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修真小说>魏林夕>第154章 我不管,我喜欢
  所以这人就顶着皇帝的厌恶却依旧稳稳的站在朝堂上。

  当他说出千秋宴应该一起从简这句话,皇帝没有当场拂袖而去就是给这些大臣面子。

  这事是一个人提出来的,但是却得到了其他大臣的支持,话里话外都是暗示,不做就不是贤明君主。

  大臣们直接把皇帝架在这里,他不同意都不行。

  所以皇帝虽然不愿意,但也只好答应,不过心里却在骂那些大臣,哪个家里不是堆金砌玉,怎么他办个千秋宴就不行了。

  心里骂的欢了,又忍不住埋怨,如果不是大雪不是死了那么多人,他也不用这样。

  于是就在回寝殿的路上说出了这样的惊人之语。

  他周围都是内侍,还有随行的禁卫军,很容易就传出来了。

  不过也只是小范围的传,毕竟若是传到民众的耳朵里,他这位无德帝王别说办千秋宴了,恐怕晚上就该睡不着了。

  本来这些消息是不该传过来的,大约是传信之人太过气愤,又没有其他人可以抱怨,满腔的愤恨只能通过密信告诉安子珝。

  收到信的安子珝先是骂了那人一通,但看到消息的时候脸色也不好,哪怕他早已对上边那位不抱期望了,但看到这样的消息还是让人厌烦。

  安子珝当即就写了一封密信回去,让那人没事不要写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,他也不想知道。

  皇帝从未怜悯臣民,这个人知他早就有了,现在他弄出什么样的事来,他都不惊讶。

  在去见魏林夕的时候,安子珝的表情一时没能调整过来,不过他很快就恢复成和往常一样,陪着她买东西。

  别的男人别说陪着妻子买东西,就是能陪着上街的都没有几个,但安子珝却喜欢陪魏林夕一起买东西。

  每次她拿着什么东西回头问,这个好不好看,这个行不行,是不是那个更适合的时候,他就有一种奇异的满足感。

  “你看这个,是不是很好看。”

  魏林夕兴冲冲拿着东西过来,举到安子珝面前给他看,还附带一个大.大的笑脸。

  她手里拿的是一个玉冠。

  斟杯欲饮邀明月,举袂将招扶玉冠。

  魏林夕语文学的不怎么好,但看到这顶玉冠的时候突然想起来这两句诗,可能是她的贫瘠的文学素养中少有能记住的。

  哪怕这顶玉冠的玉质并不算上佳,甚至雕工也平平无奇,素色的冠,素色的叉子,连花纹都没几个。

  但只要她想象安子珝戴上玉冠的样子,翩翩君子,朗月清风,再素的玉冠好像也成了上品。

  “好看。”

  安子珝见过更好的,更贵的,但魏林夕选的这个却最让他喜欢。

  这样的玉冠是文人雅士的最爱,他从前也有很多歌,而他现在从军,能戴这个的机会少之又少。

  但那又如何呢,只要她喜欢。

  “那我们买下来吧,虽然有点贵,不过不管,我喜欢。”

  一向花钱都很有计划的魏林夕,这次也忍住要买买买,还好这玉冠在她承受范围内,于是掏钱掏的格外开心。

  “应该再给你做一件新衣服的,就是那种读书人穿的那种,再戴上玉冠,肯定很好看。”

  平民为了劳作方便穿的都是窄衣窄袖,军中的人也是一样。

  宽衣大袖那是富贵人家的象征,还有读书人会穿一种士子服,布料可以不好,但一定是宽衣大袖,以和下层阶级区分。

  从前的安家当然又不少这样的衣服,甚至流放的时候身上穿的还是这种,但来到松树村之后,穿的衣服和平常人没什么不同。

  魏林夕也就再也没看到过书生打扮的安子珝,虽然现在的他干练俊逸,但谁说不能回忆回忆曾经了。

  魏林夕揣着玉冠,高高兴兴的走了,这是她今天最好的收获。

  买完东西,两人又去了康家送年节礼,没有见到大腹便便的平夫人,由康家的女眷招待的,虽然很热情,但魏林夕和她们不熟,两人略坐坐就走了。

  之后又去了何家一趟,本来何家的年礼魏林夕已经送去了,但安子珝回来了,总要再去一次。

  何家还是住在那个小屋里,但却收拾的干干净净,过了几个月正常的日子,和家里的的身体也养回来很多。

  最明显的要属杏花,终于不是一个干瘦中年妇人的模样了,养胖了,脸也白了些,虽然不说花容月貌,但长得也很清秀,和她的名字很合适。

  就是魏林夕总觉得她这个嫂子有点而乎乎的,但对她很好,对何家夫妻也孝顺。

  何三姑有时候嫌她傻乎乎的,她也不生气,反而娇娇憨憨的和婆婆说话,反而让何三姑没话说了,只能是想着多护着点,别让外人欺负了。

  魏林夕就觉得,她这个嫂子还是个大智若愚的人。

  本来看完他们魏林夕就准备走了,何家这一间屋子肯定不能留他们住下,还是要回店里将就一晚。

  结果何三姑非要留下他们吃一顿饭,于是一家四口加魏林夕两人,六口人坐在小小的房间里吃饭。

  安子珝高大的身影,在这低矮的房屋衬的更加挺拔,让这个小屋子有一种蓬荜生辉的感觉。

  但他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适,甚至能和何家人谈笑风生,从做菜说道杀猪。

  菜都是何有力做的,味道还行,但都带着这个时代菜色的特点,不怎么舍得放调料,所以除了咸味,其他的味道都很寡淡。

  但何家已经是拿出最好的来招待了,只是他们平时就吃的一般,自然不可能像魏林夕那样很轻松就做一桌色香味俱全的菜来。

  就算是魏林夕想下场只会,可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,何家的厨房里只有油和盐,一小瓶酱油,没了。

  没办法,只能这样吃了,就当是养生吧。

  相对比于魏林夕的食不知味,安子珝看不出任何异常,甚至还夸赞何有力的菜做的好。

  说实话,就何有力这手艺,在村里掌勺个红白事宴席还是可以的,但在安子珝面前还是不够看。

  就算是庶子,那也是侯府庶子,吃穿上李氏是不会苛待他的,顶多就是上边有能干的兄长出不了头。

  所以,魏林夕一边夹根菜慢慢咀嚼,一边看着安子珝施展名为“人情世故”的良好教养。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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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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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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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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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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