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片山脉被称作十万大山,在其中零零散散坐落着上百个大大小小的村寨部落,大的有几千人,小的可能只有百八十人口。
这些村寨部落因为坐落在深山之中,交通不便,所以发展非常落后,跟外界的联系也近乎瘫痪。
而且近十几年来,年轻人几乎都跑到外面去谋生,村寨部落里留守的就只剩下一些老人孩子和女人。
其中最大的村寨叫做“塔寨”,总人口超过八千,但现在还留在寨子里的只剩下不到六千。
塔寨虽然规模比较大,但由于地处山脉最深处,所以发展得非常落后,村子里最“先进”最“现代化”的电器就是几个黑白电视,除此之外就是电灯、电风扇之类的。
至于电脑这种东西,根本不存在。
手机在山里也没有信号。
这里交通不便,发展落后,也可以说这里与世隔绝,民风淳朴,称得上世外桃源。
除此之外,包括塔寨在内的三十六个寨子,七十二个部落,全都有着共同的供奉图腾——钟神!
在这些村寨部落里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,在上古时期,环境恶劣,人类生存艰难,三十六寨七十二部落更是多次濒临灭绝,在这个时候,一尊金光灿灿的巨钟从天而降,落在十万大山,驱邪除魔,庇护人族。
在巨钟上还有一尊神祇,庇佑万民,风调雨顺。
他被尊称为“钟神”。
自那以后,三十六寨七十二部落的人便诚心供奉钟神,以此来换取来年的风调雨顺。
今天,便是一年一度祭祀钟神的日子。
塔寨作为十万大山中规模最大,综合实力最强的村寨,历年来都是祭祀大典的主持者。
这次也不例外。
祭祀大典在十万大山靠近中心处的“钟山”举行。
这一日,三十六寨,七十二部落都派了代表来参加。
各方代表云集于钟山,顿时便让这座山人声鼎沸,热闹非凡。
经过一番流程之后,一个白发白须,脸上画着神秘图案,眼窝深陷的消瘦老者,拄着一根银色的蟒蛇拐杖,佝偻着身子走上台。
他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,脑袋上顶着花里胡哨的帽子。
显得非常神秘。
此人正是十万大山中所有村寨部落共同认可的大祭司,负责钟神的祭祀大典。
大祭司举着拐杖摇晃起来,上面的铃铛顿时相互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。
“嘛咪吽吡叭啵刺啦……”
大祭司口中念念有词,而且伴随着他念动咒语,身上竟然有缕缕青烟冒起,显得很是神秘。
下面的人都看呆了。
突然。
“啊尅苦力猴亚猴笨!”
大祭司以一种奇特的语调重复这一句咒语,并且还手舞足蹈起来。
下面的人全都跪在地上,重复着他的咒语。
“啊尅苦力猴亚猴笨!”
场上气氛变得有些奇怪。
与此同时。
四个人高马大,体格魁梧,如同铁塔般的壮汉,赤裸着上半身,露出古铜色的皮肤和铜浇铁铸一般的肌肉。
抬着两个穿着新衣,化着妆的三四岁小孩儿从后方走出来。
那两个孩子一个是虎头虎脑的小男孩,另一个是粉嘟嘟的小女孩,眨巴着明澈的大眼睛,好奇的四处瞅着,根本不知道自己将会被作为祭品献给钟神。
没错,这一对童男童女,是要给钟神进行活体祭祀的。
每年的祭祀大典,都会从三十六寨七十二部落里选一个童男一个童女献给钟神,一次来保佑十万大山风调雨顺,平安喜乐。
“我的孩子,我的孩子啊!”
一个母亲哭喊着从后方跑过来。
却被人拦下。
她只能无助又绝望的看着自己的两个孩子被送上祭台。
大祭司用牙齿咬破指尖,分别点在两个孩子的眉心。
随后挥舞了一下银蛇拐杖。
“吽!”
“吽!”
众人齐声高呼。
随后大祭司把两个孩子都放进笼子里,带着笼子来到祭台靠近后方边缘。
往下看,是悬崖。
深不见底,宛如深渊。
据说这就是当年神钟从天而降时落下的位置。
每年的祭品,都是要从这里扔下去的。
活活扔下去!
很残忍。
也很不人道。
曾经有一个强盛的寨子叫做“河寨”,人人骁勇,个个强壮。
有一年,祭品选到了河寨寨主刚出生的儿女身上。
河寨寨主非常不乐意,就带头反抗。
结果那一年,十万大山接连出现了无数次诡异的事件,陆续有不少人离奇失踪或者死亡。
河寨寨主也暴毙于家中。
河寨也由此走向落魄,现在排在三十六寨的吊车尾的位置。
人们都说,那是因为河寨寨主激怒了钟神,引发了天谴。
自那之后,便再无人敢干预祭祀活动。
就算极品选中了自己的孩子,也只能自认倒霉。
大祭司用银蛇拐杖吊着两个笼子,伸出了悬崖外。
念动了一串奇奇怪怪的咒语后,将银蛇拐杖向外一甩。
“啊!”
“哇!”
“麻麻!”
童男童女顿时被丢下了悬崖。
“我的孩子,我的孩子啊!!!”
女人顿时目眦欲裂,嚎啕大哭。
其他人却在笑。
因为祭品已经丢下去,代表着未来一年时间,他们的生活会非常滋润。
“你们这些魔鬼,那是我的孩子啊,啊啊啊啊啊!”
女人发疯一般跑上祭台,一把推开大祭司,趴在悬崖边冲着下面不停的哭喊。
大祭司面无表情的摇了摇头,倒也没有发怒。
其他人则嘻嘻哈哈的。
只能说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通。
反正丢下去的不是他们的孩子,跟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呢?
大家甚至觉得女人有点滑稽。
十万大山童男童女祭祀,这都是延续了上千年的传统,被人都行,就他有意见?
惯的毛病!
“孩子,妈妈来陪你们了!”
女人生无可恋,便要纵身跳下去陪自己的孩子。
然而她刚做好预备动作,突然身体一颤,竟然停了下来。
呆呆地趴在悬崖边,似乎看到了什么奇怪的事情。
紧接着。
女人身体开始颤抖。
嘴里也发出怪异的呼喊声。
“嗯?”
大祭司觉察到她的异常,扭头看去。
但无法判断她是因为害怕,还是因为激动。
大祭司眉头一皱,准备上前查看。
但就在此时。
“嗖!”
一道人影突然从悬崖下直冲而上!
那身影修长挺拔,怀里还抱着两个孩子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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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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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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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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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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