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狼每次见了他比大黄还亲热,出去也知道跟在身后保护主人,他没觉得有野性啊。
难道说是他感觉迟钝,不如罗师父这些练武之人?
可是,真要是把小狼放回山野,怎么从心底里不舍得呢?
嘉宝儿睨了罗毅一眼,“罗师父怕小狼,定是做亏心事了。”
别当她不知道,这俩半夜见面的,就在大黄和小狼面前。
小狼和她如此亲密,保不齐罗毅心里有鬼,所以才看小狼不顺眼。
呸。
还要把小狼送走,想得美。
小狼是她护着养大的,以后她要让它保护娘亲和哥哥的。
谁敢给她送走?
谁送走小狼,她就半夜装鬼吓死谁。
再叫他哔哔。
等天气暖和了,她就把八哥和鹩哥放在外面睡觉。
看着吧,这俩半夜偷偷见面的,第二天就会被两只大黑鸟给出卖。
绝对能把他们俩给气死。
到时候可别说没给他们留机会哦。
嘉宝儿得意地眯起眼睛,仿佛已经看见孙曦和罗毅被天上的两只鸟气得跳脚的样子。
从今天罗毅一把捏“晕”鸟儿的举动,他和两只记仇鸟的梁子就算是结下了。
哈哈哈。
等着那俩大舌头鸟,满天空飞着告诉别人吧,“罗师父和曦少爷是断袖,两个人半夜偷偷幽会。”
不用想,它俩绝对会这样说。
村子里的长舌妇不都是这么造谣的吗?
明明听见人家说的是正事,都能编出一些离经叛道的情节。
更何况是和罗师父有仇的鸟,哈哈哈。
于是,陈然和孙曦站在面前,奇怪地看着不知道想起什么,一个人乐得肩膀直抖的嘉宝儿。
村长背着手走过来,很自然地蹲下身子,让嘉宝儿爬到自己的背上,爷孙俩又带着小狼出去溜达了。
自从嘉宝儿答应想办法让村里人过好,这是他们俩每日午饭后的必修课。
环绕村子溜一圈,然后是村子周边的地,再然后是更远一点的山,都有爷孙俩的足迹。
走着走着,村长叹了口气,“当初咱们躲避战乱逃过来,周围村子都不肯收留,只有这个地方乱石遍地,没有人过来开垦,大家才在这里落了脚,”
“住下来以后才知道,难怪这里的地没人要,太贫瘠了,不管种什么都出不来多少东西。村子离镇子也远,想出去干活挣钱都不方便,”
“唉,不行就上山吧,结果眼前这山也不好弄。里面林子密野兽多,不是掉进悬崖了就是被野兽攻击了。后来大家就不敢进去太深,只在附近的山头打打猎挖点药卖,”
“你看,咱们都在这里安家这么多年了,到现在都没找到让大家过好的法子。家家穷的吃了上顿愁下顿,今年冬天要不是你弄来的那些粮食,指不定又有多少熬不过去的呢。”
他也就是碎碎念,并不指望背后的奶娃子会给他什么回应。
每天出来一趟,能有机会自言自语,这让他很轻松。
嘉宝儿趴在村长宽厚的背上,脸颊一直朝向大山的那一边。
尽管是冬天,山上没有了绿色,却并不显得多么荒凉。
反而让嘉宝儿在那山的上空,更清晰地看到了有金光在闪耀。
她的眸子眯了起来。
这山里有宝贝,看那金光的范围,还不是一般的宝贝。
就是不知道是什么,有机会得去探一探。
除了金光,山上面还有各种各样颜色的雨雾。
这些云雾只有嘉宝儿能看见,平常人根本什么都看不到。
就像今天,村长看那山就是灰突突的一片,可在嘉宝儿的眼里,那上空的各种颜色就代表了各种不一样的意义。
比如金色就是宝贝,紫色就是有在里面修仙的兽类,绿色就是有冬天也花红柳绿的地方,比如那水潭。
还有黑色,那就是里面有杀戮。
只不过那杀戮究竟是野兽间的相互撕咬,还是又有人闯进山谷引起的,就不得而知了。
盯着山的上空看了一会,嘉宝儿看那黑色渐渐消散,知道没有危险,便把脸又转了回来。
入目所见,便是这安静的小山村。
远处走来一队人马,村长老远就看清是罗毅带着陈浩大壮等人,还有老胡和村里几个猎户。
“这是要去哪儿?”
村长问。
“村长,罗师父带我们上山打猎。”
大壮高兴地喊起来。
人越走越近,老胡过来道:“罗师父说,过年前带大家多去打几次猎,存点东西好过年。”
自从大有走后,他们都多少年没人领头去打猎,所以都打不到更好的猎物。
今天罗毅一提议,大家兴奋无比。
都知道罗毅武功高强,有他在,上山遇到什么也不用担心。
看见村长和嘉宝儿,老胡下意识地看了眼嘉宝儿。
那失控的野猪和肥美的黄羊,还有拉粮食时候出现的野狼,无处不透着蹊跷。
小嘉宝儿身上有秘密,这秘密能给大家带来任何想要的猎物。
但老胡不想把嘉宝儿牵扯进来,只是个小奶娃子,本事太大会被有心人觊觎,他们得保护她,不能害了她。
仿佛能看清老胡心里的想法,嘉宝儿从村长背后探出头来,对着他甜甜地笑了,“胡叔快点回来,嘉宝儿等您捉兔子吃哦。”
“好,胡叔给嘉宝儿捉兔子,今晚炖给你吃。”
嘉宝儿拍着小手,高兴地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。
一转眼,曦哥哥过来了。
孙曦故意扯了扯她头上的两个小啾啾,看到她气鼓鼓肥嘟嘟的小脸蛋,又弹了她一个栗子,这才哈哈笑着跟了上去。
村长看着一行人上山的背影,问身后的嘉宝儿,“他们这次上山,能打到猎物吗?”
嘉宝儿眨了眨眼睛,“胡叔能捉到兔子。”
其他人就不归她管了,不对,她还要管一个人,就是不要让孙曦打到任何东西。
想象别人满载而归,只有孙曦低头耷脑的样子,嘉宝儿也偷偷地笑了。
果不其然,晚上回来的时候,但凡是去打猎的人,除了孙曦,手里都拿着点什么。
打的最少的也是两只田鼠。
只有孙曦耷拉着脸,一个人空手跟着后头走。
旁边跟着的罗毅想把手里的傻狍子递到他手里,被孙曦甩手扔掉了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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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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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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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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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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