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就那样吧,人也算贴心,技术还不错,大家各取所需而已。”
程宁眨了眨眼睛,一脸你懂的表情。
“真是这样吗?”苏婳微笑着扫了一眼四周的环境,一脸的不相信。
在她印象里,宁宁可从来没有带男人来过这个地方。
想当年有人豪言壮语:“男人都是姐的玩物,怎么能带家里呢,只有婳婳才可以住我家里。”
程宁之前包养男人的时候,都是在外面另外买房子,从来没有带回这里。
看着房子里到处都带着白凛的痕迹。
阳台上的衣服,卫生间的毛巾洗漱用品,鞋架上的鞋子。
这个傻丫头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对白凛已经不一样了。
不过这似乎也不是一件坏事,所以她决定暗中观察。
说不定最后还能吃席。
“行啦,你快去洗澡吧,等下我们出去玩,好久都没有逛街了。”
“好,我现在就去洗。”
浴室里。
白炽灯下,蒸汽朦胧,连镜子上也染上了薄薄的雾气。
程宁靠在浴缸里,滑嫩的藕臂搭在浴缸壁上,
白皙的皮肤因为蒸汽的缘故,晕染出淡淡的粉色。
她闭上眼睛,似乎在回忆着什么,长而卷的睫毛微微颤抖。
【程宁视觉】
我是的名字是程宁。
我出生在一个大家族里。
幸运的是,我是家族里面唯一的一个女孩。
因此从小无忧无虑的长大,虽然身在豪门之中,但我仍然活得潇洒自由。
我叛逆,张扬,早恋,打架,是同学眼中的不学无术的富二代,是老师眼中不敢惹的问题学生。
我一直都知道,就再怎么任性胡闹,我仍旧是程家的小公主。
我的同父异母的哥哥,还有各种堂哥,加起来有十几个,他们从小接受严苛的教育,没日没夜的学习训练。
拼了命的想要在爷爷面前表现自己。
就因为爷爷身后的那把椅子。
程家的第一把交椅。
因为是唯一的女孩,我很幸运的成为了团宠。
但也因为我是唯一的女孩,这成为了我最大的不幸。
因为从一开始,我被宠爱唯一的目的便是——
联姻。
生于富贵,也就意味着要为富贵买单。
可笑吧。
程家在帝都的权势,竟然还需要一个女儿联姻。
爷爷溺爱孙女,几乎对我百依百顺,我一直以为是亲情。
虽然我不理解,为什么爷爷总爱让我跟楚家的楚承燃来往。
幼儿园,小学,初中,我们都在一起上学。
如果我高中还不明白的话,那我真的就是个傻逼了。
与我有着同样遭遇还有另一个女孩,她的名字叫苏婳。
我们四个人从小一起长大,陪在彼此身边的时间比家人还要多。
但是我跟苏婳却是两类人。
她是品学兼优矜贵漂亮人人追捧的大小姐。
而我是不学无术早恋打架人人惧怕的大姐大。
我和楚承燃,与她和宋屿的情况一模一样。
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意识到这件事的,但一定是比我知道的早。
因为她比我聪明太多了。
我活了十五年才弄明白。
婳婳呢?
婳婳是什么时候知道商业联姻的事情呢?
当我意识到这件事的时候,我立刻想要做点什么去改变这一切。
我脱离了曾经的交际圈,开始疯狂的学习。
我想摆脱这种糟糕的状况。
我以为只要我变优秀了,我就能摆脱这种傀儡一样的人生。
但是做了十五年程家的小公主,怎么可能因为在学校优异的成绩,而去击败联姻所带来的价值。
根本没用。
其实跟谁结婚对我来说都无所谓,楚承燃不是不好。
甚至可以说是优秀。
他的颜值,家世,学业,在帝都都是榜上有名的。
但我排斥的从来不是他,而是被掌控的人生。
而且他有心上人。
是我们共同的好友宋屿,更有意思的是宋屿他是婳婳的联姻对象。
这让我不由得感叹,我们俩还真是一对难姐难妹。
我像溺水寻求解脱的人一样坠落而又浮起。
被掌控的人生带来的逆反心理,让我着迷于恶意的玩弄别人的感情。
灵魂带来的禁锢,让我沉醉于肉体升腾的快乐。
我得人生像一袭华美的袍,上面爬满了虱子。
我不记得我第一个男人是谁。
但是我永远记得那种堕落的味道。
爱不过是载体,性才是目的。
而苏婳却与我完全相反。
她依旧活的热烈骄傲,眸中熠熠生辉。
就算被赶出家门,依旧活的潇洒肆意。
我喜欢跟她在一起。
所以即使她不是苏家的大小姐,我依旧陪在她身边。
姐妹嘛,就应该患难与共。
也许我也应该慢慢接受联姻的现实,既然反抗不了,那就只能接受了。
**
直到那个叫顾辛的男人出现。
他给我一条新的路。
自由,权利,欲望。
抛出一个又一个极具诱惑的条件。
但前提是,我要踩着我最亲爱的朋友的身上,才能走过去。
看着面前这个比我还小的男孩,我有些紧张,那双幽深不见底的蓝眸,与年纪完全不符合的气场,让我下意识的想要臣服。
“程小姐不用担心,我不会伤害到你的朋友,只需要给我汇报一下她的日常生活,再拍一些照片就可以。”男人的勾了勾唇,眼底闪过一抹漫不经心。
汇报日常?
拍照片?
这不是让我监视婳婳吗?
仅仅思考了一分钟,我的心里就已经有了答案。
但为了少点儿内心愧疚,我小心翼翼的问出声:
“你真的不会伤害到她吗?”
“当然不会。”男人的声音低沉,眼中含笑,似乎看穿了我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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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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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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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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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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