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林夕虽然是北方长大的孩子,但是这么大雪却是第一次见。
雪太大了,干什么都不方便,只能是窝在家里猫冬。
而且今年的收成不错,松树村的村民又在三老爷的带领下赚了一些钱,不说家家户户奔小康,最起码能温饱,舒舒服服的在家。
安家的人也都围在堂屋里烤火,今年屋里的壁炉重新修过,还糊了一个烟囱,既能保证散热,又能排烟。
炉膛里烧的是柴火,上边还烧着水,旁边放着红薯和土豆。
“瑞雪兆丰年,明年肯定是好光景。”
二老爷剥了一个烤红薯,说道。
不知道是不是这段日子和百户所的军汉混久了,二老爷行事做派放开了很多。
就像现在的姿势已经完全融入了乡村风,和从前那个柔弱文人看起来完全不一样。
“瑞雪兆丰年”最常见科学解释是,“下雪有助于保暖土壤,对越冬作物的有防冻保暖作用。”
但是这里冬天不种农作物,应该没啥用。
不过雪中含有很多氮化物能提高土壤肥力,应该也是有用的吧。
魏林夕无聊的想。
“雪又下起来了,你三叔怎么还没回来,不会有事吧。”
孙氏撩了门帘看着外边的雪,忍不住担心。
要说这个冬天谁最忙,那除了魏林夕就是三老爷了,哪怕雪下的再大也挡不住他赚钱的热情。
这不又去给火锅店送东西去了,都是魏林夕炒的花生瓜子,烤的点心之类的。这些东西不容易放坏,所以隔上好几天才会送一次,三老爷乐呵呵的接了这个任务。
当然辛苦的三老爷是单拿一份报酬的,不能让家人寒心不是?
就是经常帮忙的钱氏,还安雨欣安雨乐也是每次都有钱。钱氏就不用说了,两个小姑娘都攒了不少私房钱了。
自从下雪之后,路上积雪不化,三老爷已经从马拉车换成马拉爬犁了,一开始还不习惯,但最后也逃不过真香定律,就是冷了点。
但这个比马车快,能让路上的时间缩短三分之一,而且冷怕什么,穿的厚一些就行了。
三老爷也不管什么好看不好看,棉袄皮袄往身上一裹,皮帽子大围巾带上,每次出门都要穿的和个球似的。
只是这次他却不会一个人回来,除了路上遇到了安子珝之前还带了一个陌生人回来。
“快来帮忙,多烧点热水。”
刚进大门,三老爷就朝着屋里喊,众人还以为是出什么事了,全都跑了出来。
走近一看,车上居然躺着一个陌生人,浑身都是雪。
众人七手八脚的往下抬人,魏林夕走到安子珝身边用眼神问这是怎么回事。
“路上捡的人,冻僵了。”
安子珝摘下魏林夕特制帽子,说道。
那帽子是魏林夕用兔皮做的,雷锋帽的样式,能直接将耳朵嘴巴捂住,防寒防冻,只是说话嗡嗡的也不方便。
此帽子一出,立刻在百货所流行起来,都快成了百户所军汉们的标配了。
“那抬到净房吧,我去弄水。”
魏林夕是第一次处理这种棘手的问题,但基本常识还是有的,冻僵的人要先用温水慢慢恢复体温。
“用不用去镇上请个大夫?”
“不用,先看能不能救活。”
说完,安子珝就过去帮忙,魏林夕带着人去厨房烧水。
因为带回来的是个男人,魏林夕带着人烧了热水,之后就不管了,等安子珝出来才来得及问到底是什么情况。
“在路上发现的,都快到村口了,应该是走错路了,我猜他应该是要去镇上。”
一开始没发现,直到刚刚扒拉那人的衣服才看到他身上的伤口,只是因为他冻僵了,身上的伤口也不流血了,不然不冻死也会流血不止而死。
“上次从大夫那里买的药还有吗?”
“有!”
魏林夕习惯在家里常备一些药,到了这里更是如此,在这请大夫可不容易,所以上次之前请过一次大夫,她就趁机买了一些药留着。
哪怕随着时间药效会越来越浅,但也比没有强。
魏林夕回房从取了小药箱给安子珝,见他挑了几个瓶瓶罐罐,都是治疗外伤的。
她没问什么,只是去厨房煮了一锅姜汤。
终于折腾了两个小时之后,人醒了。
一开始这人问什么说什么,但不管说什么都是躲躲闪闪的,一看就没说实话。
后来安子珝让人都出去,他亲自问,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,终于问出来了。
原来这人醒周,是来往大夏和鞑靼的商队领队。
只是朝廷是不允许和鞑靼通商的,所以这人带领的商队其实是偷偷去鞑靼走私。
只不过他们还有点底线,贩卖的不是铁器,只是一些盐巴茶叶和布匹,用这些换回来鞑靼的牛羊黄金。
但就算如此,若是被抓住量刑,最轻也是要抄没家产,主事流放。也怪不得他一开始撒谎了。
至于他为什么浑身是伤的晕倒在路上,原来是因为鞑靼老可汗病重,底下几个儿子争权,争斗已经摆在明面上了。
这人本来受了其中一位鞑靼王子的邀请,带着东西前去,结果被其他王子知道,直接杀鸡儆猴了。
这下不进东西没了,连人都死的七七八八,他是拼着最后一口气才逃出来。
结果后来马不知道跑哪里去了,而他却因为迷失了方向晕倒在路边,差点冻成冰坨。
其余的信息安子珝并不关注,唯有老可汗病重这一条引起了他的兴趣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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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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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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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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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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