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。
虽然在此之前,他们也曾见过对方。
宫里头举办家宴的那一次,魏瑾熔更是在宴席上,以茶代酒谢过上官子越。
可以往碰面,彼此都比较疏离。
不像这一次,有了救命之恩的关系,又有逍遥王一家在中间调和。
他们并肩骑着马前行,倒像是相识了多年的朋友。
哦。
还有魏唯华。
魏唯华年纪小,自是不可能骑马的。
再加上那家伙对外出游玩和见外祖父没什么太大的感觉,只知道跟着姐姐走准没错。
因此,大家伙儿高高兴兴出门时,他正睡得呼呼响。
逍遥王妃见了,便让冬雪和丹秋把他直接抱上马车。
嗯。
抱去了另外一辆马车。
由冬雪跟丹秋俩人照顾着。
用逍遥王妃的话来说,便是:“这孩子的呼噜声震天响,别让他折磨了咱们的耳朵。”
段青黛听了,掩嘴而笑:“只要健康就好,小孩子睡得香是好事儿。”
而暖宝,在暗叹逍遥王妃不愧是亲娘时,也觉得这话说得没错。
她那个弟弟啊,也不知上辈子是个什么货?
难不成是天蓬元帅?
醒着的时候,闹腾得大家伙儿没片刻安宁,让人无可奈何。
这睡着了,又睡得极沉,呼噜声比起猪圈里的猪,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……
随行的人多,这队伍也就长了。
那遥带着二十个王府侍卫,以及二十个羽林军在前头开路。
逍遥王和南骞国五王爷骑着马在后面跟着。
紧随其后的,是魏瑾熔跟上官子越。
魏慕华、魏思华、魏倾华,则跟在魏瑾熔和上官子越后头。
兄弟仨身后,是逍遥王妃等人的马车。
别瞧着眼下段青黛和暖宝她们都是跟着逍遥王妃坐的,但为了能让众人更舒服,逍遥王还是给每个人都安排了一辆马车。
毕竟蜀国到南骞国路途遥远。
这一路上,并不是每一次天黑之前,都能顺利赶到一个城镇,寻到落脚处。
如此,光是能坐人的马车,就一共有十二辆。
每一辆马车里,都有各自的换洗衣物和小物件儿,以及被褥等等。
十二辆能供人休息的马车后头,又是一辆辆拉货的马车。
这拉货的马车共一百三十六辆,每一辆都装得满满当当。
这些东西,有逍遥王府回娘家所带的物品,有魏瑾熔上门提亲的聘礼,还有众人一路上的生活所需。
就连锅碗瓢盆等物,都准备得齐齐全全。
哦。
拉货的马车后面,又跟了十个王府侍卫、十个羽林军、以及八十个暖宝兵。
至于其余的暖宝兵以及南骞国王爷的侍卫,还有随行的婢女,都分布在马车两侧。
从第一辆坐人的马车起,再到最后一辆拉货的马车,两侧都跟着一排人,以便主子随时差遣。
这浩浩荡荡的队伍,像极了一条长龙。
从头见不到尾。
呃……
若不是马车够宽敞够雅致,众人身上的衣裳也都干干净净。
乍一看,这声势浩大的场面,还真有点像逃荒呢?
不过逃荒是没这么欢乐的。
这不?
领头的那辆马车,时不时传来欢声笑语。
暖宝和姜姒君这两个小姑娘,已经在车厢里坐不住了。
她们跑到车夫身边,一左一右坐下。
“哇~暖宝妹妹你看,这路边好多的树啊!绿葱葱的,看着真舒服。”
“姒君姐姐你看那边,那边的山好高啊,都见不到顶!”
“是哦,山上面都是云雾呢~不知道会不会住着神仙?”
“哎!快看那里,那里有条河,河水好清啊?河边还有好多草哦。”
“哎哟喂,车夫大叔,你驾的马车什么时候这么颠啦?以前不这样的!”
“姒君姐姐,你莫不是忘了,这是官道,又不是城内的路。”
“哦哦,对哦?是我错怪车夫大叔了。”
姜姒君挠挠头,不好意思道:“难怪五舅舅和青黛表姐之前要走水路,官道好颠簸啊。”
马车这头,两个小丫头叽叽喳喳兴奋得很。
前面骑马的少年郎们,也久不久会相互聊上几句。
魏思华:“我说三弟,你家小辣椒说她颠得慌,要不让她过来和你一起骑马?”
“二哥,我看你是闲得慌。”
魏倾华瞪了魏思华一眼:“那妮子的性格你还不知道吗?出发前就想骑马。
若不是娘亲劝了两句,她现在早就在马背上了。”
“她是将门之女,骑个马怎么了?”
魏思华一脸坏笑,调侃道:“娘亲不让她骑马,是怕她摔着了。
可如果让她跟你骑一匹马,那不就没事儿了?”
“有事儿没事儿的,你说了算?
我说二哥,你要真闲着没事儿干,就多关心关心自己的事情吧!
兄弟几个,大哥已经定亲了,我这也有口头婚约。
就你……呵呵,也不知道是不是爹爹和娘亲把你给忘了?
我劝你最好提醒提醒他们,别到时候他们连自己有你这个二儿子都不记得。”
这一路远着呢,魏倾华只想姜姒君能消停一些。
譬如现在就挺好的。
只要不闹着骑马,什么都好说。
因此,魏思华调侃他时,他立马就怼了回去。
而这一怼,倒让魏思华有些尴尬。
——好像三弟说得有道理?
——不对!
——除了我以外,不是还有一个没被安排吗?
想到此,魏思华连忙道:“我不急,小强都还没定亲呢。”
“你和小强比?”
凉凉的声音响起,是魏慕华开口了。
他淡淡瞥了魏思华一眼:“你今年几岁,小强几岁?
若小强定亲都比你早,那你就该反思反思,为什么自己排行老二,却落在了最后头。”
“我……咳咳!”
魏思华更尴尬了。
轻咳两声,假装自己不在意:“父母安排的媳妇儿有什么意思?到底是要过一辈子的,得自己去挑自己去选。
我觉得像爹爹和娘这样的就挺好,一个外出游历,一个机缘巧合,彼此暗生情愫,再两情相悦,厮守一生!”
说到这,魏思华竟垂下眸,有些期待起来……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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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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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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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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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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