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经过这间铺子之前她还和她娘讨论着这位未来弟妹。
当然,肯定是没什么好话就是了,母女两个的性格是一脉相传,甚至马氏的娘比她还过。
这马夫人出身其实也不算差,虽然家里是屠户,但因为是在县城开肉铺的,比许多人家都要富裕一些。
在马氏的父亲在微末的时候娶了她。
而元老爷却娶了,家境贫寒,但父亲却是读书人的元夫人。
两个大头兵一个靠岳家接济,一个却要接济岳家,那时候还看不出什么来。
可是后来,元夫人的父亲有了功名,元家也蒸蒸日上,而马氏母亲的娘家却还是个屠户。
也就是在那个时候马氏和元宏骞定下的婚事,结果元家越走越远,马家却止步不前。
马夫人从年轻的时候就和元夫人不和,觉得她是读书人家的女儿,看不起自己。
后来元家富贵了,自家却还是那个样子,她就觉得元夫人更看不上他了。
再看看不求上进的丈夫,马夫人更是三天一小闹,五天一大闹,最后闹到马老爷终于受不了,主动请缨上了战场。
结果,就在一次驰援的过程中,死在了战场,而驰援的对象就是元老爷。
家里的顶梁柱就这么没了,马夫人从此就扒上元家了。
这些年,马家那点家产早让马夫人花光了,现在就是要买根针线都要元家出钱。
两人逛了大半天终于逛累了,找了个地方喝茶休息,期间马夫人说起了和亲公主进城的事,问马氏有没有见过公主,长得好不好看?
在得知元夫人根本没带马氏去见公主之后,母女两个气不打一处来。
别看马氏在家里作威作福,但只有一条是绝对被限制的,那就是出门这件事。
家里是不允许她随便出门的,就是她闹也不行,美其名曰是为了她的名声,为了元家的名声着想。
这一点连她娘都不站在她这边。
别看马夫人粗鄙,将女儿养的跋扈,但她心里是想将女儿培养成大家u闺秀的。
所以马氏对外边的消息其实知道的很少,而她手底下那下人,只是怕她,却不敬她,自然也很少和她说外边的事。
马氏立马就想回去闹,人家别人家里都是带女儿带儿媳,凭什么不带她,是嫌她丢人还是不把她当家里人。
马夫人虽然生气,却到底比马氏多吃了几年的饭,怕她闹狠了遭元家厌弃,毕竟她才被元老爷罚过跪祠堂。
被元老爷罚和被元夫人罚还不一样,那是一家之主,真被他厌弃了,倒是后不就鸡飞蛋打了。
“娘,你看那是不是宏骞!”
马氏无意间往楼下看了一眼,正好透过透过窗户看到了路上的一角,一个熟悉的人影从眼前走过。
最重要的是,那人身边跟着一个女人!
“哪儿呢,没人啊,你是不是看错了?”
马夫人凑过去,并没有看到马氏说的人。
“我没看错,肯定是他,他跟一个女人在一起呢!”
马氏正想仔细看看,结果那两人一闪就不见了,仿佛刚刚的景象只是她眼花,但是她觉得那就是元宏骞。
“女人?不会吧,你把他看的那么死,他还敢在外边找女人?”
马夫人有点不相信,别看她对这个女婿又万般的不满意,但只有一条她是满意,就是元宏骞从来不沾花惹草。
而且,自从她闺女将那个勾引女婿的丫鬟打死之后,他和女人多说一句话都不肯,怎么敢正大光明的和女人在街上走。
“肯定是你看错了,就他那性子,能敢在外边找女人?”
元宏骞要是真敢这么做,也不至于窝囊这么多年,被自家女儿压制着。
“大概吧。”
被马夫人这么一说,马氏也觉得可能是自己看错了,毕竟她只看到了一个背影而已。
“不行,我要赶紧回去,这时间他该从书院回去了,我看看他在不在家。”
马氏蹭的从座位上站起来,茶也不喝了,风风火火就往外走。
马夫人见闺女走了,也起身往外走,结果刚下楼闺女就没影了,然后她就被小二拦住了。
马氏没付钱就走了。
马夫人又气又恼,察觉到周围人的视线,觉得自己丢了人,暗骂了马氏一顿,然后抠抠搜搜的从荷包里拿出钱来,扔给了店小二。
另一边,马氏风风火火的回了家,直接去了外书房,如果元宏骞回家肯定不会先回院子。
结果外书房里并没有人。
“什么时辰了,大公子还没回来?”马氏看看天色,语气不善的问道。
下人报了一个时辰,比元宏骞每天回家的时辰晚了一点。
马氏正想发火,这时候元宏骞从外边走了进来。
“你去哪儿了!”
马氏立马走过去,疾言厉色的问道。
“去了母亲那里,给母亲请安。”
元宏骞的声音不疾不徐,似乎已经适应了马氏这种时不时发脾气的样子。
“怎么今日就要去请安,我怎么不知道。”
马氏已经相信了五分,元宏骞孝顺这是人尽皆知的事。
“我每日回家,第一件事就是要去给母亲请安,你从来不去,自然不知道。”
元宏骞声音没什么起伏,只是在解释这件事,并没有带上什么情感,只是他的声音一向温厚,就算是不带感情,也听不出冷待。
他说完就越过马氏,自顾自的走到书案前,翻开了一本书看了起来。
马氏觉得她一拳打在了棉花上,又是这样,又是这样!
但是这次她不占理,也没有继续发作,气冲冲的走了,整个过成中元宏骞都不曾抬过眼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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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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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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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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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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