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是凉凉道:“你手里有汗。”
语气十分平淡,却又充满了嫌弃。
上官清之:“……”
——原是我想多了。
上官仲景:“……”
——那么冷的天,我哪来的汗?
仔细想想,还是有些不甘。
毕竟去拿大氅,是为了讨好大哥啊。
总不能大哥没哄好,先得罪一波吧?
于是,上官仲景便搓了搓双手,然后朝上官子越那头张开:“没有汗。”
说着,还拿到鼻前闻了闻:“香香的,也不臭!”
结果?
上官子越却将大氅叠好,来了句:“你摸过账簿。”
言毕,再不搭理上官仲景,转身离开了书房。
上官仲景:“???”
他摸了摸自己的脑袋,又看了看身旁的二哥,要多懵圈有多懵圈。
而这时,上官清之已经走到门口,淡淡道:“你不该去碰那件大氅。”
言毕,又意识上官仲景过去。
上官仲景走到书房门口,这才发现自家大哥已经回了睡房。
透过敞开的房门,他能清楚地看见上官子越的一举一动。
——嗯?
——大哥把大氅叠好,放到箱子里了。
——哎?
——大哥在箱子上上了一把锁?
——呃……
——大哥出来了,还把房门关上了。
——等等!
——大哥怎么把房门也锁上了?
——哦。
——我知道了。
——我的手脏。
——我的手有汗。
——我的手摸了账簿。
——我有罪。
——拿大氅这件事情,属实是我不配!
“愣着做什么?继续回去看账簿。”
上官子越把大氅收好,又回了书房。
在经过上官仲景身边时,还低声提醒道:“我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,趁早收了你的小心思。”
上官仲景想去蜀国玩,上官子越如何不知?
说实话,他也想去看看。
自从与逍遥王一家相识,他每年都会去王府小住一阵,都已经成为习惯了。
今年之所以没去,原因有四。
其一,去年他们一家在逍遥王府住得太久,他没脸面再去。
尤其是逍遥王的脸色,他想都不敢想。
其二,家里人的心都被逍遥王一家给俘获了,一旦他去逍遥王府,其他人也会跟着去。
如此,未免也太打扰人了。
其三,万丰城的百宝居分号生意越来越好了。
再加上他曾有意误导外界,让众人都以为百宝居的东家是灵剑山庄。
因此,最近这一年多,万丰城多了不少外来人。
那些人虽然不敢在灵剑山境内造次,也不敢对百宝居动手,但在金钱的诱惑下,他们依旧虎视眈眈。
况且,北国那头越发不安分了。
光是偷摸潜入南骞国和蜀国的人,这一年来就有好几拨。
虽说那些人最后都被南骞国和蜀国抓获,但上官子越还是认为,北国怕是有大动作。
当然了。
北国的士兵想不动声色就途经灵剑山,到达蜀国,这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但如果对方走另外一条路,从南骞国直接打到蜀国去呢?
要知道,灵剑山虽然夹在南骞国和蜀国中间,对蜀国起到一个保护的作用。
但蜀国和南骞国,有一部分国土也是紧邻在一起的。
只是那部分国土,既是两国的边境要塞,常年有大量军队驻扎,又是青山延绵,地势陡峭。
想走那一条道,从南骞国攻打到蜀国,也是一件难事儿。
要知道,那条道可不好走。
既要爬山,又要涉水,可以说是寸步难行。
也正因为如此,不管是逍遥王和逍遥王妃回娘家,还是段青黛嫁去蜀国,都会避开那条道,选择途经灵剑山。
可寸步难行,不代表对方就会放弃!
若北国和风月国真的联手,打算攻打南骞国,再从那条道通过蜀国……
那么,在这种情况下,他留在灵剑山境内就是必要的。
灵剑山夹在南骞国和蜀国中间。
若是真起了战乱,他两头都能迅速顾上。
除了以上三个原因外,还有一个原因,是因为暖宝。
暖宝开山水涧的事情,已经被上官轩和温眉知晓。
他担心,若是父母在他离开后,偷偷去了逍遥王府,会不慎说漏嘴,给暖宝惹麻烦。
思前想后,还是留在灵剑山庄盯着父母为好。
一来,自己放心。
二来,暖宝也安全。
当然了。
暖宝开山水涧的事情,并非上官子越透露出去的。
而是上官轩和温眉回到灵剑山后,自己调查出来的结果。
虽说灵剑山产业众多,山水涧又被遗忘了多年,没有人特意提起,他们根本就不可能知道,山水涧原本是灵剑山的产业。
可偏偏,山水涧开业时,阵仗太大了。
不仅生意红红火火,还开在了兰花门附近。
这不得不让上官轩和温眉上心。
因此,他们回到灵剑山庄后,第一时间便喊来了庄内的长老。
开口就问:“当年兰花门在蜀国京都城的选址,是谁敲定的?又是怎么定下来的?可有记录在册?
本尊记得,按照咱们灵剑山的规矩,兰花门方圆五十里,都必须得花钱圈下来。
可这次本尊下山却发现,距离蜀国京都城兰花门不足五里的地方,竟被别人买下,新开了一家青楼。”
此言一出,众长老惊愕不已。
“庄主此言当真?那新开的青楼,就在咱们兰花门不足五里的地方?”
“不可能!五里啊,那得多近?那么近的地方,应当是咱们灵剑山的产业才对!”
“是啊,前些日子老朽才整理过产业册子。
不管是哪个州府,以兰花门为中心,方圆五十里,都是咱们的地和庄子!”
“没错!这是咱们灵剑山数百年前就定下来的规矩,不可能出问题!
除非……除非咱们灵剑山出了吃里扒外的家伙,偷偷把咱们的地给卖出去了!”
“来人啊,来人啊!”
说到吃里扒外,众长老都十分激动。
其中,掌管着产业册子的长老当场喊来一个弟子:“去,快去,去藏册阁走一趟,把蜀国京都城的产业册子给我拿来!”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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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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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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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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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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