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养她成为读书识字,成为有同情心有正义感的人。
良友日报虽然也都是含讽带贬的艳情小说,但到底也是艳情小说啊,其中的桥段描写,根本不适合像丁秀曼这样小姑娘看。
哪怕丁秀曼已经十五了,已经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,但在丁世贤看来,自己闺女依旧是个小姑娘。
丁秀曼狡黠地笑了笑:“爹,这你可就冤枉死我了,这可是我们方老师要求看的。”
丁世贤面色诧异:“你说什么?是你们方先生?”
丁世贤是知道方停归的,方停归的早年家境殷实,祖父还是封建王朝的大官,后来封建王朝统治结束,到如今也只有八年时间。
封建王朝被推翻后,方家一家人都搬到了国外去生活,只有方停归一个人毅然决然地回到了华夏。
这也让丁世贤对方停归高看了一眼,非常放心地把丁秀曼送进了方停归在职的学校。
一个有骨气的人所教出来的学生,也一定是有尊严的。
而对如今的人来说,最难能可贵的就是保持尊严。
丁世贤是信得过方停归为人的,于是不再说话,低头凝神向桌面上的报纸看去,丁秀曼凑上来指着第一版面道:“是这个,爹!看这篇文章!”
丁世贤眉头紧锁,细细地看完了两份报纸,脸上露出复杂至极的表情,微微叹了一口气:“没想到,真是没想到啊……这篇文章,有意思。”
活跃在政治上的文人很多,但真正会描写谈及普通贫民问题的却很少。
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政府的不作为上面,抨击政府的卖国求荣,各种不平等条约,对洋人的谄媚恭谦。
《最后一个太监》看起来什么都没有说,没有攻击政府,也没有一句骂街的话,作者只是用非常平稳和老练的口吻,娓娓道来,讲述了一个触目惊心的真实故事。
但就是这份淡定和真实,反倒让人觉得头皮发麻。
这样悲惨荒诞的故事,作者的笔力却是那样轻描淡写,平和,仿佛他所写的,只是跟吃饭睡觉一样稀松平常的故事。
非常怀疑作者的心态。
丁秀曼看见自家老爹一副脸色沉沉如水的模样,连忙打听道:“爹,怎么样,这篇文章写得好吧?这个作者的笔名好像叫做星火,你认识他吗?”
丁世贤摇摇头:“这个笔名很陌生,应该是一个新人或者是其他人的马甲。”
“不过新人的可能性应该不大,这篇文章故事脉络非常有条理,语句干练,几乎一句没有多余的废话,应该是个老前辈写的。”
“也只有老人,才会有这样的阅历和笔力。”丁世贤细细思忖道。
听见是个老头子写的,丁秀曼顿时歇了几分心思,本来还以为可以从老爹这套到作者信息,和明曦一块儿上门去拜访作者一下,没想到居然是个老头。
丁秀曼脑子里勾画出了一个头发花白,身材佝偻瘦弱,两眼暗浊,但却一丝不苟,十分正经严肃老人形象……不由得使劲地摇了摇头。
老先生就算了,她最怕听老先生念叨个没完没了了。
丁世贤又看了看良友日报上的其他文章,不由大感疑惑:“奇怪了,这样的文章,老陈怎么会愿意登在良友日报上?”
“真是可惜了,这要是登在《沪上时报》,必定能引起一阵热烈的讨论和关注。”丁世贤摇摇头,语气里满是遗憾。
沪上时报那才是上海真正有影响的报纸,像良友日报,只能算是不入流的小报纸。
明曦又到邮局取了一回稿费和信件,除了良友日报的,还有沪上时报的。
她的那篇稿子居然被沪上时报选中了。
明曦有点惊讶,不是说非沪圈的文人很难挤进沪上时报这个圈子吗?
现在看来,好像也不难啊。
而且《沪上时报》非常财大气粗,像明曦这样履历全无的新人作者,也非常大方地给出了千字两元的价格,她投给沪上时报的那篇文章,一共是三千多字,她直接就拿到了六块银元。
再加上良友日报两次给的稿费,她现在手里一共有十二元了。
明曦领了信件和钱,趁着今天礼拜日学校没课,想了想也没有马上回家,而是去找明朗了。
明朗是在租界里拉车。
租界虽然容易得罪贵人,但是贵人们有时除了车钱,也会学着西方人的模样再给点小费。
很多人黄包车竞相挤在公馆,舞厅门口,就是为了挣那点小费。
有时候还会因为抢客人而在事后大打出手起来。
明曦走过去,就见明朗正在蹲在黄包车前,一手拿着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擦汗。他刚拉完一个客人,正蹲一个豪华的饭店门口,大口大口地喘气休息。
黄包车起步两角,按时长包的话一个小时六角,超过半小时加收三角。
他刚刚拉着一个两百多斤的客人跑了好几条街,回来的时候,整件衣服后背都已经被汗水湿透了。
“哥,咱们把黄包车卖了吧,下个月你就上学去。”明曦算了一下,按照自己这挣稿费的速度,下个月前,她手上应该最少也有三十元,三十元可以给明朗报个普通中学了。
明朗没注意听明曦的话,只是怔怔地看着自己干净整洁的妹妹,脸上露出了几分窘迫,低头看着刚刚勾破了洞的布鞋,嘴里含糊不清地道:“小曦,你怎么上这里来了?你快回家去。”
明朗一直都知道父母过世后,妹妹心中的自卑和敏感。她并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有个拉黄包车的哥哥,而明朗也不想让自己的妹妹丢脸。
每次明朗拉着原主去学校,原主都是远远地就让他走了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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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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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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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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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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