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现在的日子虽然比不上在侯府,不过也比咱们之前要好,我总算是放心了,要不然死都不敢去见你娘。”
在看到安家的院子,还有魏林夕在家的样子,何三姑是真的放下心了。
没想到她姑娘现在也能当家做主了。
何三姑虽然经常给别人弄那些神神叨叨的东西,但从来没想过自家姑娘已经还了个芯子,她就觉得肯定是突遭大变,姑娘的性子才发生了变化。
而且后边几年都不是在自己身边长的,何三姑虽然牵挂,但彼此之间还是生疏了不少,也是这次见了之后,感觉才又亲近了。
反正她养得闺女是千好万好,当家怎么了,她也是一进家门就当家做主。
“你三婶那个侄女,到底是个什么说头,就这样住着?我瞧着是打上女婿的主意了。”
何三姑因为常年劳作,明明和刘姨娘差不多的年纪,但看起来却比刘姨娘老了不止十岁,但一双眼睛虽看起来浑浊却内里精明。
今天不过是安家人相处了一会,就已经看出来其中的猫腻了。
“娘,这你都看出来了?”
魏林夕一个大震惊,回想之前,孙妙雪都没说过话吧,这都看出来了?
“嗐,你娘我是谁,那十里八村出了名的眼睛毒,她要不为点啥一个大姑娘跟着流放到这穷山恶水?总不能是为你上头那个二哥吧,还不是瞧上女婿了?”
“还有那个姨娘,说得那些酸话,还以为我听不出来?看她对那小姑娘的样,那不是打着那主意是什么。”
何三姑觉得这些事,魏家那个女人肯定没教过自己姑娘,她肯定要好好说道说道。
“我告诉你,他们要是提你也别答应,这妾室不是妾室亲戚不是亲戚的算什么事。我可不答应,你现在也是有人给你撑腰的。”
何三姑想着女婿的亲娘不过是妾室,姑娘头上俩个婆婆,她就难受。
“娘放心,那小姑娘就是见得人少,你家女婿这么优秀还不能有几个爱慕得小姑娘了,不过她很规矩,平时都不会往你女婿跟前凑。”
要不是看孙妙雪虽然是暗恋,也从没做什么出格的事,魏林夕也不可能这么淡定。
而且据她观察,经过她这段时间的不断洗脑,不断洗脑,这姑娘现在陷入了矛盾阶段,等过几天再给她加把火就差不多了。
谁还没一个青春年少的时候,不能人家悄悄暗恋一下就一棍子打死。
“女婿是女婿,但他上头有嫡母又有亲娘,他就算不愿意,到时候两层孝道压下来,有你哭得时候。”
何三姑还是老思想,当儿子的再厉害还能厉害过做父母的?
魏林夕没解释,她觉得现在这个家里,谁都别想做安子珝的主,他要是不愿意,谁来说破天都不可能。
她以前怎么会觉得安子珝是个纯洁无害的小哥哥呢,明明是个切开黑。
不过,想想还有点小刺激呢。
不过魏林夕还是单纯了,安子珝那不是切开黑,是已经黑透了,只是每天都在扮演一个好人。
“不是娘不信任女婿,到时候她们使点什么下三滥的手段,生米煮成熟饭了你怎么办?还能拦着不让进门?”
何三姑本来不想说这些龌龊法子,但一想,现在说总比到时候自己经历得好。
我们还没煮过饭呢,他要是敢先煮饭,就离婚,以后和别人煮饭也不行。魏林夕在心里悄悄吐槽。
“我知道了,我会小心,也会让你女婿小心的。”
不过她不觉得钱氏或者刘姨娘会做这种事,李氏虽然偶尔小心眼也偏心,但为人还是很正的,不屑于这种方法,也不会允许被人用这种方法。
“行了,你有数就行,哎等你哥和你爹多挣点钱,到时候我们给你补一份嫁妆,你嫁妆在手也有底气。”
日子变得稳定了,何三姑也有心思想以后了,想之前在路上那些艰辛,现在看看也没什么了。
“您别老说穷山恶水,这边虽然生活比不上京城,但只要勤劳也能过下去,而且不缺肉吃,冬天里肉比菜要便宜很多。”
“是吗,那感情好啊,你嫂子一直没能怀孩子就是太瘦了,大夫说要补,可咱们吃饱就不错了怎么补啊,以后啊就让她隔三差五地吃肉,补身体!”
儿子现在有正经事做了,丈夫也能赚点钱来补贴,何三姑对以后的生活充满了信心。
她甚至觉得来黑水城的决定是对的,当初她把家里的地卖掉了,那些人还笑话她呢。
“嗯,等明年春天了再抱养两只小鸡,以后肉蛋都不缺了。”
魏林夕握着何三姑的手,虽然粗糙,但是却温暖。
松树村距离黑水城路远,何三姑一家吃过午饭很快就要往回赶,不过这次却是开开心心的,毕竟都在一个地方,以后还不是相见就见着了。
何三姑这次拜访,倒是牵动了安家其他几个女眷的伤心事。
不管是为了什么原因,魏林夕的娘家人搬来黑水城了,以后离得近常来常往。
可是她们的娘家人,仍旧是几千里远,想见一面难上加难。
更别提,当时抄家流放得时候,家里人都是避之不及,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,可是这也太令人寒心了。
想想就忍不住落泪。
这样一比,什么家世什么出身,还都不如魏林夕乡下的养爹养娘。
于是这一天之后,魏林夕收获了许多或羡慕,或难言的奇怪目光。
直到钱氏拉着她的手,语重心长地要她好好孝顺何家夫妻。
哪怕不是亲生爹娘也胜似亲生,最起码比她们那些一遇到事就撇得干干净净的家人强。
魏林夕在现代也没什么亲人,就小时候享受过几年爷爷奶奶含蓄的爱,但就算再困难他们也从没想要遗弃她,哪怕是临终前都要尽力去安排她的以后。
所以魏林夕体会不到这种因事被放弃的心酸,但是看看何家人和当时城门口安家没有一个送行的亲戚,觉得钱氏的话很有道理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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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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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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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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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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