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修真小说>魏林夕>第228章 娶不上媳妇?
  很多人捧着从松树村好不容易买来的土豆苗,小心的种在自家的菜园子里。

  然而某些家里节俭惯了的,在听说这是要钱买的时候,都觉得家里的男人是疯了。

  毕竟是有百户所的兵吃过见过土豆,家里人又没见过,不理解也正常,老的少不了训斥几句,少的也忍不住抱怨。

  但买都买来了,种都种了,总不能再拔了送回去吧,人家肯定不乐意啊,别人也就算了这还是松树村里出来了。

  为了脑子不清醒的男人在百户所的日子,他们也不能退回去,还能咋的,好好伺候着吧。

  其实育苗并不贵,但就算不贵一棵的钱也能买半个素包子了,家里困难的不发火才怪呢。

  这些人也没买很多,除了都是抱着试试的态度,还有就是身上确实没钱啊,和家里说家里肯定不同意。

  都是没见过的东西,说的倒是很热闹,谁心里也没底啊,他们宁愿省下钱多买一点粮食放着。

  所以这些人都是你五六棵棵,我七八棵,咱们一起唠唠回去怎么和家里人说才不被骂。

  不过也有胆子大的,二三十棵的要,要五十棵的也有好几户,他们立志要收两筐明年将菜地全都种满了。

  虽然多数人要的都少,但架不住来的人多,各户分一分也能赚个十几二十文,这都是自家育苗顺便的,也不费功夫,就和白来了一样。

  现在也不限制他们往外说了,松树村的媳妇们都不约而同的回了趟娘家,有的就跟着来人,知趣的就买几株苗回去种,不知趣的就直接要了几棵。

  还有那种根本不信,还说风凉话的,把姑娘的好心当成驴肝肺。

  气的小媳妇连饭都没吃就回了家,扬言以后再也不管娘家的事了,这事还不是一家两家。

  从前松树村穷啊,从军的男丁们比别的村更容易伤,亡。所以很多人都不想嫁女儿来松树村。

  从前松树村的汉子娶媳妇都是老大难问题,就像常二柱都二十多岁了还没娶上媳妇,这还是村长家的老二呢,其他人就更不必说了。

  所以松树村的人娶媳妇,基本都要用银子砸,但它还穷,到头来能娶上媳妇的还是少数。

  能嫁到松树村的来的,要不就是家里穷怕了想拿姑娘换点银子,给自家儿子寻门亲事,要么就是张三娘那样的,或者是家里没人了想找个依靠。

  后边的就不说了,就前一种,能拿闺女给儿子换媳妇的,家里人能通情达理的到哪里去。

  不过虽然找媳妇难,但松树村娶到的媳妇品行都不错,哪怕有点小毛病平时也有摩擦,但大事上都不含糊。

  不过现在不是从前了,松树村也不是从前的松树村了。

  只看今年村里田地间那比别人家都要旺要沉的麦穗,就能知道今年松树村的日子好过了。

  哪怕是他们新建了房子,也不担心明年青黄不接的时候会饿死人。

  再说了年节前还能再走街串巷赚点小钱,过年裁两块布给家里人做身新衣服。

  至于娶媳妇难,那都是老黄历了,现在哪个村子的姑娘不想嫁到松树村来,就是那些从前不想嫁军户的现在也有这意思了。

  七月里常二柱都要成婚了,娶的还是个平民姑娘,虽然家里也是种田,不怎么富裕,平民就是平民,和军户可不一样。

  人家肯冒着风险将姑娘嫁过来,还不是因为看着常家的日子过的好。

  而村里很多人家虽比不上常家,但也差不了多少,这样一想瞬间就自信了。

  平民家的姑娘娶不上了,咱们挑挑和咱们家一般人家还不成?

  常家办婚事的那一天,魏林夕特意回来喝了喜酒,安子珝没有来但让魏林夕给上了一份厚礼。

  别看魏林夕平时不摆架子,和村民们也能混在一起,但百户夫人能来参加一个村长家的婚事,已经是给足了面子了。

  她这一天还是特意打扮过的,穿了一件八成新的衣裙,衣领衣袖和裙边的部分都绣着花,是县城里的新料子。

  衣服和上边的刺绣都是找了绣娘做的,是之前孙妙雪成亲的时候特意做的,一共也没穿几次。

  发髻也是特意梳的,簪着几朵珠花,都是用细小的米珠做的,别看珠子不大,但一朵也值点钱。

  最贵的应该要属她头上簪着的一根素玉簪子,簪头雕了几朵小花的样式。和她手腕上的玉镯子是一起的,同一块玉石雕出来的。

  这都是安子珝给她弄来的,玉质不算定好但做工不错,就算这样她自己也是舍不得买的。

  不过她最喜欢的还是耳朵上那对珊瑚耳坠,自从安子珝给她赢回来之后她几乎天天都戴着。

  她这一身既没有抢了新人风头,又不会失礼反而自带一股疏离端庄感,很好。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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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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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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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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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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