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连南骞国宫里的太医,都对她赞不绝口。”
说起自己的侄女,逍遥王妃也是很骄傲的。
“这一次她随你五舅舅前来,是因为听说你张叔叔乃蜀国千金一手,特地过来求他指点一二。”
“青黛表姐的医术还真这么好?”
魏倾华有些惊讶:“之前见您读信,说青黛表姐习医,我还以为她就懂得辨别一些草药呢。”
“呵,那你可小瞧她了~我们段家的姑娘啊,一个个都是顶好的。”
逍遥王妃笑看着魏倾华,趁机上了一堂思想教育课:“人活一世,不过短短数十载。
这做人啊,方方面面都得问心无愧,弥留之际方能不后悔。
像你大哥,别人夸他都夸他才高八斗,这是因为他多年来只专研学术。
再像你二哥,学识上过得去,又精通音律,人家除了说他是才子,还说他是个雅人。
还有你青黛表姐!她对医术极其沉迷,尚未及笄,就有小女华佗之美称。
所以啊,咱们学东西啊,要么不学,要么就一定得学精。
只学个半斤八两当半吊子的话,那多没意思?”
“嘿嘿,是是是,娘亲说什么都有道理。
段家的姑娘当然好啊,要不然我们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一个娘亲?”
魏倾华感觉老母亲好像在内涵自己,连忙挠挠头拍马屁。
想起老母亲夸赞起那未曾谋面的表姐时一脸骄傲,又有了比较之心。
小声道:“不过我还是觉得咱们家暖宝最好!
暖宝是样样精通,学什么都有天分,谁都比不上。”
“那是当然~”
逍遥王妃一脸慈母笑:“我的女儿,自然是天底下最好的!”
“娘亲?五舅舅来蜀国作甚?难道是为了四月中旬给皇祖母贺寿?”
魏思华对什么表姐表妹的不感兴趣,倒对那精通音律的五舅舅格外好奇。
“给你皇祖母贺寿是一件事儿,另一件事儿,则是要看一看百宝居。”
逍遥王妃说到此,脸上的骄傲之色更明显了。
“你五舅舅在信中说了,南都那边年前兴起了几道新菜,口味格外独特,你外祖父很是喜欢。
但想要做出那些菜,就必须买齐所需的香料和调味料。
而那些香料和调味料,只百宝居有卖,旁的地方都买不着。
再加上南都去年来往咱们京都城的商客不少,回去后无一不对百宝居称赞。
所以你外祖父他们对百宝居很是好奇,故派你五舅舅前来,看看南都那头是否适合开一家分号。”
“竟是为了百宝居?那五舅舅肯定不会失望!”
毕竟百宝居就是他外甥女开的,能不跟自家舅舅签协议吗?
就是……
自家妹妹也太能了吧?
这才一年半啊,就把百宝居的名气给传出去了?
北国暂且不说!
那是司空将军来过蜀国,亲眼所见百宝居的红火,这才把分号开到北国去的。
但南骞国要来开分号,就真真证明百宝居的名气大了!
“我听爹爹说,五舅舅擅长的是音律,似乎并不擅长经商之事儿。
外祖父想开百宝居分号,怎么会派五舅舅来?”
说到这,魏慕华莫名就想到了几年前见过的三舅舅。
于是,不免笑道:“这一次,该不会也是抓阄决定的人选吧?”
逍遥王妃没说话,只是赞赏地看了自家大儿子一眼。
——恭喜你,你猜对了。
几个孩子见此,哪里还有不明白的?
彼此对视一眼后,皆笑开了怀。
该交代的事情都交代完了,魏慕华几个人便纷纷离开了永乐院。
逍遥王妃目送几个孩子离开后,又掏出书信看了一遍。
南骞国五王爷此行的目的有三。
其一,给蜀国太后贺寿。
其二,占领先机,成为百宝居在南都的加盟商。
其三,则要将段青黛带到蜀国皇宫走一趟。
而这一点,事关重大,逍遥王妃并没有跟孩子们提起。
北国和风月国的心思,南骞国是知道的。
为了能巩固与蜀国之间的关系,南骞国便有了联姻的想法。
当然了。
联姻这说法虽不好听,但南骞国也没有非要逼着段青黛的意思。
只是借着蜀国太后的生辰,先把段青黛带过来瞧一瞧。
若是有缘分,联姻就是自然而然的事儿。
若是没缘分,那也强求不来。
再说了,这只是南骞国的想法。
蜀国皇帝这头是如何想的,谁也不得而知。
不过书信上写了,两国若能再联姻的话,那是最好不过的事儿。
一来,能巩固两国之间的关系,以此让北国和风月国更忌惮。
二来,也能让段青黛这个侄女过来陪陪逍遥王妃,姑侄俩相互照顾,娘家人更放心。
至于魏瑾熔的秉性?南骞国那头是不担心的。
毕竟逍遥王妃嫁来蜀国十几年,看着魏瑾熔长大,最是了解这个太子。
南骞国之前跟逍遥王妃打听过魏瑾熔。
这一次之所以放心让段青黛过来,也是因为知晓魏瑾熔的为人。
否则,莫说是段青黛了,就连一个王爷的庶女,南骞国都不会让其过来。
……
魏慕华几兄弟离开永乐院时,是有说有笑的。
但走到岔路口,想起上官子越这个妹夫,又不免有些发愁。
“大哥二哥?你们真同意子越当咱们妹夫啊?”
魏倾华现在是最纠结的人了。
他既崇拜上官子越,又疼爱妹妹。
以至于一时之间,他都不知该怎么办才好。
“不同意有用吗?”
魏思华叹了口气:“连爹爹都拗不过娘亲,你以为我们能拗得过她?”
“撇开他们现在的年纪不说,其实子越还是挺好的,比咱们兄弟几个都要出众,肯定配得上咱们暖宝。”
魏慕华深思熟虑后,说话最是中肯:“其实……我最大的担心,还是子越的身份。
我们除了知道他是江湖人,又常年在外历练外,别的事情一无所知。
父母如何?兄弟姐妹几人?好不好相与?
若是他家乡甚远,那暖宝以后岂不是得远嫁?”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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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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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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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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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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