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官子越的问题问得简单又直接。
上官仲景年纪小一些,听不懂。
还以为是自家大哥问他糍粑多不多?
连忙插了句嘴:“不多不多,仲景能吃完~能吃完~”
上官清之笑看了弟弟一眼,便认真应道:“金锭子银锭子外加银票,一共运了十二车过来。”
说着,垂眸想了想又道:“跟去年一样,去年也是十二车。
大哥,你要去看看吗?”
“不了。”
上官子越摸摸上官清之的头,道:“今日大哥陪你们。”
“真的!”
上官清之一听,眼睛里都是星光:“正巧,我也有事儿要跟大哥商量。”
“我没事儿商量。”
一旁的上官仲景久不久就找点存在感:“大哥二哥~我负责吃就……唔……”
上官清之伸手糊住了弟弟的脸,只当这家伙不在场。
“大哥,我的身体大概是调不好了,此生都难习武。
但身为灵剑山的孩子,我不想给任何人添麻烦。
前些日子爹和娘亲说让我跟钟爷爷学医,可我想学的,偏偏是花婆婆的毒术。
所以我想问问大哥,我该怎么选?”
“为什么想学毒术?”
上官子越看着自家二弟,问。
“毒术听着不上台面,但关键时候作用大着呢。
花婆婆说,毒这东西,只要不拿来害人,那它便是用来护身的好东西。
我想过了,我不能习武,也不能时时刻刻要你们保护。
毒能在关键的时候护我周全,也能在你们需要的时候助你们一臂之力。”
说着,上官清之又道:“而且……花婆婆年纪大,没个徒弟挺可惜的。
大哥也知道,江湖之中会毒术的人不少,却没一个人能有花婆婆的成就。”
上官清之确实是很想学毒术的。
不过他想学毒术的原因,并不是因为毒术可以自保。
而是他知道上官子越不易。
他太清楚自己这副身子了,习武是绝不可能的。
所以思前想后,便觉得毒术最好。
虽然平常用不上,但到了关键时刻,却能帮到上官子越。
——我们是兄弟啊。
——灵剑山的重担都由大哥担着,我也不能拖后腿。
——至少,以后在大哥需要用到毒术时,他可以有一个完全信任的人。
“那医术呢?”
上官子越又问:“我记得你前几年还说过,想当一个神医。”
“嗯!以前是有过这个想法。”
上官清之面上露出几分为难:“因为从小身体不好,所以就想成为神医,把自己治好。
可这两年我看着钟老的身体时好时坏,才发现医者不能自医,就打小这念头了。”
“是吗?我怎么记得不是这么回事儿。”
上官子越认真盯着上官清之的眼睛,道:“你以前想成为神医,是想治病救人。”
“我……”
上官清之嘴巴微张,有些心虚。
他没想到,自己两年前说过的话,大哥还能记得。
没错。
他最初是想学医的。
可医术和毒术比起来,毒术对上官子越来说,显然用处更大。
于是,小声道:“我现在想……想学毒术了。”
上官子越又不是瞎子,哪里能看不出自家二弟的纠结?
不过他也不细问原因,只道:“若拿不定主意,就一起学吧。”
“一起学?”
上官清之一脸错愕,盯着上官子越看。
“医和毒本就是一家。”
上官子越淡然解释:“即便用处分属两个极端,却也是打断骨头连着筋。
虽说自古以来,人人都说前者救人救命,后者害人夺命。
但就像你说的,只要毒不用来害人,它就是好东西。
既然你摇摆不定,为何不将医术和毒术都学了?
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,你学医又学毒,就好比亦正又亦邪。
不管是救人、解毒、还是炼制毒药,你都可将医术和毒术结合到一起。”
“是啊!大哥,还是你了得!”
上官清之听完自家大哥的话,激动得从凳子上站了起来。
“我怎么没有想到将两样一起学了呢?反正钟爷爷和花婆婆都没有徒弟。
我若用心去学,他们一定会尽心来教。到时候不管是医术还是毒术,我都会了!”
——届时,我不仅可以给大哥疗伤、解毒,还能在关键时候给大哥炼毒!
想到此,上官清之顿时觉得自己的人生有了方向。
他再也坐不住了。
说了一句‘谢谢大哥’后,连糍粑都没吃,就急着要去找钟老和花老。
上官仲景看到二哥走了,高兴得连连拍手:“好哦~二哥糍粑我包啦!”
上官子越看了看自家这小弟,竟难得露出了一抹笑容。
他想起自己两岁时,就被迫担起重任。想起上官清之三岁时,立志学医救人。
如今上官仲景四岁了,却能无忧无虑。
跟山里的老虎和老狼追逐一番,就能乐呵一天。
因为多了一口吃的,便能感觉到满足。
真好。
真好啊。
……
上官子越一直在凌云阁待着,直到晌午后才去了大殿。
万丰城保护金的事情,他心里比谁都有数。
如今等的,不过就是证据罢了。
有了证据,方能一网打尽。
只是在寻找到证据之前,他还是得去跟上官轩交代一声。
通气也好,提醒也罢,该上官轩知道的,上官轩就休想躲清闲。
大殿内。
上官子越到的时候,铺租早就清点完了,已经运去地下银库。
上官轩正合上最后一本账簿,并命人将账簿都锁到账簿柜里。
瞧见大儿子过来,疲惫地问了句:“有事儿?”
上官子越十分有礼地作了一揖,便朝那搬账簿的人交代:“账簿留着,人都下去。”
下头人一听,下意识看向上官轩。
见庄主没说话,便赶紧退了出去。
偌大的大殿里,只剩下父子二人。
上官子越拿起总账簿看了一眼,微微皱眉。
“儿子记得,去年的铺租跟今年的差不多,甚至还比今年多了几千两。”
“嗯,没错。”
上官轩点点头:“你记性倒是好得很,去年确实比今年多了几千两。
大概……四千多两吧?”
(4/5)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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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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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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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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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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