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看了看铜镜中的自己,摸了摸两个小红灯笼。
突然就觉得,自己的头不是自己的头,而是自己那几个哥哥的头。
她软塌塌坐在凳子上,无精打采道:“好的吧~那就戴着咯”
——希望我的笔友不要觉得我太中二才好,虽然我自己都认为这样打扮挺奇葩的。
——但是我没办法啊?谁让我有这样的哥哥呢!
说起来也不知是谁带的头?
反正突然就有那么一天,三个哥哥都买了绒花回来给她。
那时候的暖宝对绒花还新奇得很呢,一天一朵轮流戴。
三个哥哥见了,心里头都高兴,隔三差五就给她带些好看的头饰。
绒花买完买珠花,珠花买完买簪子,簪子买完买步摇。
一开始,暖宝是真觉得幸福呀。
姑娘家家,哪里有不爱美的呢?
哪怕她现在还是个孩子,也喜欢看到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头饰任由她挑选呀。
可后来嘛……
也不知三个哥哥抽的什么风?竟开始有比较了?
倘若她头上只戴了一个哥哥买的头饰,另外两个哥哥就会你唱我随,打着配合阴阳怪气。
一个说着:“唉,我这个哥哥当得真是失败啊!精心给妹妹挑选的头饰,结果妹妹根本就不喜欢。”
另一个立马接上:“何止你失败,我这哥哥当得也不好啊!
妹妹喜欢什么样的头饰我都整不明白,瞎买一些她不喜欢的回来吃灰尘。”
若是戴了两个哥哥买的头饰,那剩下的一个哥哥就会直接变戏精。
“暖宝,你为什么戴了他们给你买的簪子和珠花,却不戴我给你买的绒花?
你是不是喜欢那两个哥哥比喜欢我多?我心好痛,好难过,我妹妹不喜欢我了!”
若是三个哥哥买的头饰都不戴呢?那自然也是不行的。
暖宝会直接被堵在路上,看着三兄弟登台唱大戏。
唱一出‘我妹妹不爱我’的大戏。
总而言之,暖宝要多为难有多为难。
特别是魏倾华。
他不像魏慕华和魏思华。
那哥俩大多数喜欢阴着来,暖宝假装听不懂就好了。
可魏倾华呢?他所有的话都是外向的,说得极其直白,还贼会耍泼。
暖宝若是连他的话都装作听不懂,那就只能证明自己的脑子有问题了。
……
今日厨房的早饭送得晚了些。
暖宝吃完早饭后,已接近巳时了。
由于月儿和满园是刚刚才来伺候暖宝的人,所以这一次出门并没有带上她们。
依旧是秀儿和唐定、姜平,跟在暖宝身边。
一行人要出门时,正巧路过前院的正厅。
瞧见一大清早的,正厅里又乌泱泱坐满了人,暖宝不免疑惑。
“秀姑姑,这些人怎么还在呀?他们昨天都待了一天啦,还没回禀完呀?”
秀儿牵着暖宝的手,往正厅里头看了一眼,笑道:“今天的人跟昨天的人不一样。
昨天来的那批人,分掌的都是娘娘的嫁妆,以及几位公子和小郡主在南骞国名下的产业。”
说着,摸了摸暖宝的头,又道:“今天的这批人呀,都是逍遥王府的人。
分掌的是逍遥王府的产业,还有几位公子和小郡主您名下在蜀国的产业。
这两批人,都是两年来一趟,今年来了,明年便不来了,得到后年才来呢。”
暖宝瞪大了眼睛,趁着还没拐出月牙门,又回头看了一眼。
小声道:“今天的人好像没有昨天的人多哟?娘亲比爹爹有钱呀?”
秀儿垂头看了暖宝一眼,脸上的表情仿佛是在说:这不明摆着吗?
不过身为婢女,她还是迂回了一些。
道:“小郡主知道百里红妆吗?当年娘娘出嫁时,就是这么个盛况!
嫁妆延绵百里,一路从南骞国送到蜀国。”
“哇~那么多啊?”
暖宝惊了!
一百里就是五十公里。
这嫁妆从头到尾能排五十公里,那得是多少啊?
当然了,嫁妆自然不仅是房契地契和珠宝之类的东西,也有家具和衣裳、被子,甚至是陪嫁过来的人。
可纵使如此,排上五十公里,也是夸张抱了个炸弹,夸张爆了!
“娘娘能有百里红妆啊,并不奇怪。”
秀儿见暖宝目瞪口呆,便笑着解释:“她是南骞国最小最受宠的公主,上头有两个姐姐六个哥哥呢。
她出嫁的时候呀,不仅是您的外祖父给她准备了嫁妆,就连您那两个姨母六个舅舅,都给她准备了不少东西。
奴婢虽然是在大公子出生以后才来伺候娘娘的,但却没少听丹秋说起当年的盛况。
据说数百年以来,四国还是头一次有这样嫁女儿的。即便是四国的皇后娘娘,那嫁妆也不敌咱们娘娘的一半。”
说话之间,一行人已经到了王府门口。
秀儿抱着暖宝上了马车,这才又小声打趣道:“不过以后等小郡主出嫁了,嫁妆肯定会更多。
届时,莫说是王爷和娘娘,就连蜀国皇宫和南骞国皇宫,恐怕都得给您备上宝贝儿了。
就是不知……咱们家的小郡主呀,以后会便宜了谁?”
——便宜了谁呢?
暖宝听了这话,歪着脑袋想了想,完全没想到自己现在才两岁半。
反正秀儿敢问,她就敢答:“我可以不嫁人呐……”
秀儿一听,正要笑她:哪里有姑娘家不嫁人的?
却听暖宝又来了句:“我直接找个人来入赘咯~”
“咳……咳咳!”
秀儿被暖宝这话给惊到了,差点没让自己的口水给噎死。
“什……什么?小郡主想找人来……来入赘?咳……咳咳!”
“怎么啦?有问题吗?”
暖宝伸出小手给秀儿顺了顺胸口,却依旧语不惊人死不休:“谁规定只有女人嫁男人,不能男人嫁女人啊?”
“啊!咳……哎哟,小郡主~咳咳……”
——原谅我吧,我真的不太行了。
——小郡主的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啊?
——她怎么会知道入赘这个词?还男人嫁女人……老天爷,我发誓,我没教过啊!
(2/5)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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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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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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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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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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