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安子珝的只说了两句话,就让李氏出声反对了。
安子珝的同僚都是武人,李氏是想要一个身体好的儿媳妇,可不想要一个整天舞刀弄枪的儿媳妇。
其实魏林夕是觉得,李氏是不喜欢安子珝的同僚家的女儿来做这个二儿媳,毕竟平云慧她也见过,也是武将家的女儿,可不会舞刀弄枪。
若真让安子文娶了安子珝同僚家的姑娘,婚后和他们交好是肯定的,大约这才是李氏不同意的根本原因。
李氏都不同意了,三老爷也不好再说什么,后来这件事他就没插过手。
其实不仅李氏不同意,刘姨娘也不愿意,认为武将家的姑娘过于强势,嫁过来再欺负安子文怎么办。
不过自从上边巷口发生的那一出,她现在也不敢拉着安子珝要求这要求那了,母子两个陷入了一种客气的生疏。
对于安子文的婚事,家里还是产生了分歧,你是想要乡绅家的女儿,三老爷和二老爷则更看好秀才家的女儿。
穷点有什么,就算以后家贫读不起书了,安家也愿意接济,但凡能读出一个来那对安家来说都是助力。
至于怕身体不好,见一见就知道了,而且北地的姑娘一般没有像京城那般柔弱的。
刘姨娘虽然没有说话,但对于这个结果是开心的,有人和她一样看好秀才家的姑娘,就证明有希望。
“不如咱们三个姑娘都见见?光听媒婆说也不成啊,就是咱家太小了,没办法办个赏花会什么的。”
秋来送爽,再过几天菊花就开了,要是家里院子大开个赏菊会正好,到时候将镇上数得着的人家都请来,各家的姑娘都见见,长相,品行就都知道了。
就是家里太小了,摆弄不开。
孙氏幽幽的叹了口气,有点想念之前了,那时候哪家的夫人太太不捧着她啊。
“就先让人打听打听,看能不能找个机会见见。”
“过几日平家有喜事,说不定能见着呢。”
魏林夕适时开口。
“对啊,平家嫁女儿,镇上有头有脸的都会去,说不定真能见到,或者咱们给平夫人递个话,请一请他们。”
孙氏一拍手觉得这个办法好,到时候一起见见,就当是巧遇就行了,也不会引起什么闲话。
孙氏这么积极也不光是为了安子文,下一个娶妻的可是她家的子康,所以要提前看看。
虽说安子康是个混不吝,还总气她,但做母亲的怎么能不操心儿子的婚事呢。
所以这次她特别积极,借着安子文的婚事也悄悄帮儿子相看着。
李氏觉得这法子不好,安雨乐和平云慧是金兰姐妹,她和平夫人该是平辈论交情的,但平夫人和魏林夕关系好,安子珝和平百户又是同僚,李氏总觉得她去了会尴尬。
所以平家的事基本上都是安子珝和魏林夕出面的,这次自然也不例外,那她还是见不到人。
“平家是喜事,也忙,这点小事就不必麻烦人家了,咱们再想办法,先打听着姑娘的品行。”
“也行,说不定到时候咱们就搬进新宅子了,到时候请人也不突兀。”
孙氏看了李氏一眼,顺着她的话说了下去。
安家的宅子已经修建的差不多了,剩下的活不多,不过比较零碎,之后就是晾一晾房子摆家具进去了。
因为再过半个多月就是秋收了,干活的人里边很多就是村里的,肯定要回去秋收,所以现在加急赶工,要在秋收前把活干完。
到时候只要再找两个人将里里外外都打扫一遍,等他们秋收之后正好晾好了房子,该补的地方补一补,该改的地方改一改。
没什么问题的话就能摆了家具,再挑个黄道吉日搬进去了。
本来魏林夕和安子珝留下是为了商量安子文的婚事,结果商量来商量去,也没商量出个一二三,光耽误了时间。
天色晚了,两人只能住下,但魏林夕却有点不适应。
安子珝那边同样也不适应,本来能抱着香香软软的小妻子睡觉,现在旁边都是熊孩子。
这样闭目养神到半夜,安子珝才睡着。
第二天安子珝没去百户所,而是去了安家的新宅子,迫不及待要搬进新宅子的心情达到了巅峰。
魏林夕也睡得不太好,早上就起晚了,她起来的时候家里已经吃过早饭,安子珝都走了。
“给你留着早饭呢,伊香,给少夫人把早饭端来。”
钱氏见魏林夕醒了,洗了手上的面走了过来。
“我起晚了。”
魏林夕看着日头估计都有九点了,因为睡得早,平时她可是六七点就起来了。
“没事,在自己家偶尔一次,你母亲不会介意的。”
钱氏这么说,那就是早上李氏并没有说什么,或者是想要说什么但被安子珝给噎回去了。
钱氏自然不会说这些,但安子康那个大嘴巴还爱模仿人的,趁着魏林夕吃饭将早上的情况从头演绎了一遍。
魏林夕觉得就安子康这个天资,在现代绝对是当演员的料。
吃过早饭,魏林夕也忙起来了,除了一点心意日常要用的点心,很快也到八月十五了,月饼要准备起来了。
所以魏林夕要提前确定用那几种馅料,提前买好材料,还要提前做出一批来,毕竟就那么几天是最忙的,先做肯定是来不及。
而且如果他们搬走了,这边的铺子肯定是要关了的。
家里的人也不能一直做点心啊,不过铺子还是要开,至于怎么开她要重新合计一下。
眼下就是先赚一波八月十五的钱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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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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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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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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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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