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来,两年前他和阿履离开京都城后,为避免老父亲的‘追杀’,并没有在蜀国过多逗留。
而是一路往北,直奔灵剑山地界,在灵剑山地界开始游玩。
从灵剑山地界到南骞国,主仆俩都很顺利,并没有遇到太大的危险。
常见的都是一些小偷小摸的勾当,这对主仆俩构不成什么威胁。
直到二人游玩至风月国境内。
那时候风月国还没有真正爆发内乱,可整个风月国,却也呈现出风雨欲来的压抑和焦灼。
“你是不知道,那时候的风月国,真是应了那句‘风雨欲来风满楼,黑云压城城欲摧’啊。
我之所以要去风月国,就是因为风月国的诗词歌赋和音律歌舞,是四国之最,那边的才子佳人,也是四国中最多的。
我抱着学习的心态,一路狂奔,满心期待自己的各项技艺能在风月国更上一层楼,也希望能在那里觅得知音。
结果你猜怎么着?我去的时间不对,刚好撞上了他们国家人人自危的时候。
不管去到哪个州府,都能感受到一股令人窒息的压迫。
最倒霉催的是,我和阿履刚到风月国没多久,就因为蜀国口音被抓起来了。
那群龟孙子,非说我和阿履是蜀国派去的奸细,要将我们处死。
嘿,我还真想当奸细,为咱们蜀国出一份力呢,可皇伯伯和爹爹他们也瞧不上我啊。”
魏思华抽空吐槽了两句,也不知是在吐槽蜀国皇帝和逍遥王,还是吐槽他自己。
但很快,他又自己把话题转了回来:“总之那一次啊,我和阿履在地牢待了有半个月。
半个月后,风月国那些人要将我和阿履,还有十来个操着外地口音的人一起处死。
他们将我们关在囚车里,押送到菜市口,那时候我以为我和阿履肯定得把小命给留在那边了。
可谁知,你二哥我命大啊,就在刽子手高高举起手中的大刀要往我脖子上砍时,一个……”
说到这,魏思华的话戛然而止。
他脑海中浮现出一道俏丽的身影,那道俏丽的身影由远而近,脸上挂着光彩耀眼的笑容。
暖宝正听得起劲儿呢。
见魏思华突然没声儿了,连忙询问:“一个什么?
一个貌若天仙的二嫂从天而降?救你于砍头的大刀之下?”
“别胡说!”
魏思华微微瞪了暖宝一眼,伸出手指就敲了暖宝的额头一下。
“是一个……一个玉树临风,明眸皓齿的公子哥儿,武功挺高强的。
他三两下就把那些刽子手的刀给打飞了,然后在众多士兵的手中,将我和阿履救了出来。”
“玉树临风?明眸皓齿?公子哥儿?我怎么有点不信呢?
明眸皓齿是用来形容男子的吗?这个词好像用在女子身上比较多!”
暖宝顾不得揉自己的脑袋,上下打量了魏思华两眼,眼里充满怀疑。
“你这丫头怎么回事儿?满脑子都在想什么啊?”
魏思华被暖宝看得浑身不自在,伸出手指又想给她的脑袋来两下。
暖宝见状,赶紧躲开:“你别动手动脚的啊,小心我跟爹爹娘亲大哥三哥幺弟和所有的亲戚告状!”
说罢,又道:“行吧,你说是公子哥儿那就是公子哥儿了。
可这个公子哥儿为什么救你啊?从那么多士兵的手里救两个‘蜀国奸细’,他对你有什么目的?”
“就是看我顺眼呗,能有什么目的?”
“看你顺眼?”
“昂,顺眼。”
魏思华不敢看暖宝的眼睛,只是把玩着腰间的玉佩,随意道:“一开始我也好奇,我与他并不相识,他为何要救我?
甚至,我还误会他是我们蜀国安插在风月国的眼线,因为无意中认出了我的身份,所以才会出手相救。
可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,我发现他是地地道道的风月国人,与我们蜀国根本没有任何关系。
救我,只是因为匆匆一瞥,正巧看顺眼了而已。”
“哦?就这样?”
暖宝更不信了。
她歪头去跟魏思华对视:“那匆匆一瞥,究竟是看顺眼了,还是看对眼了?
这无亲无故无交情的,就能让他豁出性命去救你了?
你们还相处过一段时间呢?具体怎么相处的,展开来说说?”
“魏娴,你这人真是……”
“天啊!你不会……你不会那啥啥啥了吧?”
暖宝捂住嘴,一脸八卦:“二哥,那个救你的公子哥儿,他是不是有什么怪癖啊?
比如说……那个……龙阳之癖?哎哎哎,别打,你把手给我收回去,我可是会告状的!
嘿嘿,二哥,我这不是关心你嘛?
你说说,有没有可能你的救命恩人其实有点特殊的小癖好?
然后……呵呵……他刚好看到你这一副好容貌,一不小心就被勾了魂……”
“够了!”
“你凶我……”
“没有没有,二哥哪舍得凶你。”
魏思华真是拿暖宝一点办法也没有。
他一脸求饶,还得为自己和‘明眸皓齿’的救命恩人辩解:“崔兄不是你说的那种人,他就是热心肠而已。”
“嗯,外加看你对……看你顺眼。”
“你……行了,顺眼就顺眼吧,别纠结这个了,你还要不要往下听?不听我就回去了!”
“听听听,二哥你继续。”
“崔兄呢,是个习武之人,但对吃喝玩乐这方面,还算精通。
他听说我到风月国的原因后,便带我跟阿履去了礼县,也就是秦致远待的地方。
礼县倒是跟风月国其他地方不同,那个地方并没有山雨欲来的压抑,反倒多了几分令人身心舒适的悠哉感。
老百姓们生活得有滋有味,慢条斯理,文人墨客和才子佳人,齐聚于此,夜夜笙歌。
小小的礼县,自形成一个世界,仿佛外头的事情与他们无关,他们只管享乐。
礼县,那是一个令人无比放松的地方。
我跟随崔兄初到那里时,都被礼县的情况给惊到了。
但也越发高兴,觉得这一趟风月国没有白来。”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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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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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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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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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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