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点很多家都在做饭,做饭的香气混杂着各种夫妻吵闹,小孩啼哭的声音,扑面而来。
明曦提着一只烧鸡回到家:“哥,我今天的报纸全卖完了。”
明朗已经把饭做好了,桌子上是一菜两碗饭。
明朗没注意听明曦的话,只是眨也不眨地盯着她手里的烧鸡看,咽了口唾沫问:“这是哪……哪来的?”
一只鸡起码要一块大洋,都够买上七十斤大米了!!
这个时期的荤腥算是很贵重的食品,只有老爷太太们才能消费得起。一般人,吃屁去吧。
明曦:“别人送的。”
系统送的。
系统:“呵呵。”
明曦已经有好几天没好好开过荤了,刚来的那顿还吃到了点肉沫,后面明朗知道钱都被她花光了之后,就再也没有买过一丁点儿肉沫了。
她饿呀。
身体不吃肉真的不行。
明朗震惊地看着她:“别人……送你一只烧鸡?”
明曦:“嗯,我今天把所有的报纸都卖完啦~”
明朗听了很高兴,自动就联想起来,以为是报社的人送的:“真的?妹妹,你真能干!比我这个做哥哥强多了!”
明朗面色微红,非常惭愧,他这个哥哥赚不了几块钱,居然还要妹妹一个女学生去赚外快帮忙补贴家用。
明曦从烧鸡上揪了一个腿子,放在明朗碗里:“哥哥也很厉害,哥哥能起那么早去拉车,这要是把劲儿用在读书上,该多好呀。哥,等我凑够了钱,你也去读书吧?”
读书要花的钱可不少,明朗非常心疼明曦,为了让自己读书这么努力。
明朗低着头说:“哥哥读不读书都无所谓,你好好读书就够了。”
明曦现在有了工作,说话底气也足了很多,盯着明朗的脸倔强地道:“不行,你一定要去念书!”
明朗看着小姑娘认真的模样,不由得宠溺地笑了笑:“好好好,你说什么都行,快吃饭吧。”
说完话,两人就风卷残云地把整只烧鸡给吃完了,连鸡骨头明朗都给咬碎吸了吸汁水。
吃过饭后,明曦就回到自己的小房间,拿了纸和稿纸出来放在矮柜上面,想了想,在纸上缓缓落下几个字:
最后一个太监。
太监这个词,对民国应该来说是不会陌生的,因为封建王朝的统治才刚刚结束。
很多个位面里,明曦都在皇宫里混过,她当过掖庭里的卑贱小宫女,也做过高高在上的太后。后宫里的每一种人群,她都再熟悉不过了。
但她不想写宫女,也不写太后,而是把主人公设定成了一个太监。
太监啊,一说起太监,她就想到了景沧。
人类虽然卑微又渺小,但大厦将倾的时候,总会有那么一些人挺身而出,粉身碎骨浑不怕,敢为天下先。
一个故事是不可能改变如今的社会现状的,但再弱小的微光也能照亮黑暗。因为光明是无法阻挡的。
当离得够远的时候,位面就会塌缩成一个点,一切细节都被抹去。明曦知道每个位面的节奏和进程,这些她都太熟悉了。
以往每次看着位面从一群直立难行的野人变成高科技的现代位面,总是会觉得人类真是可爱又可笑,那么渺小却又那么努力。
但这真正落入时代之中,才发现人类是和其他物种都不一样的。人类丰富的精神世界和情感,有时候真让她吃惊。
明曦面无表情地咬了一下笔杆,开始写她的故事。
《最后一个太监》文章讲的是一个名叫张德的八岁小男孩,因为村子在穷乡僻壤的地方,信息不发达,断了根之后才得到封建王朝统治结束的事情。
张德家里非常穷,全家七口人,全部的财产就是两间土房和七分薄田。
村子前几年有老太监风风光光地回来摆了桌,从那时起,张德就生了想要做太监的心思。
做太监,就能不挨饿。
但是张德的父亲一开始并不同意张德去做太监的想法,太监那就是残疾,老了连个送终的儿子都没有。
但很快,村里的恶霸就勾结官府,把他们的田地给地给夺走了。
父亲去找官府的人讨说法,结果却被打了几十板子。
大哥气不过,去恶霸家里喝煤油自杀,但却不了了之。
母亲也病倒了,为了有钱能给母亲治病,十三岁的姐姐只能嫁给一个七十岁的老头当续弦。
……
到这里就是故事的第一章。
系统看了一下明曦写的,非常不理解:“你为什么要写这么悲惨的故事?是觉得这里的人活得还不够悲惨吗?你这么写是不会有人看的。”
“我已经预判到你这份稿件寄出去,杂志社的人会说什么了。”
“作者就是个傻逼,尽写这些丧气丧气的玩意儿,还嫌生活不够苦呀。”
明曦:“一个好的故事,是要能引起人的共鸣的。如果一个从未见过光明,那么他确实可以忍受黑暗,可是见过光明之后呢?”
苦难确实是能磨炼人的意志力,摸到烂牌能坚持打,把烂牌打成好局,确实是令人赞叹。
可要是在不公平的老千局上摸到烂牌,还一直打,那就是大傻逼。
明曦要让人对张德同情,有联系己身的共鸣感,最后再借用张德这个人一步步走进民国的大都市,去看看这个黑暗和光明交织的时代。
她要为身处黑暗而麻木的人,点亮一盏灯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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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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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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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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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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