逍遥王大步上前,一把揪住上官轩的衣领:“我警告你,最好别打我闺女的主意。
否则,我必定亲自带兵,踏平你灵剑山!”
上官轩不急不恼,任由逍遥王拽着自己领口:“听闻近两年来,蜀国兵力越发强大了?我还挺期待的。
不过,眼下的我不是还没恍惚吗?等到真恍惚了,魏兄你再看我敢不敢?”
“你威胁我?”
逍遥王半眯着眼,危险地盯着上官轩。
上官轩也不否认,十分坦诚地点了点头:“为达目的,还真得威胁魏兄一次。”
“哼。”
逍遥王冷哼一声,用力把上官轩推开:“有话就说,有屁就放,别在这跟老子称兄道弟!
你们灵剑山门槛高,老子可攀不起!”
打从上官轩刚踏入书房的那一刻开始,逍遥王就知道这老兔子准有事儿。
只是这老兔子一坐下,就先来了个坦白局,一时之间倒给他整不会了。
再加上两个人本就看对方不顺眼,话赶话的,又一个比一个毒舌,话题也就越扯越散。
当然了。
只要不触及到逍遥王的底线,逍遥王倒也不急,就静静看着上官轩表演呗。
但现在上官轩都说到拐暖宝的事儿了,逍遥王哪里还能坐得住?
赶紧让上官轩把屁放了!
臭是臭了点,但好歹放完以后就能滚蛋了不是?
而上官轩呢?
他也知晓自己和逍遥王的关系不怎么样,直接开口让逍遥王配合他,根本就不现实。
哪怕他表明了自己想离开的决心,也说出了自己与温眉的一月之约。
但他和逍遥王就跟冤家一样,得知自己被折磨成这熊样儿,逍遥王不笑死才怪!
反正现在他也走不了,怎么着都得等到约定结束以后。
既如此,逍遥王凭什么要帮他度过剩下的二十天?
让他一直煎熬到约定结束,那不是更好吗?
在上官轩看来,逍遥王绝对能干得出这种事情!
思来想去,他觉得光是表明离开的心意是不够的,还得捏一捏逍遥王的软肋,把威胁摆出来才行。
——我是要走的,一天都不想留。
——但我媳妇儿不走,我没有办法。
——现在我深受折磨,需要帮助。
——看在咱们有共同目标的份上,你拉我一把。
——只要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能过得舒坦些,等约定之期一到,我保证麻溜地滚。
——但你若是不帮我,那我这精神说不定就真恍惚了。
——到时候,为了哄我媳妇儿高兴,我可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情来。
——简单来说,我不好过,你就陪着我一起不好过!
这种想法,说得好听点是无赖,说得难听些,就是臭不要脸。
换作以前的上官轩,是绝对想不出来的,更别说行动了。
但现在?管他的呢!
“魏兄是个聪明人,想必早就看出来,我每天出现在你们面前,都是迫不得已。
以我的性格,我是宁愿一直待在峰首阁,闭门不出,直到约定结束,带着妻儿一起离开。
可我家媳妇儿实在难搞,不仅晚上不让我睡,白天也不让我歇着,非要拉着我出来碍你们的眼!”
上官轩找准了方向,便开始跟逍遥王‘诉苦’。
说到一半,还特地把脸凑过去:“魏兄你看看,看看我这脸色?再看看我这双眼睛?还有我眼白里的红血丝,你看看……”
“滚滚滚!”
随着上官轩靠近,逍遥王的头不断往后仰去,要多嫌弃有多嫌弃。
“你那张脸跟老菜帮子似的,有什么好看?离老子远点,别瞎了老子的眼睛!”
说罢,又用手在鼻子面前扇了扇:“我说,你今天漱口了没?怎么嘴里全是味儿。”
上官轩:“……”
嘴巴一闭,老脸再度发烫。
拳头握得紧紧的,又松开。
此时此刻,他觉得自己的尊严掉到了地上不说,还被逍遥王狠狠踩了几脚!
——忍。
——我一定要忍!
上官轩咬着牙,艰难挤出几个字:“都是睡不好闹的,肝火旺……”
“你是想找个地方睡觉。”
逍遥王把自己的椅子往后挪了挪,跟上官轩保持一定的距离。
上官轩见此,本就千疮百孔的心,又被刺了一刀。
但他假装没看见,把头往外一扭:“是啊,必须得找个地方补补觉。
晚上不能睡就算了,白天总得歇一歇,否则接下来的日子可不好熬。”
说罢,指着逍遥王书房里的罗汉床:“魏兄,我瞧着你这里不错,不如以后我常来?”
言毕,瞧着逍遥王瞬间沉下的脸,立马又道:“我和我媳妇儿的一月之月只剩下二十天!
魏兄放心,二十天一过,我立马带着妻儿走人,一天都不会多待,更别提掳走你家闺女。”
“你确定?”
“我发誓。”
上官轩没有丝毫犹豫:“魏兄,我的心思你是知道的,你的心思,我也明白。
既然如此,那咱们为何不暂时联手?左不过就剩二十天了。
你帮我一把,让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好过一些,我也跟你保证,以后不再让我妻儿下山来打搅你们一家。”
“行。”
逍遥王眉头一挑,应下了。
只是话音方落,又突然来了句:“麻烦离开之前,把银子结一下。”
“什么?”
上官轩微愣,显然没听明白。
逍遥王也不客气,开门见山道:“你家媳妇儿和儿子在我家吃吃喝喝,不用花钱?
住个老破小客栈,一天都还得几十个铜板,更何况是住在老子的王府?”
说罢,逍遥王又道:“上官兄?你今日既把话说得如此明白,那我也跟你讲几句心里话。
你信也好,不信也罢,对你们灵剑山,我和整个魏家,都没有任何兴趣。
国库,我们会自己填充。兵力,我们会自己壮大。百姓,我们会自己守护。
你们灵剑山近千年来,行侠仗义,守卫百姓,压制战乱,平衡四国,蜀国很是感激。
但若因为你们势力强大,便臆想我们蜀国别有用心,那大可不必。”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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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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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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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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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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