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修真小说>魏林夕>第414章 各有心思
  杨婆子想过好日子,但却不想跋山涉水的吃苦,她就想让刘大去能弄些银子回来。

  这两年他们生活的虽然不错,但也根本没存下什么钱,杨婆子倒是想住大宅,买几个丫鬟伺候着,也学人家做做老封君,但他们他们那么多银子。

  刘姨娘第一次来信她就想着了,这安家肯定是又起来了,不然她一个姨娘哪来的银子千里迢迢送信,还是手里有银子。

  第二杨婆子让刘大去城里打听昨天那个来送信的人,想在这人身上多打听出一些安家的情况。

  这人本来就不是镖局的人,本来就没急着走,也根本不会有人觉得奇怪,他们这些人来回走一趟不容易,几乎不会空手回去。

  当然这人是故意留在这里等待刘家的人,纵然是刘大一个不善言辞的人也很容易打听到了。

  然后他就又被请回了刘家,说是想让他捎一封信回去。

  送一封信到千里之外不容易,哪怕是托给商队顺便的事,对杨婆子来说花出去的银子也很心痛。

  但是这次她却愿意见人

  请到家里去,好吃好喝的招待,就是为了打探安家的情况。

  一开始这人还说的很含糊,但是在杨婆子拙劣的劝酒之下,他很容易就喝醉了,有意无意之间透漏了不少安家的消息。

  比如安家现在做主的是个庶子,已经升任百户了,很受上官器重;比如安家的有位姑娘嫁给了府城的大户人家,那一户在府城可以是说一不二的。

  再比如,安家生意做得大,都是三少夫人在后边管着的,提拔了干亲家的哥哥如今都在县城安家了。

  还有什么三夫人的侄女去投奔,安家居然给这姑娘找了个好人家,还陪送了一份不菲的嫁妆,现在都是官夫人了。

  什么北地和京城可不一样,举人老爷都能当县令的。

  对刘大这种一辈子在地里刨食的人来说,要不是妹妹嫁的好,他根本不可能见识到那些富贵,举人老爷对他来说已经是够不上的存在,更别说什么县令了。

  刘大憨厚的脑子里根本没想太多,只是觉得安家都是自家侄子侄媳妇当家了,这亲娘不会受委屈才对。

  此时刘大心里已经把之前刘姨娘的诉苦当成是女人的唠叨,听听就行了也不用放在心上。

  之前杨婆子就是这么劝他的,现在他是完全相信了。

  刘大媳妇和杨婆子想的不一样,刘大媳妇觉得他们可是安子珝的正经亲戚,旁人都得了好处了,他们难道还比不上那些人。

  杨婆子心里却想,这刘姨娘的儿子当家了,那她手指头缝隙露点银子出来就够他们过日子的了。

  三个人怀着不一样的心思,但是对于安家,对于北地却没有那么抵触了。

  除了醉了的人,剩下的三个人却说起远在北地的安家,刘大媳妇抱怨了一句,若是安家还在,她闺女也至于嫁个隔壁村里,说不定能够嫁进城呢。

  若不是距离太远,她真的想劝刘大带着家人去投奔。

  不过最后在杨婆子和刘大媳妇的规劝下,刘大还是决定去看看刘姨娘,若是顺利开春的时候就能回来,不耽误地里的活儿。

  刘大媳妇心思也活络了起来,她其实想跟着去。

  以前刘姨娘在侯府没什么地位,不让他们露面,现在侄子都掌权了,他们也该享享福了。

  不止她想去,她还想带儿子去呢,要是安家肯供她儿子读书,那就好了。

  不过这可是亲表弟,供亲表弟读书不比养那个什么亲戚家的闺女更应该吗?

  刘大媳妇越想越觉得就该是这样的,差点没忍住去劝刘大带她去。

  不过她现在养成习惯,每次说什么事都会和杨婆子商量,这次也不例外,但杨婆子却劝住了她。

  刘大一个人去多好,到时候诉诉苦,多要点银子来是正经的,北地有什么好的,她可不想去受那个苦。

  杨婆子在京城底层过了大半辈子,老了老了倒是过了几天好日子,她就想守着自己这一亩三分地。

  本来就没多少底气的刘大媳妇,被杨婆子这样说也就歇了心思,天寒地冻的,她其实也不愿意受苦。

  只是很多事也由不得她,没几天整个村子都知道刘大要去北地走亲戚的消息了,但是几天之后,大家发现走的不止是刘大,而是刘大一家。

  因为之前是刘大亲口说去北地看望妹妹,还托人弄了些年货,所以也没有人觉得刘家人不见了会奇怪。

  至于刘大嫁了人的女儿,之前得知刘大要出远门还给送了东西过来。

  后来,同村的人给她捎了刘大一家出门去北地消息,还给带了一些散碎银子就,让她丈夫帮忙照看土地,刘氏也就没怀疑,还心心念念她爹能够带点好东西回来。

  而这个时候,刘家一家已经坐上了北去的马车,只不过他们是昏着的。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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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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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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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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