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建生自从被魏林夕耍了一次之后,就对魏林夕和安家怀恨在心,但安家都流放了,他要找人报仇就找不到,幸好婚事是成功地退了。
于是在安静了半年之后,林建生就终于又和林老爷的上司家的女儿定了亲事,并且两家约定挑一个十月里的好日子将亲事给办了。
为了这门婚事,林家提前半年就开始修葺屋子,就是为了给新媳妇体面。
林建生的书房也在修葺之列,他的东西要暂时搬到另一间厢房里,结果就在下人们收拾东西的时候,居然收拾出来了一些书信。
是从前和安雨欣的往来通信。
这些信件都是两家长辈看过的,也没什么过分的东西,多是谈论一些风土人情和城中趣事,信都是丫鬟小厮们代笔的,也未曾署名,就是被人看见也没什么。
小厮侍墨拿着这些烫手山芋拿不定主意,就去找林建生,结果一句烧掉就决定了这些东西的命运。
“侍墨小哥儿这是去哪里?”
一位穿着青色棉衫的青年迎上来笑着问道。
他的穿着并不比作为小厮的侍墨好多少,不过长得却是面冠如玉,比林建生还要俊美几分。
“二公子啊,公子让我将这些都烧了去。”
侍墨的态度很随意,扬了扬手里的东西。
“都退了亲了,还有这些麻烦,我前边还忙着呢。”
侍墨瘪了瘪嘴,接着抱怨道。
“我倒是闲来无事,不如帮你将这些东西拿去烧掉?”
那男子状似随意地说道。
侍墨想了想,同意了,将东西递了出去。
“那就麻烦二公子。”
嘴上说着麻烦,但态度却恰恰相反。他心里已经认定这位二公子是想办法讨好他家公子,而这些东西也不重要,给了他献殷勤也没什么。
侍墨根本没有发现,在他离开之后,那青年看着手里的东西良久,然后一张张将信纸碾平,折好,塞进了怀里,这才离开。
而在距离林家几十里外的城外镇上,也有一家人正在见客人呢,他们正打算收完这一季的粮食就将家里的土地都卖掉。
然后去黑水城找闺女(妹妹)。
远在黑水城的魏林夕接连打了三个喷嚏,她明明健康得很,绝对不是感冒,那就是有人在想她,或者在骂她了。
“三嫂,这样可以吗?”
安雨欣举着一根地瓜叶问道。
“可以可以。”
魏林夕揉了揉鼻子,说道。
种的红薯要再过几个月才能收获,但是红薯叶却是可以吃一波了,而且摘掉多余的红薯叶可以还能让红薯的长势更好。
魏林夕又检查了一下土豆的长势,觉得再过一个月应该能够收获了,它比红薯种得要早一点,而且生长周期更短。
就是不知道收获之后,在降雪前能不能再种一波。
其实现在菜园子的蔬菜已经琳琅满目了,吃地瓜叶完全就是因为新鲜,不过味道也不错就是了。
再过几天等菜园子里的菜更多了之后,魏林夕就打算晒菜干了,冬天的蔬菜实在太少了,种在屋里的因为没有阳光长势也不好,还是要晒点菜干存着冬天吃才好。
一切都在往好的地方发展,唯一美中不足的是,他们家土地里的粮食,长势堪忧。
不过这也没办法,因为没有肥料,土地又是才开垦出来的,长势好就奇怪了。
魏林夕去看了两回,感觉可能都不够他们家的口粮,就这还要往军队里交一部分。
他们这些军户和普通百姓不同,普通百姓的粮食要上缴朝廷,他们这些军户相当于是军队财产,土地是军队的,粮食也要上缴一部分。
魏林夕叹了口气,果然,种田还是要专业人士才行,安家就没人是那块料儿。
不过功夫不够,科技来凑,魏林夕打算过两天和家里人商量一下堆肥的事。
粪肥是别想了,没那个条件,但粪肥行不通,还可以用树叶堆肥。
把新鲜树叶在圈外疏松堆积约一米高,不压紧,以便发酵。
在2天至3天后肥堆内温度可达60℃至70℃,以后还可继续堆积新鲜有机肥,这样一层层地堆积,直到高度2米至2.5米为止。
用泥土把肥堆封好,保持温度,阻碍空气进入,防止肥分损失和水分大量蒸发。一般1个半月至2个月就可达到半腐熟状态,经过4个月后就可完全腐熟。
速度快的话这一茬庄稼还能赶得上,就算赶不上也可以用来肥地力,绝对是只赚不亏,最主要的材料易得不费钱。
也不是魏林夕不想在耕种前就堆肥,主要是温度不够,怎么都赶不上耕种前施肥。
魏林夕脑袋里转了好几圈,干体力活她不行,也不可能把庄稼侍弄的和那些老农一样那么精细,所以只能从这些地方上想办法了。
三天后,安家的堆肥事业轰轰烈烈地开始了,地点就选在山脚下,魏林夕也没想过瞒着村里人,只不过他们也不会随意跟风,肯定要看看安家地里粮食的情况。
不过老村长倒是非常感兴趣,从头到尾的参与,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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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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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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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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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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