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大概已经准备了很久了。
怪不得他不肯碰她,怪不得今天事事都透露着古怪,怪不得他愿意让她一直住在何家。
原来就是为了等待今天。
魏林夕一下子将所有的问题都想通了。
“三嫂别愣着了,该过来梳头上妆了,要不然耽误了吉时可就白费三哥一番苦心了。”
搬家之前看日子那天,魏林夕还想问安子珝现在搬家都这么隆重吗,一般的好日子还不行,还要选黄道吉日。
现在才知道,挑的不是搬家的日子,是他们成亲的日子。
魏林夕眼中浸出了眼泪,水汪汪了,但是她却笑了,坐在了妆台前。
“这大好的日子,哭可就不看了。”
梳头是要找全福妈妈的,虽然他们是悄悄的办,但该有的也不能缺。全福妈妈必须要是四角俱全,家中和睦的妇人才行。
为魏林夕梳头的全福妈妈就是松树村的一个婶娘,不仅有儿有女家中和睦,而且公公婆婆父母俱在。
头面用的是一整套,是金的,点缀着红宝石珠子,华丽富贵,很适合魏林夕。
上过妆的魏林夕面若桃花,眼若春水,秀而不媚。
她真的很适合这样富贵华丽的打扮,和平常不施粉黛的样子完全不同。
依照何三姑的意思要多擦粉和胭脂口脂,幸好被魏林夕摁住了,只是上了一层薄薄的粉,胭脂口脂也是点到为止。
“婶娘好美哦。”
人群藏着的爱豆丁安宝意发出了感叹。
屋子里的人一下子都被她逗笑了。
这一晚安家的院子里没有吹吹打.打的乐声,但是有欢笑声,外边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挂上了红绸和红灯笼,灯火通明。
魏林夕被扶着出了房间,上了院子里的小轿。
本来应该是何有力背着她出门的,但这里是两个姑娘的院子,他不方便进来,于是就在地上铺了一层红布,让魏林夕的脚不用踩在地上。
轿子虽然不大,但扎着红色绸子,连轿帘子都是红色的。最妙的是,这顶不大的轿子是八人抬得的。
魏林夕要一直被抬着从这里到前院拜堂。
正堂之中,所有人都在那里等着,而安子珝就穿着大红的喜服站在台阶上等着。
路程实在很短,魏林夕都没觉得怎么样就已经落娇了,本来已经平静下来的心再次砰砰的跳了起来。
接着,她被引着下了轿子,因为视线受阻,魏林夕不仅仅心情上的紧张,还有看不清前路的紧张。
然后有一只手伸了过来。
魏林夕认识这双手,她将自己的手放了上去,被牵着跨过了火盆,进了正堂。
拜天地,拜父母甚至是夫妻对拜,安子珝都没有放开她的手,直到进了新房将她安置在床边,掀盖头的时候。
眼前突然变得明亮了起来,魏林夕抬头就对上了安子珝含笑的眼睛。
新房里只有他们两个。
不知道是气氛静谧,还是某人的眼神太炙热,魏林夕错了视线,有点不好意思的聊了一下鬓边的头发。
只是她今天的头发梳的很好,一根头发丝都没散下来。
“来。”
安子珝重新伸手去牵魏林夕,带她来到了外室,到了喝合卺酒的时候。
魏林夕很少喝酒,更是第一次喝这个时代的酒,有一点点辣,但没有现代酒的度数那么高,还有一点点苦。
苦并不是酒的味道苦,而是因为合卺酒的酒器是一个匏瓜剖成两个瓢,
瓠瓜,俗称苦葫芦,因为味苦不可食多用来做瓢,合卺酒时,以线连柄,新郎新娘各拿一瓢饮酒,同饮一卺,象征婚姻将两人连为一体。
而它本身带有苦味,象征两人今后要同甘共苦,患难于共。
“呐”
就在魏林夕还在咂摸着嘴里的苦味的时候,安子珝推过来一小盒的粽子糖。
“把我当小孩子呢。”
魏林夕噗嗤一声就笑了,不过她虽然嘴上这么说,还是拿了一颗放在嘴里。
“他们呢,怎么就我们两个。”
魏林夕虽然参加过两次婚礼了,但都是作为女方,是不能去男方那边的,但也隐约记得应该是有闹洞房这个风俗的吧。
不过陪着的多是男方那边的女眷们,也是为了认认新媳妇,至于她,都和家里人这么熟了,好像也确实不必这一步了。
“在正堂吃晚饭呢,今天可是我们的喜宴。”
“那你要去敬酒吗?”
魏林夕笑着打趣,还真是所有的流程都有。
“不去,我要陪着新娘子,新娘子初入门怕她紧张。”
安子珝的眼睛从见到魏林夕的那一刻开始,就再也没有离开过。
“哦,那新娘子让我告诉你一声,她饿了。”
“那你是想先卸妆,还是先吃饭。”
安子珝看着她粉面桃花般的娇俏脸蛋,美是美,就是带了一整套的头面,还盘了高髻,看着就重。
“那先卸妆吧。”
魏林夕摸了摸头发,觉得她要是顶着这一头吃饭,可能会不敢低头。
终于体会了一次什么叫“别低头,王冠会掉”的感觉了。
“我这才梳好没没多久,就要拆了。”
魏林夕看着镜子里自己的样子,还有身上的喜服,她才穿了一小会呢。
“那要不就穿着?”
安子珝走了过来,就在她的身后俯下身轻轻将她搂在怀里,凑到她的耳边轻语。
一瞬间,魏林夕的耳朵就红了。
“还是拆了吧,不自在,你帮我叫伊香进来。”
她轻轻挣扎了一下,安子珝就放开了手,笑着出去叫人。
魏林夕坐在那里,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,想到了这天晚上即将要发生了事,擦了胭脂的脸颊更红了。
她突然伸手捂住了脸,像是不好意思,可她的嘴角却是勾着的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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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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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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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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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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