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修真小说>长生志异陶潜>第三章 神仙荷兰水
  清晨时分,薄雾混杂着烟火气,在寻仙县各处飘荡。

  各种早餐摊是第一波热闹,而后是赶集的,各个铺子也纷纷开张,整个县城倏忽鲜活了起来。

  菜市街最不起眼,一家唤作“诚友书店”的铺子里。

  陶潜缓缓合上账簿,吐出一口积夜的浊气。

  熬了一夜,看完这日记体账本。

  陶潜已对这世界物价和诸多细节有所了解,也毫无障碍的融入了新身份。

  径直起身,先往后面睡铺去了一趟。

  再回来时手中多出一个青布袋,敞开袋口,便听叮叮当当一阵儿。

  停歇时,柜面便零零总总多了几枚银元,几个银角子,以及几十枚铜板。

  陶潜先数了一遍,眉头皱起。

  然后,又数了第二遍,皱得更紧。

  没再去数第三遍,只是珍而重之的将这些银钱放回钱袋,面色无奈的嘀咕道:

  “一家积蓄,大半月就败差不多了,只余八元七角,外加五十三枚铜元,还真是个败家子。”

  “一枚铜元能买十粒八粒糖,或者一块大饼外加油条,再添一枚,还能再加一碗胡辣汤,购买力看似还成,可架不住眼前这就是总资产了啊。”

  “先不说平时吃食、衣物、娱乐之类的支出,光这店一月租金就是二十元,还有购买书籍这最大项……”

  “也就是说,我现在非常穷。”

  陶潜捏着钱袋,吐槽着原身。

  按照现有物价计算,他很难将这间诚友书店维持一个月不倒闭。

  唯一让陶潜觉得有所安慰的是,那账本中其实藏着一条生财之道。

  只是原主觉得有辱斯文,是以没再继续。

  “所谓食色性也,饱腹之余,再满足下精神生活,这再正常不过了,怎么是有辱斯文呢。”

  “待会儿要是没生意就去书场找找,把《隔帘花影》、《空空幻》、《怜香伴》、《禅真逸史》这一整套都买齐了,悄悄宣传一下,我就是这条菜市街最靓的崽儿。”

  “书生果是闷骚,觉得这些书太俗,面斥上门的客人,倒是悄咪咪把书名都记日记上了。”

  “果然,写日记的,能是正经人?”

  陶潜将钱袋揣入怀中,用吐槽唠叨冲淡自己穿越重生后的茫然。

  可能是因为已经成了“不死怪异”,或是心情激荡太过。

  整夜没睡,陶潜毫无困意。

  听着外面传来的各式叫卖声,陶潜索性起身,洗漱一番。

  数分钟后,他有些郑重的将门户打开。

  眼前立时天光大亮,热闹的场面挟着强烈实感,冲击过来。

  尽管只上午八九点的样子,但这县城已是人流涌动。

  陶潜先怔了几秒,旋即缓慢而认真的,将前方诸多画面都收入自己眼中:

  冒着热气,顾客不少的馄饨摊。

  巷子口趴在地面,艰难捡拾一块残碎窝头的老乞丐。

  十几个自他处逃难来,清早进城,衣衫褴褛,面黄肌瘦的难民。

  街头敲着锁子的理发匠,售卖各式用品的小贩。

  正在城中横冲直撞,试骑一种名为“自行车”的洋玩意的富家子弟。

  不远处新式饭店阁楼靠窗位置,两位穿着清凉,手捏咖啡杯,惬意交谈的苗条女士。

  自城外而来,穿军装背步枪,骑着高头大马,横穿主街而去的新式士兵们。

  身穿短打,躯体精壮,携带各式异状武器的江湖人士。

  ……

  “似是而非啊。”

