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嘛,吃完午饭后,还得画全家福呢。
全家福早点画完早点了事儿,与其大家伙儿各吃各的,吃完再把人号召起来,还不如一起行动呢。
一起吃,再一起午休,午休完直接画画,多方便啊。
第三,则是突发奇想。
前两天南骞国皇帝给她做红烧茄子的时候,她突然想起了现代的盖浇饭!
要说起盖浇饭,那可是很不错的,主打的就是一个方便快捷,性价比高。
什么冬菇滑鸡盖浇饭啦,什么香菇豆腐盖浇饭啦,什么鱼香肉丝盖浇饭啦,想想都要流口水哟!
暖宝这一世虽然出身高贵,日子过得很优渥,但上一世怎么说也是个美食博主。
她对美食的执念,一直都很深。
来到这个世界后,也一直都想开一家酒楼。
只是这几年来,她要忙的事情太多,再加上年龄也小,所以开酒楼的计划就搁浅了。
现如今,随着她慢慢长大,行动也渐渐自由,开酒楼的想法又冒了出来。
不过,以前想开酒楼,一是因为想挣钱,二是一种兴趣爱好。
但现在嘛,只要不跟上官子越比,钱她是不缺的。
既如此,那就做一些平价的东西吧。
像醉仙楼那种动不动一个菜就几两银子的酒楼,她是不想开了。
反正卖方子也能挣钱,实在不行,跟醉仙楼合作一些大菜也可。
再说了,山水涧那边也有不少天价的吃食啊,挣富人银子的生意已经做得够多了。
如果要单独做餐饮买卖,那就做一些老百姓们也能吃得起的东西。
就比如盖浇饭!
种类多,吃不腻。
上菜速度快,不用久等。
份量够大,干体力活的人吃了也能饱!
味道佳,老百姓们再舍不得,久不久也能吃上一回。
而不是像那些高端的酒楼,令人望而却步,一辈子都难得吃上一次。
想真正改善一个国家老百姓的生活水平,可不仅仅是要看国库有多充盈,富人们过得如何纸醉金迷,还得让更多的老百姓们吃得上好味道,穿得上好衣裳,看得起病,买得起药!
像看病买药这种事情,暖宝暂时先不管,交给魏瑾熔和段青黛夫妻俩就是。
但吃上好味道,穿上好衣裳这种实事儿,她想慢慢去做到!
咳,扯远了。
总之,暖宝想开盖浇饭酒楼。
不仅仅是在京都城,而是要像百宝居那样,直接开连锁。
至少在蜀国和南骞国,还有灵剑山地界内,都得有她的盖浇饭酒楼!
这路子嘛,她是要往广的去铺。
所以在行动之前,就得做好调研。
这盖浇饭若是保证好味道的前提下,究竟能不能让众人喜欢?
而太子等人,就是她调研的开始。
红烧茄子盖浇饭?听起来就很不错哦!
这不?
南骞国皇帝愁得都要给儿子们煮‘洗锅水’了,暖宝赶紧把红烧茄子盖浇饭给推出来。
“之前吃外祖父煮的红烧茄子,觉得特别好吃,连汤汁都很有味道呢。
我把汤汁和茄子舀到米饭上拌着吃,那味道简直绝了,我现在想起来都要流哈喇子!
而且吃了那个红烧茄子后,我别的菜都不想吃啦,所以我觉得,今天光做一锅红烧茄子足矣~”
说着,暖宝又摇晃了一下南骞国皇帝的手:“外祖父,您在做红烧茄子的时候,多加一点点水。
这样汤汁多一点,跟着茄子一起拌饭,真的很好吃!”
“真的?”
南骞国皇帝对此表示怀疑。
菜和饭拌在一起吃,这不是吃剩饭剩菜吗?跟猪食有什么区别?
可看着暖宝那张认真的脸,他终是点点头。
“好~既然我们暖宝说好吃,那今天中午就这么做!
不过啊,你和小强可不能光吃一个红烧茄子,那没有营养。
待会儿到了小厨房,外祖父再给你们炖个骨头汤喝。”
“不要了吧?炖汤要好久哦,太麻烦了。”
南骞国皇帝已经当了一上午的‘模特’,够累了,暖宝可不愿让他太辛苦。
于是,沉默了一会儿道:“突然想吃鸡蛋羹了,要不来一些鸡蛋羹?鸡蛋羹也有营养呢!”
“想吃鸡蛋羹啊?”
南骞国皇帝点点头:“好~那就给你和小强,还有你那些表哥表姐们蒸些鸡蛋羹吧。”
至于其他人?
就吃红烧茄子和米饭好了。
好吃,那是他们有口福。
不好吃?也得给他咽下去!
……
这一头,南骞国皇帝和暖宝到了小厨房,正祖孙搭配,干活不累,开始淘米蒸米饭。
另一头,在御花园里,太子则带领着众人,把南骞国皇帝种的茄子摘得干干净净。
正如南骞国皇帝预料那般。
这帮笨手笨脚的家伙,在摘茄子的过程中,竟折断了好几棵茄子树。
尤其是八王爷。
自己面前的茄子他不摘,非要盯着对面的大茄子,说什么要摘就摘大的!
于是,一个大跨步,一个不小心,一个大脚丫。
呵呵。
别说茄子树了,菜地都被踩出一个大坑来。
不过这会儿,倒没人去管这些,只挂着摘茄子。
开玩笑。
他们多久没吃过自家父皇做的菜了?
别说暖宝到达南都那天的面条,也别提当天的家宴!
面条是吃了,但吃得不过瘾啊。
家宴嘛……
南骞国皇帝是亲自下厨了,可他做的菜,只端到了暖宝和上官子越,还有魏唯华跟段雅南的桌上。
至于其他人?只有看的份!
如今好不容易有机会儿吃南骞国皇帝做的饭菜,能不激动吗?
六王爷:“你们说摘这么多茄子做什么?能吃得完吗?”
八王爷:“能吧,我太久没吃父皇做的饭菜了,感觉待会儿能吃八碗饭!”
三王爷:“就是吃十八碗,也用不着这么多茄子吧?不得来点别的菜?”
太子:“说到别的菜,我倒想吃父皇做的红烧狮子头了。”
五王妃:“我想吃黄焖鱼翅,爆炒凤舌,荷包里脊,百鸟朝凤,还有清炖肥鸭……”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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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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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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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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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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