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年我才这么高点,跟个小团子似的,上街的时候被毒蝎子给掳走了,正巧与景山哥哥相识。
后来我们从毒蝎子的老窝逃出来,刚逃到小巷,就撞上了子越哥哥和我爹爹,想起来了没?”
暖宝走到上官子越身边,冲着孟景山道:“景山哥哥,那会儿我爹爹旁边的小男孩,就是子越哥哥啊。
子越哥哥,当年跟在我身后的那几个小孩子,有一个就是景山哥哥。”
“嗯。”
上官子越对此很是淡定,只轻轻点了点头。
而孟景山呢?看向上官子越的眼神,则多了几分意外:“当年跟着逍遥王爷一起,前往马华山捉拿毒蝎子的那个小男孩,竟是子越兄。
难怪方才瞧见子越兄时,觉得子越兄有几分眼熟,原是早在几年前,我们就已经见过了。”
说罢,孟景山又看向暖宝,怎么看,都觉得这个小丫头跟上官子越很是相配。
哪怕小丫头今年才七岁,可她和上官子越站在一起时,真真是像极了一家人。
孟景山突然就不自卑了。
自卑什么?
所谓自卑,是内心深处有所比较,却发现二者之间有一段距离。
所谓比较,是认为自己虽然不如对方,但至少能有机会儿追赶得上对方。
但现在?
呵。
对于孟景山来说,上官子越若是天,那他就是地。
他与上官子越之间,哪里是一段距离的问题?
他们根本不在一个层面,也根本无法比较。
想明白这一点,孟景山瞬间豁达了许多。
再与上官子越和暖宝说话时,心情也轻松了不少。
想着上官子越冒雨前来,必定是有要事儿,所以他也没有久待,稍稍聊了几句,便起身告辞。
暖宝见此,也不留他,只叮嘱他好好歇息,便跟着上官子越一起目送他离开。
待他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,暖宝才又看向上官子越,问道:“你找我有什么急事儿?现在可以说了吧?”
“嗯。”
上官子越轻轻应了一声,看向暖宝:“中午想吃什么?”
暖宝:“???”
她嘴角抽搐了两下,虽然很不愿意相信自己的耳朵,但还是问了句:“你说的要紧事儿,该不会就是中午吃什么吧?”
上官子越眉头微挑:“民以食为天,这难道不是件急事儿?”
“呵呵,你说是就是吧……”
暖宝干笑了两声,心里有几句国粹都要跳到嗓子眼了!
转身回到案桌旁,倒了一杯清茶喝下,这才将那差点脱口而出的粗鄙之语给压了回去。
上官子越见暖宝如此,颇为好笑:“好出来,不逗你了。
我来就是想跟你确认一下,景山兄的全名,是否是孟景山?他是蜀国孟家的子孙?”
“嗯。”
暖宝点头,没想瞒着上官子越:“他是孟家人,但在孟家通敌卖国这件事情上,他这一房都是无辜的。”
“所以……”
上官子越把玩着茶杯盖,深深看向暖宝:“你打算放他一马,留他一条性命?”
“你都听见了不是吗?又何苦再多问我一遍。”
暖宝不答反问,看向上官子越的眼神,意味深长。
以她对上官子越的了解,上官子越绝不是那种咋咋呼呼的无礼之徒。
方才他人未出现声先到,不过是在提醒她和孟景山,有人来了。
而他究竟是什么时候来的?
听了多少内容?
这还用说吗?
人家都已经问到这份上了,那肯定是听了不少啦。
所以,暖宝也懒得演戏,干脆把事情摆到台面上来说好了。
而上官子越呢?瞧见暖宝如此信任他,也没再试探暖宝的话。
只道:“你是个善良的姑娘,他也是个命苦的人,不怪你对他心慈手软。
不过,他终究是孟家的子孙,这是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的事实。
即便现在他心术端正,对你,对蜀国,并没有怀恨在心,但未来如何,谁也无法保证。”
“所以呢?”
暖宝微微蹙眉:“你是来劝我杀了他的?”
“不。”
上官子越摇头:“我是来提醒你,你若想留他一条性命,就千万别把他带回蜀国。”
说罢,垂眸想了想,又道:“让他留在万丰城吧!隐姓埋名留在这里,跟在扬名身边,于你于他,都是好事儿。”
“你……好,我会与他好好谈,让他留在万丰城。”
暖宝不傻,自然能理解上官子越的良苦用心。
上官子越这是担心孟景山以后会反水,从而伤害到她,所以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。
万丰城是上官子越的地盘,入目所及都是上官子越的人。
只要孟景山留在万丰城,那孟景山的一举一动,都逃不过上官子越的眼睛。
而上官子越,也不是那等不辨是非之人。
他虽然会防着孟景山,盯着孟景山,但该培养的时候,也不会有任何的吝啬。
换句话说,让孟景山跟着上官子越,可比跟着她自己强多了。
想到此,暖宝又道:“子越哥哥,我替景山哥哥谢谢你了。
他没了家,也没了亲人,甚至无处可去,现在有你收留他,他也算有了落脚之处。”
上官子越听言,眉头微微一挑,心情又不美丽了。
于是,拿过茶杯喝了口茶,略微不快道:“要道谢让他自己来道谢,不需要你代替。”
暖宝:“……”
——怎么觉得这话怪怪的?
——这家伙莫不是到叛逆期了吧?
——嗯。
——这年纪,确实到了。
小姑娘挠挠头,寻思着自己也没说错什么啊,怎么上官子越脸色有点臭臭的?
思来想去,只能解释为青春期了。
——唉。
——青春期的小子,真是难搞哦。
“子越哥哥,我饿了,中午吃什么啊?要不你给我做面条吃吧?
上次你做的面条我就很喜欢吃,现在还惦记着呢。”
难搞就难搞吧,她惹不起就躲开咯。
直接把话题转移到中午的午饭上,反正民以食为天嘛,吃饭怎么也算得上是一件急事儿了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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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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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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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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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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