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的房子被鞑靼人烧了,但堆的那些肥却好好的,只要今年能风调雨顺,肯定会是个好收成。
魏林夕也回去的一趟,除了和村里人商量养鸡供应鸡蛋的事,还和老村长商量了种土豆和红薯的事。
安家是搬走了,但院子还在,里边被烧的不能住人了,魏林夕就打算房前屋后的都种上土豆和红薯。
这两样东西她去年种在后山不少,后来有村民挖到过,也吃了,都觉得是好东西,但是就和菌子一样,他们只当做是自然的馈赠,从来没想过来种植。
魏林夕提出来的时候还有点忐忑,但没想到老村长一下就答应了。
不过今年开荒是来不及了,但可以每家每户都在院子里地头地边的种一些。其实也种子不够,想扩大种植面积也不可能。
接下来的日子先是二老爷带着子侄们下地干活,之后好不容易忙活完了安家的田地,魏林夕又开始每天回村教给大家育苗的方法。
在老村长听说土豆能种两季的时候,差点没保持住脸上严肃的神情。
在北地还没听说又能一年种两季的粮食呢,这里比中原要冷,一年顶多能种一季粮食,所以人们才过的贫苦。
土豆他也吃过,做粮食比不过米面,但比粗粮好吃,做菜做主食都行,这要是能种两季,再加上不耽误粮食收成,绝对是定定好的东西,村里人说不定就再也不用饿肚子了。
现在就是能吃饱,但也不过是吃八分饱,谁家敢敞开了肚皮吃粮食,那一个壮劳力一天恐怕就吃完一家三口的粮食。
老村长激动的不知道说什么,心里再次坚定了决心,松树村以后就跟着安家走了,只要安家在他们的日子就不会差。
而且村里的当兵的男人都在安子珝的手下,前几天又有一个补了小旗的位置,他们一个小小的村子都有三个小旗了。
以后安子珝再高升了能亏待了底下的人,他们松树村出去的兵那就是心腹。
老村长没读什么书,但当了那么多年的兵,打了那么多年的仗,又当了这么多年的村长,这点眼界还是有的。
光心里下决心还不行,还要将村里人都集中起来,大家一条心才行。
正忙着教村里妇人们育苗的魏林夕,完全不知道老村长的这一茬。
至于为什么只教给妇人们,那是因为男人多数要当兵,而且妇人们细心,育苗这件事就是要细心才行。
最重要的是魏林夕是个女人,和女眷待在一起比较方便。
这一忙就忙了一个月,等看到所有的苗苗都种了下去,绿油油的一片,魏林夕的心才放下来。
安家因为不常回村,所以院子里的土豆和红薯就要托给村民照看了,但隔一天二老爷还会回来,毕竟种地已经成为二老爷的一项事业了。
不过这种事还是要保密,匹夫无罪怀璧其罪,他们还是低调点悄悄发财的好。
老村长也知道这道理,召集了所有的村民一起说了这件事,一定要保密,保不定就有隔壁村的眼热,来使坏的。
这种事也不是没有,村和村之间也是有竞争的,比如浇地这件事,因为用的都是一条河里的水,几乎每年都会出现抢水的事。
甚至遇到干旱的年份,因为抢水两个村里还会发生械斗,打死人的都有。
家家户户得了通知,连家里的女眷都被耳提面命,对娘家也不许提,以后东西收了,能耕种的多了,家里富裕了难道不会补贴亲戚。
要是被泄露出去,大家竹篮打水一场空了,谁也没有好果子吃。
因为这次老村长态度太坚决了,每家每户都升起了危机感。毕竟烧毁的房子还没建起来,再遭了人祸,收成受损,那真是没法活了。
忙完了村里的事,魏林夕又回归了正常生活,结果没想到有人又给她找了新的活儿。
何老大给魏林夕送来了几只小猪崽。
看到哼哼唧唧的猪崽子的时候,魏林夕都有些愣住了。
这些猪崽子不是一般的猪崽子,而是被劁过,也就把猪崽子给阉了。
这些猪崽都是活下来的,这才给魏林夕送了来。这件事安子珝和她说过了,但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。
北地也有人家养猪,肉的味道比野猪要强,但还是带着一股味道,因为猪都是不劁得。
魏林夕已经心心念念这件事很久了,但她是女孩,去说这件事太过奇怪。于是有一天晚上,睡的昏昏沉沉的时候,她就和安子珝说了这件事了。
那时候他们还住在村里呢,魏林夕都忘了当时安子珝是什么表情了,她实在太困了黑灯瞎火的也没注意。
甚至第二天她醒了就忘了,结果没想到却被他记在心里了。
只是后来出了什么多事,这件事就搁置了,结果前几天安子珝和她说,过两天会送一些猪崽过来。
魏林夕还楞了一下,因为做这件事的人是何老大呀,算起来也是安子珝岳父了。
做女婿的和岳父商量给小猪崽子阉了,这事怎么想怎么奇怪。
她实在无法想象安子珝顶着这张脸却说那件事,有点幻灭。
但是,心里却有点甜是怎么回事。
只是甜过之后,这些猪崽子该怎么安置,又是个问题,现在安家是养不了猪的。
看着哼哼唧唧但有活力的猪崽子,魏林夕仿佛看到了一桌子的肉,真是甜蜜的负担呢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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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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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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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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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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