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有意思。
——看来这事儿八成是真的!
——对了!
——难得暖宝那丫头在灵剑山庄,老夫得找个机会儿考一考她。
——倘若她在医术上真那么有天赋,那老夫岂不是占了便宜,白捡一个好徒孙?
——嘿嘿,到时候啊,老夫一定要亲自教她。
——还要把各种疑难杂症的偏方,以及丹药秘方,全都交到她手里。
——反正她是少庄主的未婚妻嘛,肥水不流外人田。
——至于二公子,能学多少是多少吧。
——哦,还有那三公子,老夫对他都没什么要求,只要不给老夫添乱就成!
对于上官仲景,钟大夫一开始还是有些期待的。
方才在上官子越面前,他之所以要让上官仲景来他这里帮忙,其实有两个意思。
一来,是想培养培养上官仲景。
俗话说,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。
既然上官仲景成日想救治那些野兽,那便让孩子自己去学一些知识。
二来嘛,也是有心要跟花婆婆较量。
谁让上官清之脚踏两只船呢?
既拜他为师,学医术和炼丹术,又要拜花婆婆为师,为毒术和易容术。
好了嘛。
这样一来,他和花婆婆虽然都得到一个徒弟,但却打了个平手,极其没有意思。
若是能把上官仲景这小魔王给收了……
哈哈。
哪怕只教其认认药材,那也算半个徒弟了。
如此一来,还怕花婆婆不认输?
当然。
那是在没有暖宝这个小徒孙之前。
现在有了暖宝,钟大夫自然不靠上官仲景取胜了。
他靠的,是他率先一步吃到大瓜,是他比花婆婆多拥有一个小徒孙!
“哎哟~这一下,阿花可有得气咯。
等老夫把小徒孙的医术和炼丹术摸个底,就立马去找阿花喝茶。
那家伙,跟老夫斗了大半辈子,也该服一次软了。”
钟大夫越想越高兴,满脸都洋溢着大获全胜的痛快。
就连脚下的步伐,也轻快了不少。
他满脑子想的,都是花婆婆被他打败后,那吃瘪的样子。
全然不知道,众人在他沾沾自喜的时候,早已跟暖宝会合。
等他慢悠悠追上来时,整个人都傻了!
——哎呀,这这这……这是在干什么啊!
——老夫的宝贝啊,那都是老夫的宝贝啊!
——停停停,快停手,快停手啊!
钟大夫急得跳脚,站在一旁手舞足蹈瞎比划。
可能是因为太激动了,他脑袋嗡嗡作响,硬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
只能眼睁睁看着上官子越和暖宝带领着众人,在他最珍贵的那片药材区域里大肆采药。
那采药的模样儿,就跟土匪进村似的。
几乎每个人的手里,都没空着。
尤其是上官仲景!
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拿来了一个麻布袋?
这会儿,正拼了命地把草药往麻布袋里装。
暖宝就更不客气了。
别人动手,要么采能入药的叶,要么采能入药的花,要么采能入药的果子。
可暖宝呢?她是连根拔啊!
还专挑有年份的拔。
拔一株草药,她就感叹一句。
“这一株好,壮实,拿回去种的话好存活。”
“这一株也好,瑾熔哥和表姐那里好像还没有这种草药呢,带回去给他们种一种。”
“这株也不错啊,我拿回去种在长乐园里。”
“哎呀,这株好,从叶子到根茎都能用,拿回去处理一下就能煎药了。”
“哎,这玩意儿能安神,很适合祖母,我在医书上看到过。”
忙不过来时,人家还会让上官子越帮忙呢。
“子越哥哥,你快来帮帮我,这个太大了,我拔不动它。”
“子越哥哥,你有空吗?借你的手一用!”
“子越哥哥,这株草药的泥好多,你给我扒拉掉一些吧。”
最神奇的是,上官子越有求必应,根本不会拒绝。
让他拔草药,他就拔草药。
让他扒拉泥巴,他就扒拉泥巴。
让他拿东西,他就拿东西。
明明方才进药材山时,整个人都是干干净净的。
可现在再看……
手是泥,脚是泥,就连衣裳上都是泥!
可他不仅不在乎,还跟暖宝有说有笑!
老天爷哟,若非亲眼所见,钟大夫打死都不敢相信,自家少庄主还有这副面孔?
“暖宝姐暖宝姐~”
上官仲景采完了自己面前的草药,又跑到暖宝那头去。
因为他发现,暖宝身后有一大簇黄色的花,生得十分茂盛。
于是,拖着麻布袋过去,虚心请教:“那花儿挺漂亮的,能采不?”
暖宝顺着上官仲景的手指望去,忙道:“那是仙鹤草,能止血能解毒,但现在还不能采,再等等吧。
等到夏、秋季茎叶更茂盛时再来采割,除去杂质后,将其干燥,有大用处呢。”
“真的?能止血?”
上官仲景就缺止血药。
山林里的野兽天天干架,一干起架来,总免不得受伤。
如今一听说这仙鹤草能止血,他眼睛立马就亮了:“行,我记住它了,等夏天或秋天了我再来!”
说罢,又继续环顾四周,小声问道:“暖宝姐,你认识的药材多。
有没有什么药是现在能采,又能止血的?
我得趁着这个机会儿多采些药出去,省得以后钟爷爷又说我打秋风!”
“有啊,那不是。”
暖宝站直身子,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,指着另外一片药材区域里艾草。
“那个叫艾草,现在就能采了,你多采一些。
拿回去晒干后烧成灰,可用来消炎杀菌,止疼止血。”
“好咧,这就去!”
上官仲景听了暖宝的话后,像一头恶狼,朝那边的艾草扑去。
采艾草时,动作那叫一个快啊。
不知道的,还以为他在采茶呢。
暖宝看着上官仲景那样儿,不禁有些好笑。
还跟一旁的上官子越说:“在药材山采药就是方便啊,随后一拔,全是好东西,都不用担心拔错的。
不像出去采那些野生的药材,还得慢慢找~
找到了又要劈野草灌木,光开路都不知道要多久,一天下来都装不满一个麻布袋……”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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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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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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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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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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