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修真小说>魏娴上官子越>第67章 我爹都四十岁了也没你正经
  上官子越听出了逍遥王妃话中的内疚,心里不免有些惊讶。

  这位姨姨看起来倒是一个明白人。

  完全想象不到,对面那个拎不清的大冬瓜竟是她的孩子?

  不是什么大事儿,夫人不必放在心上。

  上官子越礼貌开口,道:夫人和几位公子有此举,也是出于一片善心。

  子越相信,即便今日跪在街上的人不是子越,夫人和几位公子也不会袖手旁观。

  说罢,又道:更何况,夫人和几位公子也不知道子越的具体目的。

  瞧见子越一头要栽到那花娘的手里,自然免不得着急。

  小兄弟,你今年多大了?

  魏慕华看着上官子越年纪小小,却表现得十分沉稳老道,不免诧异。

  我听我家三弟说,一年前在城东的深巷,是你出手救下了他和妹妹。

  还说你年纪比他小,却武功了得,以一敌多

  说罢,魏慕华还笑了笑:那时候我还不相信,以为他在说大话。

  今日一见,才知是我目光短浅,太过武断了。

  言毕,又道:那花娘在咱们京都城中,是吃得最开的人牙子。

  城中经她手买卖奴仆的人家,不在少数。别瞧着她是个妇人,手段却颇为了得。

  我虽不知小兄弟为何要接近于她,但就冲着你敢以身涉险,便值得我们敬佩!

  公子谬赞了。

  上官子越朝着魏慕华抱拳,道:子越出身江湖,家中祖辈都是习武之人。

  打从两岁起,子越便开始跟着家父家母练武,至今为止已有四年。

  因家父家母素来严格,所以子越的武功还算拿得出手。

  一年前救下这位公子和这位小姐,实属偶然,不必放在心上。

  说罢,想起花娘,又道:至于那花娘,子越接近她确实是有目的的。

  这一次子越奉家父的命下山历练,正巧遇到了一些怪事儿。

  那些怪事儿与这花娘有关,故而便想接近她,好好调查一番。

  上官子越只将自己的身份和接近花娘的原因,说了个大概。

  并没有具体。

  关于身份。

  一是因魏倾华话多。

  一年前的事情,恐怕他早已跟家人说得一清二楚。

  二是因自己的功夫,确实扎眼。

  毕竟这世上没人能像他这样,年仅五六岁,便拥有如此高深的武功。

  上官子越不想自己的身份引起众人的猜测和关注。

  干脆就道明自己出身江湖。

  以他这会儿对逍遥王妃几人的了解

  这一家人进退有度,不是无礼之人。

  只要他主动开口了,他们便不会深究。

  关于花娘。

  事情着实有些复杂。

  上官子越没必要交代得太清楚。

  一是不方便透露太多消息,二是为了逍遥王府这几个孩子的安全着想。

  你今年六岁,却已习武四年

  逍遥王妃看着上官子越身上的伤痕,不免皱眉。

  心疼道:你父亲和你母亲,倒也舍得!

  两岁习武,着实是太早了。

  对于逍遥王妃来说,两岁的孩子还是个糯米团团。

  比暖宝大不了多少。

  有些学走路学得晚的孩子,两岁的时候才刚刚能走稳路呢。

  就连她的三个儿子,也都是七岁那年,才开始跟着请来的师父扎马步。

  两岁

  逍遥王妃不敢想象。

  可这对于上官子越来说,却早已习惯。

  原来

  上官子越在两岁那年,因为一次意外,曾被注入了浑厚的内力。

  小小的他在注入内力后,并没有遭到反噬,反而还能收放自如。

  大人们都说,这是因为他骨骼惊奇、天赋异禀,天生就是练武的奇才。

  打那以后,他便开始了日复一日的习武修炼。

  想到此,上官子越笑了笑,应了句:江湖中人,没那么金贵。

  看着逍遥王妃那满脸心疼,于心不忍的样子,又有些不好意思。

  这么直接的关怀和温柔,上官子越从未感受过。

  于是,忙道:我是家中长子,家父家母对我期望很大。

  早些鞭策于我,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。

  一番话说得又冷静又懂事儿。

  也不知是在安慰逍遥王妃,还是安慰他自己。

  再看向魏慕华和魏思华,又道:我瞧着两位公子步伐沉稳,双目有神,也是练过一些功夫的。

  忏愧!

  魏慕华抱拳,笑道:我习武六年,却只领会了一些皮毛。

  你俩好好说话!

  魏思华是个随意的人。

  瞧见上官子越小小年纪就如此正经,早就不习惯了。

  如今一看魏慕华也跟着拿腔,更是受不了。

  娘啊,这还是个孩子吗?怕不是个小老头吧?

  我爹都快四十的人了,还没这六岁的小子正经呢。

  能够相遇便是缘分!更别说子越还是暖宝的救命恩人了。

  魏思华朝上官子越挑了挑眉,道:小兄弟,你莫紧张,随意些就是。

  别瞧着我们穿得一本正经的,就以为我们不好相处。

  我们家每个人性情都不错,你不用担心!

  说罢,又道:以后你就叫我们的名字吧,一口一句公子的叫着,显得生疏了。

  魏思华指了指魏慕华,道:这是我大哥,叫魏慕华,你叫他慕华就好。

  又指了指魏倾华,说:这是我三弟,魏倾华。

  呃他的本事儿,你已经见识过了,叫什么都行吧。

  高兴了就叫倾华,不高兴了,叫他傻子他都乐意的。

  乐意乐意!

  魏倾华连连点头,道:我恩公叫我什么都行!

  如果能收我为徒,叫我徒儿就更好了,嘿嘿。

  魏思华:

  保持着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,继续指了指暖宝。

  道:这是我家心肝宝贝儿小暖宝。你叫她暖宝吧,宝贝儿是我们叫的。

  妹妹的清誉,得从小开始护起!

  心肝宝贝儿这种称呼,可不能让别人叫了去。

  救命恩人也不行!

  到了最后,魏思华才指了指自己,说了句:我叫魏思华,今年十岁。

  你比我小几岁,就叫我叫我思华兄吧!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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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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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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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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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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