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过几天,二老爷就认识了一个年轻后生,是来和他请教堆肥和耕种的。

  二老爷觉得虽然自己在松树村有点名气,但堆肥的事毕竟在松树村也是第一年,怎么就会有人来问了。

  但这后生表现得太过真诚,一向耳根子软的二老爷没两天就放软了态度,和这个人聊上了。

  其实除了农事上的事儿,二老爷和这群老农没有其他共同话题,但和这年轻人却能聊很多。

  聊得最多的是二老爷的理想,他想有朝一日也编纂一册农书。

  勤勤恳恳伺候了一辈子地的老农们听了只觉得二老爷厉害,但这人听了却洋洋洒洒地说了一堆。

  两人就那么蹲在田间地头聊天,和周围的人融为了一体。

  这件事二老爷谁也没说,不是觉得不能说,而是觉得萍水相逢的人,没必要在家里人面前特意提起。

  结果两人都快成忘年交了,家里人还一点都不知道。

  还是有一次魏林夕带着安子珝去收鱼篓,路过自己的田地,往那边多看了一眼,才看到得。

  二老爷就不说,另一个在这农田里可就太突出了,别人穿得都是灰衣短打,他穿得是一身大袖青衣。

  “二叔身边的那个人是谁,你见过吗?”

  魏林夕问一旁的安子明,他天天往外跑,村里来了生人他应该是第一个知道得。

  “好像是外乡人,来找二叔学堆肥,二叔认识。”

  安子明正摆弄他刚刚捡来的树枝,这根树枝又直还没有叉,粗细也刚刚好,是一根天选树枝。

  对着安子明挥舞着树枝,两人渐渐靠近田埂。

  “二叔。”

  魏林夕特意过来打招呼,她一出声,蹲在田埂上的两个人就站了起来。

  本来打完招呼就该走了,但魏林夕不仅没走,反而笑眯眯地站在那里,等着二老爷给她介绍。

  安子明等了会,结果还不走,把树枝收回来左看看右看看,“二叔,这谁啊?”

  “这位是我认识的朋友,无言。这是我三侄媳,和七侄子,子明。”

  二老爷完全没发现魏林夕眼里的官司,还热情地给他们相互介绍。

  “三嫂,子明弟弟。”

  林无言态度恭谦,俯身行礼。

  “这位公子不会姓林吧?”

  魏林夕故作惊讶地问道。

  哦吼,就猜这人不是好人,看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,魏林夕就觉得有点不舒服。

  “是,在下确实姓林,三嫂难道认识我?”

  “嗐,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,哪能认识外男啊,猜得,公子这样的人物合该林,姓林好啊。”

  话都是好话,就是有点阴阳怪气的,二老爷不知内情,没听出来,林无言要是再听不出来可就是蠢了。

  就在他再想说点什么的时候,魏林夕却没给他机会。

  “晚上二叔早点回家,今晚吃炖鱼,我就先走了。”

  说完,魏林夕就带着安子明离开,转身得瞬间脸上得体的假笑就消失了,变得咬牙切齿。

  林无言一看就是想先搞定二老爷,都得到了当爹的赏识了,到时候顺势提出娶安雨欣那不是顺理成章。

  说不定还能提起前边“拒婚”这么一场缘分呢,真是打的好算盘。

  这个林无言,没挑明了就是给他面子了,居然还敢来。魏林夕决定晚上回去告状。

  “三嫂你好吓人啊?”

  魏林夕恨不能在脑海给林无言上了十八般酷刑,想得时候脸色也有点阴沉,倒是吓得安子明离远了两步。

  “嗯?”

  魏林夕转头看安子明的时候还没调整好表情,脸上还阴恻恻的,就吓人。

  “呵呵,我说笑呢。”

  说完安子明迅速的跑了,惹不起还躲不起吗。

  收了鱼篓,里边有两尾鲤鱼,还有几条鲫鱼,魏林夕愉快的决定今晚鲤鱼红烧,鲫鱼炖汤。

  鱼嘛,当然要新鲜的才好吃,所以每次捉到鱼魏林夕很少会留下,除非能养活几天。

  魏林夕将太小的几条鱼都放掉,然后一手拎着鱼篓一手拎着小木桶往家走。

  这小木桶是特制的,不算大还很好拎,专门用来放鱼,里边再放点水,能保证鱼被拎到家的时候还活着。

  初夏天气多遍,刚刚还风和日丽现在就有点阴沉沉的,魏林夕喊住了要跑远去玩得安子明,让他快点回家。

  结果她刚回到家,外边就下起了雨,想到这个时间安子珝也快回来了,不知道有没有淋到。

  说曹操,曹操就到,安子珝策马奔驰在雨中,身上的衣服都湿了,好在淋雨得时间不长,没湿透。

  魏林夕赶紧催着他回房换衣服,而她则是去厨房煮姜汤,结果等她端着姜汤出来得时候,就看到坐在堂屋的林无言。

  “三嫂,又叨扰了。”

  见魏林夕进来,林无言赶紧起身,又是作揖。

  安子珝就坐在他的对面,老神在在地看着这一切。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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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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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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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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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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