  陶潜神色复杂,无力感叹了一句。

  正想做些什么,肚子里传来一阵咕咕声。

  这提示音,让陶潜想起自己如今又做了人。

  没进行抵抗,陶潜特意走远了点,去了街道另一端,买了一大袋馒头。

  沿途走得不快,模仿着原身那种迂腐书生走路的风格。

  再回书铺时,手中馒头散得刚好只剩一个,就着余温三两口吃了。

  大清早自然不可能有什么人来买书,但陶潜也不打算闲着。

  撸起袖子,开始整理这布局乱糟糟的书铺。

  虽然现下很穷,好歹也是有产业的人。

  整理过程中,陶潜不时拎起一本感兴趣的书,匆匆扫掠,多是“神魔志怪”、“超凡话本”、“诡异纪实”之类。

  他的想法,是想能不能从中窥见这世界,或者说超凡修行世界的一鳞半爪。

  经历过砍头、不死、重生,加上两份本地土著的记忆。

  陶潜猜测,这世界有妖魔鬼怪神仙,大概率也有人类修行者。

  他现阶段的目标是安身立命,先好好活下来。

  如果有了解真相,触及超凡的机会,他也不打算放过。

  不过很可惜,忙活半小时之后,他没有任何发现。

  很正常,常理而言,修仙的也好,妖魔也好,或许会有部分与人类混居,但中间必定会存在着一层隔阂。

  普通人即便有心去找,也未必能如愿。

  这方面,讲究所谓的机缘。

  当然,辛苦半小时也是有些收获的,至少陶潜完全摸清了自家书铺。

  这小小铺子,以蒙学书籍、书法字帖为主,利润也多来自这一类。

  其他书籍,什么游记杂谈、小说话本、地图黄历等等,都被原身算入“杂书”类别。

  值得表扬的是,原身购置的,全部都是正版书。

  当然,这大概也是他亏光家底的原因之一。

  收拾好后,陶潜开始营业。

  不知道是不是换了个魂,也由此转运。

  一上午,诚友书店的生意虽然不如十字街口那几家,但来来往往陶潜也接待了不少人。

  到了午时,陶潜终于空下来,拎着把算盘在那里噼里啪啦一顿扒拉。

  “共售出十本书册,六本《对相四言》,两册字帖,一本黄历,还有本《朱公游记》,共入账:一元二角。”

  “那对相四言听说是某个私塾老师要求的教学辅材,果然不管在什么时代,还是卖教材比较赚钱,可惜我穿越时没把黄岗秘册带来。”

  陶潜正嘀咕着。

  忽然,门口处猛地传来“嘣嗤”的一种熟悉声音。

  一抬头,陶潜就见两道身影,各拎着什么,笑盈盈的站在门口。

  这两人看起来都是三十岁左右,正经的青中年。

  一个穿着圆领长衫,戴着顶青绒暖帽,五官端正,只眼睛小,一脸的精明,酷似林永健。

  另一个是长袍马褂,蓄着八字须,看起来有些奸诈。

  陶潜脑海,相应记忆浮现出来。

  巧了,两人都是他的邻居,昨晚陶潜还看过有关二人的文字记录。

  买了《剪灯夜话》的奇石店老板李三鱼。

  求购《玉楼春》等书的药店老板贾强。

  “陶书生,一上午生意不错啊。”

  “我可瞧见了,来来回回也做成了十几次,值得庆祝庆祝。”

  “我们这不就来了么,陶书生没吃午饭吧,我们哥俩先请你一回,下次你得补上。”

  “不过这吃人嘴软,书生有空还是得再帮我们跑跑腿,十大禁书我们哥俩可都没收集齐全呢。”

  “嘿嘿,没错没错。”

  这两人像是讲相声一样,一边说着,一边完全不客气的往里走来。

  各搬了个小马扎,在矮木台上收拾出一块地儿。

  将各自带来的卤牛肉、炸花生等吃食摆上。

  而此时,陶潜的注意力却都落在两人带来的三只圆滚滚的玻璃瓶上。

  其中一瓶已开了盖,里面有着淡绿色透明液体,不太明显的气泡正在咕嘟上来。

  怪异的熟悉感立刻涌来,肥宅快乐……几个字马上就要到嘴边。

  见陶潜“好奇”的样子,李三鱼和贾强当即对视一眼,各挑了挑眉,得意之色显现出来。

  那酷似林永健的李三鱼指了指玻璃瓶,得意道:

  “见多识广的陶书生懵逼了吧,这可是个洋玩意儿。”

  “叫劳什子‘荷兰水’,据说是从西洋鬼畜那里传过来的,省城的大商去年开了家工厂生产这个,没几个月就风靡整个省城,上到达官贵人,下到贩夫走卒,都忍不住尝了尝鲜儿。”

  “前些天分厂在咱寻仙县开了,今天正式开业,不过暂时只供应那些高档酒店和贵人。”

  “我们哥俩看你这几天心情不太好,特意找德顺居老板帮忙拿了三瓶。”

  “快过来尝尝,喝过的都说这玩意儿一下肚直冒气儿,快活似神仙,那叫一个带劲儿。”

  ……

  陶潜本来对两人“自来熟”的表现有些不适应,不过随着对话持续,他很快也是熟悉起来。

  原身的记忆,在此时起效。

  陶书生迂腐固执,不知变通,书店刚开业就被坑惨,由此看出没什么真朋友,不说是狐朋狗友,必定也是没走心的。

  倒是与两位邻店老板,因为一些艳俗禁书渐渐熟悉。

  两人年纪稍长原身,都算是精明小商人,都能看出陶书生是个良善可贵之人,时常会照顾一二。

  当然,再如何也不是亲人,无法在合适时阻止原身的自我了结。

  听着李三鱼的话,陶潜顺着原身记忆,很自然的表现出疑惑。

  更自然的,眼眸中露出好奇、不服。

  把手中算盘一丢,直接走过去,拿起那玻璃瓶,先是说道:

  “快活似神仙?我不信。”

  “不就是一瓶水么?”

  说完,陶潜很是熟练的将那瓶口往嘴里一灌。

  吨吨吨!

  嗝!

  一口气,整瓶干掉。

  本来还有些忧愁的脸色,一下舒展开来。

  陶潜嘴角勾起笑容,对着真正懵逼的二人竖了竖大拇指,而后舒服道:“神仙不神仙我不知道,不过啊,确实带劲儿。”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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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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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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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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