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的饭菜是魏林夕掌勺,里边有几道是安子珝爱吃的,一家人吃的很开心。
晚上魏林夕躺在安子珝的怀里,问他对于记名的事是怎么想的。
安子珝沉默了一会,轻轻摇了摇头。
“其实我觉得你也不会同意,虽然这算是个好事吧。”
也不知道为什么,魏林夕就是有这样的感觉。
她觉得安子珝从来都没有将嫡庶放在心上,其实有什么她都觉得他没有将安家放在心上,他为安家所做的事出发点不过是因为这个时代的宗族观念,让他不得不这么做。
“你觉得?”
“嗯啊,听过女人的第六感吗?”
魏林夕蛄蛹蛄蛹抬起上半身,居高临下地看着安子珝。
“第一次听。”
“嗯,那让你长长见识,有时候女人的第六感是很不讲道理的,就是很准确,尤其是在某些类似你是不是有了外心的时候,所以你要小心一点。”
一只白嫩的小手伸出一根食指在某人的胸前戳啊戳,直将人戳出火来,被人捏住的作乱的指尖。
“嗯,知道了,不会让你有机会在这方面第六感的。”
“算你机智。”
魏林夕重新躺下,继续拱啊拱找了舒服的位置闭上了眼睛。
“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答应这件事?”
安子珝就这么看着魏林夕的睡颜,在她的眼角轻吻了一下,将人搂的更紧,良久才又冒出来一句,声音轻到好像是自言自语一样。
“嗯~为什么啊?”
大概是某人的怀里太舒服了,魏林夕已经处在昏昏欲睡的边缘,只是下意识的回答安子珝。
“因为,我不能认两个人当母亲。”
安子珝在黑暗中睁着眼睛,只能看到床帐,他说完之后怀里的人并没有什么反应,只是那平稳的呼出的热气喷在他的脖颈间,有些暖。
第二天吃过早饭之后,安子珝就要带着魏林夕回安家,何三姑很不舍。
“晚上想吃大哥做的凉皮,给我和林夕留两份吧。”
临出门的时候安子珝主动开口,问魏林夕也惊喜的看过来。
“好好,晚上我们等你们回来吃饭。”
何三姑变脸和翻书似的,高高兴兴的将两人给送出门了。
魏林夕先被送上马背,安子珝才侧身上马,将人牢牢的揽在胸前。
夫妻同乘一匹马,这在民风相对开放的北地不算出格,只是魏林夕还是有些不习惯,不是不习惯一起骑马,而是不习惯骑马。
所以她到现在也没学会骑马,倒是学会的骑驴,就离谱。
不过小毛驴比马矮小的多,还老实,速度也慢,骑上就哒哒的自己走。
而骑在高头大马上总让她有点害怕,简称,有点恐高。
不过还好有安子珝在她身后,让魏林夕安心了不少,只要老实的坐着就行了。
“我们晚上还回来住啊?”
魏林夕靠着安子珝的胸膛,明显将他当做靠背了。
“你不想回来?”
“想啊,可以拥有自己的房间,多好啊。”
安子珝的速度不快,但何家的房里距离城门口不远,很快他们就出城了,视线一下子宽广了起来。
“如果你愿意,可以一直住到搬进新宅子。”
安子珝放慢了速度,魏林夕可以看清楚周围的景色,只是她被安子珝的话惊讶到了,根本无心欣赏那些绿色。
“真的!”
魏林夕惊喜过头,但出口之后觉得自己的态度有点太高兴了,还是做事矜持了一下。
“这样会不会不合规矩啊。”
两只小手放在一起对了对,明明就很想在何家住下去,但还故作矜持。安子珝一下就看出了她的小心思。
“你还在意合不合规矩?”
如果不是在马上,安子珝很想捧着魏林夕这张小脸狠狠的亲一口。
“那当然了,我可是很守规矩的。”
魏林夕不乐意了,她怎么不守规矩了,她很守规矩的好不好。
“好好好,你是最守规矩的了,那就在何家住着吧,住到我们搬进新宅子。”
安子珝的话里似乎带着点深意,但沉浸在喜悦中的魏林夕根本没有察觉到。
虽说出嫁的女儿不该在娘家常住的,容易出现家庭矛盾。
不过魏林夕不是白吃白住的人,生活费交上,平时也会帮着杏花和何三姑干活,他们其实很愿意留她在家里常住。
不说别的,魏林夕来了,家里的伙食上升了不止一个高度,不只是食材上,还有味道上。
何有力虽然会做饭,但四季春会做晚档,何有力总是忙到深夜才回来了,晚饭都不会在家里吃。
何三姑和何老大又有摊子,所以何家一天三餐,早饭几乎都是出去买,午饭随便吃点,晚饭是杏花掌勺。
但杏花的厨艺,饭菜只能说是入口,杏花也很无奈,明明她学烙饼做凉皮挺快的,但就是做饭做不好。
魏林夕来了之后,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问题。
何三姑更是一阵感慨,说是她嫁人之后懂事了,从前在家的时候可是连菜都不会炒。
感慨完了又心疼,要不是家里遭难了,魏林夕也不可能变的这么能干啊,
何三姑说这个的时候魏林夕一阵心虚,也不敢告诉他们其实这身体早就换了个芯子了。
她只能小心翼翼的探出一只小脚丫试探试探,问她是喜欢从前的她,还是喜欢现在的她。
魏林夕没有争宠的意思,只是占了人家的身体,拥有了家人,总想做的更好一点,这样她才心里舒服。
何三姑还以为她是故意这么说,想让人夸她,点了点她的额头,说是现在的好,让她放心。
还是那句话,看到现在的魏林夕,她以后去了九泉之下也能有脸见她亲娘了。
扯远了,不过对于能继续独享一间屋子,魏林夕还是很开心的。
“你画得那些家具我已经找木匠在打了,只是他们有一些地方看不明白,等改天我带你去,你亲自接讲解一下。”
“好,你别看我画出来的东西奇怪,但是很好用的,到时候摆在我们房里,你肯定会喜欢的。”
魏林夕想到她画的沙发,小茶几,还有书柜,衣柜等等,已经想象将他们摆在屋子里的样子了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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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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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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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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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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