿起来鞋来。
谢方竹的目光落在她白皙的脚上,犹豫了下还是开口了。
“我要去食堂了,沈莹莹,你不许跑,你要是……”
话还没有说完,只见一道纤细的身影匆匆跑来,下一刻,一只柔嫩的手捂住了他的嘴。
谢方竹往下撇去,只见沈莹莹一脸不开心地看着他,再往下,她的鞋子才穿好一只,另一只脚光着,看起来很是狼狈。
“我沈莹莹说话算话的,你是我男人我怎么会跑?!你以后不许再对我说这种话了!”
听着就让人脚怪疼的。
谢方竹走了之后,沈莹莹在房子里面转了起来。
小木屋有两间房,一大一小,都是谢方竹自己建的。
因为原主不是矿区户口,就他一个人没法申请矿区家属房,只能和其他非双职工的夫妻一样,在家属区后面的山坡上选了块地,建了这么一个木房子。
其实刚开始的时候他只建了一间,但后面原主过来后,看到这个木房子,顿时大发雷霆。
她原本以为嫁过来就可以住平房,没想到是这么一个小房子,闹了好几天。
最后谢方竹没办法,只能又加盖间小房子。
小房子建好后,原主直接把他赶到了小房子去住,她住那间大的。
沈莹莹现在所在房间就是谢方竹住的小房间。
房子不大,东西也不多,就一张床,还有个柜子,但收拾的井井有条,干干净净。
打开柜子一看,偌大的柜子就几件衣服,可也叠的整整齐齐。
这让她不由自主想起刚刚她醒来后,她被叠得整齐的衣服,不由有些怀疑他是不是有那么些强迫症。
逛完他的小房间,沈莹莹走出门,走向旁边的大房间,那是原主住的地方。
门落了锁,不过还好原主跑路的时候,钥匙是带着的。
沈莹莹在口袋里摸了摸,就找到了钥匙。
与谢方竹那干净整洁的小房子不同,原主的房间大了不少,东西也塞的满满当当的。
沈莹莹不喜欢打扫,原主和她一样。
但沈莹莹所在的时代有扫地机,而且沈莹莹还有钱,请了家政阿姨,所以家里面的卫生都是干干净净的。
这些原主都没有,所以房间的状况非常糟糕。
不仅塞的满满的,整个房间更是乱七八糟的。
沈莹莹走进去,都感觉不到可以下脚的地方。
看到这样的房间,她第一时间就想往回走,可目光落到左边墙边上挂着的镜子,又停下脚步,跨过脚下障碍物取下镜子。
当看到镜子里的人,她不由自主睁大了眼。
镜中人长着一张俏丽的瓜子脸,皮肤雪白,浓密睫毛下的眼仁漆黑,唇不点而红,十足的大美人。
但这不是让她惊讶的点,因为原主好看早在看书的时候她就知道了,在村里时是村花,嫁给谢方竹到了矿上,更是矿花。
她惊讶的是,镜子里的人竟跟她有八九像,如果再做个头发,再瘦那么些,都可以说一模一样了。
顿时,她不由怀疑起谢方竹的眼神。
上午她对他又哭又哄,他竟还想要打断她的腿,对着这么一张好看的脸他怎么下得了手?!
对着镜子观赏半天,她才放下镜子,准备带着镜子离开这个房间,却听到门外突然响起一个女声:“莹莹,你在吗?”
沈莹莹往门外看去,只见门口一个身子探了进来,是一个大概二十岁左右的女人。
看到她,沈莹莹脑海里原主的记忆立即调动起来。
这人叫做吴晓霞,是原主在矿里唯一的好友,在所有人都说谢方竹好的时候,只有吴晓霞会帮着骂,是当之无愧的好闺蜜。
但沈莹莹看过小说,知道吴晓霞一直喜欢谢方竹,她表面上和原主是好闺蜜,但私下却不是,最大的心愿就是原主和谢方竹离婚。
原主之所以能认识自称“厂长”的外地人,也和吴晓霞脱不了干系。
吴晓霞知道原主非常想找一个有钱有地位的人,而她则想让原主腾出谢方竹媳妇这个位置。
所以,尽管知道那个自称“厂长”的人可能是个骗子,她还是想法子让原主认识了那个男人。
又时不时在旁边作似无意提点两句。
本来原主脑袋就不怎么聪明,闺蜜再说两句,顿时深信不疑了。
如果没出跟“厂长”私奔那事,沈莹莹不会对她有意见,也许还有可能助她一臂之力挖墙脚。
毕竟她也迫不及待想要谢方竹这个疯批盘赶紧被人接走。
可是吴晓霞却故意撺掇原主和那个外地人认识。
害得她这个背锅侠差点失去双腿,这让她实在给不起什么好脸色!
想到这,她朝门口走去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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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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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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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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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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