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纪最‘小’,却足够自律。
既不会跟着姜姒君胡闹,又不会将自己拘束在习楚晴的闺秀之礼中。
她就是一个普照众人的太阳,又怎么会被别的光照所影响?
该怎么样就怎么样。
在想要走的这条路上,不偏不倚地走着。
上书房一个月有一天的休沐日。
除了休沐日外,暖宝每天都会按时到上书房上课。
无论风吹雨打,从不缺席。
当然,人家的功课也是做得顶好的,绝不敷衍。
这勤快好学的样子,别提多讨老师们喜欢了。
不过等到休沐日的那天,她又完全放松下来。
这一天她不会出门,要在家中陪伴父母兄弟。
更不会再温习功课和练武,只管睡懒觉,逗大猫,玩小狼!
是的。
是狼,不是狗。
随着哈士奇越长越大,它的真实身份也终于瞒不住啦。
都不用阿豹跟暖宝交代,逍遥王就认出它是一匹狼!
还是一匹会装模作样,卖乖讨巧,听得懂人话的虚伪狼!
呵。
要不是因为它还算乖巧,能给暖宝带来欢乐,逍遥王早把它宰了。
宰不着上官子越,难不成还宰不了一头狼吗?
暖宝对小狗变成小狼的事儿,接受得很快。
也就一两秒钟吧。
“难怪它看起来像二哈,原来是头狼啊?
子越哥哥也不怎么样嘛,自己救了头狼都不知道。
秀姑姑,你得帮我记着,等下次子越哥哥回来的时候,我一定要好好笑话他。”
上官子越离开京都城已经快半年了。
他走的时候是五月初,现在已是十月。
前段时间也曾让人送过一封书信回来,跟着一起送来的,还有一些南骞国的特产。
送信的人戴着面具,气质冰冷,寡言少语,却十分讲规矩。
逍遥王一看,就知道这是上官子越身边的人。
到底是别人的儿子,他也不好打听上官子越的下落,更没法回信。
只是问了句上官子越是否安好?
得到肯定的回答后,便谢过送信人,将特产收下。
糯米酒是没有的,那玩意儿重,也易碎。
但虾干、鱼干等海货,却没少带。
逍遥王妃看着这些
自小就吃惯的东西,眼睛像进了沙子一样难受。
“子越那孩子,怕是去南骞国了。”
“何止是南骞国啊。”
逍遥王接过自家媳妇儿的话,感叹道:“那小子年纪小,主意却大得很。
离家好几个月都没回来,恐怕是要把风月国和北国都走一遍了。”
逍遥王有很强烈的预感。
他觉得上官子越这一次远行,跟北国六王爷来蜀国有关。
上一次有人在大半夜潜入王府送消息的事儿,逍遥王可没忘记。
那遥去上官子越的院子时,虽没有发现什么异样,但却诧异于上官子越的镇定。
那种镇定,就连一个大人都未必能有,仿佛一切尽在掌握。
逍遥王不是猪脑子。
听完那遥的回禀后,还有什么是不明白的?
有些事情啊,并非得拿到证明才能得以确认。
彼此心知肚明却又不说破,也不失为一种相处之道。
他身为长辈,总不能跑到上官子越面前将话给挑破吧?
然后再问一问,你为什么给我们传消息?
这不是有毛病吗?
逍遥王想着北国的事儿,丝毫没意识到自己说的话,已经多了几分老父亲的味道。
离家好几个月都没回来?
这不是默认了把上官子越当自家人嘛。
……
逍遥王这个人啊,看着对朝政不上心,实则也是个老狐狸。
他的猜测,自然是没有错的。
上官子越离开京都城后,的确是从南骞国去了风月国,最后到了北国。
北国六王爷跟司空将军莫名前往蜀国丢人的事儿,实在太过突然。
灵剑山可以不插手四国任何一国的内斗,却不能眼睁睁看着天下大乱。
北国既有了动作,灵剑山当然得盯着。
按理说,上官子越是少庄主,年纪还这般小,这种奔波四国的事儿怎么也轮不到他。
可偏偏,又因为他是少庄主,所以必须得经受一些历练。
即便不去调查风月国和北国,也得去做别的事情。
长期在逍遥王府躲清净,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,更会给逍遥王一家惹来麻烦。
既然北国和风月国不安分,那他就亲自去看看。
……
司空的动作还是很快的。
北国皇城的百宝居,已经顺利开起来了。
零售价定得比蜀国还要高两成,但生意却不错。
这可不是司空黑心肝,非要当奸商啊。
是北国皇帝特地要求的。
司空押着货回到北国后,立马就去见北国皇帝了。
北国皇帝虽然独断,护短,但也知道那六王爷是个什么德性。
六王爷的话,十分他只会信一分。
就这一分,还是看在皇家血脉的份上。
这一次北国皇帝让他带头去蜀国,本就是存了心思要让蜀国丢人的。
反正他的名声早就臭了。
不仅是在北国,就连隔壁的风月国,还有稍远一些的南骞国和蜀国,谁不知道?
让他这样的人去干一些没脑子的事情,最合适不过。
即便有朝一日传出去了,北国皇帝也无所谓。
别人只会说北国六王爷是烂泥扶不上墙,说他坏了两国友谊。
至于北国皇帝呢?顶多就是决策失误,将建交的机会给了一个混子而已。
再者,北国六王爷在蜀国闹的动静越大,就越能吸引别人的注意力。
届时,所有人都会讨论北国六王爷野蛮没礼数,又还有谁会在意,他们去蜀国的真正目的?
说白了,北国六王爷就是去吸引火力的。
而司空,才是真正要去蜀国打探消息的人。
因此,即便北国六王爷回到皇城后,连夜就入宫进行了一番添油加醋的回禀,也没少告司空的状。
但等到第二日司空面圣时,北国皇帝还是挺客气的,并没有被六王爷的话所影响。
司空才不管那憨王爷说了什么,只按照自己想好的来答。
将蜀国的经济和军力,都夸大了三倍以上!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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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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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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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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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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