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以前子越说,百宝居是逍遥王府开的,我还以为其东家是逍遥王和凤华呢。
没曾想,这真正的东家,竟是暖宝?那丫头也太能了……”
上官轩没搭腔。
相较于其他事情,在暖宝开百宝居这件事儿上,他接受得倒很快。
第一,他对魏家的看法,早就有所改观。
再加上今日从老百姓的口中,也听到了不少魏家的事情。
这让他放下了偏见,学会用一颗平静的心去看待问题。
第二,也确实是亲耳所闻亲眼所见,由不得他不信。
百宝居的伙计,亲自去接头的唐定,还有用红纸包着的账簿。
哪一样不是证据?
第三,‘价高者得’这种经营方式,就是一道前菜。
在得知独一无二绣品和精品店都是暖宝的产业后,上官轩觉得再多一个百宝居,好像也没什么问题?
毕竟留步布庄和精品店的生意也很火爆。
能把这两家店经营得这么好的人,再经营一家百宝居,再正常不过。
第四,逍遥王那家伙太不着调,他是真的不想夸。
可百宝居总号又是真的好,有许多值得他们分号学习的地方,他不得不夸。
行吧。
既然这样,他当然希望百宝居是暖宝开的了。
毕竟,夸老醋缸会做买卖会用人,还不如夸暖宝呢。
夸暖宝会让他心情舒畅。
夸老醋缸?只会胸口堵得慌!
……
这一夜,夫妻俩辗转难眠,各有各的心事儿。
上官轩呢,打脸已经被打麻了。
什么面子不面子的,他早已没心思去想。
真正让他内心挣扎不已的,还是上官家的祖训。
从小到大,上官轩所接受的教育就是如此。
违背祖训,即为不孝。
百年之后,定是无颜去见列祖列宗的。
而温眉跟上官轩不一样。
什么祖训不祖训?她可顾不得。
她满腹心思,都在上官子越和暖宝身上!
暖宝能干,她是知道的。
暖宝的脑子里有很多奇思妙想,买卖做得很有新意,她也清楚。
但她一直认为,暖宝现在的年纪,能把独一无二绣品和精品店做到这等地步,就已经吊打天底下所有的小姑娘了。
不。
不止是小姑娘。
就连那些一辈子经商的商人,还有各大世家的少年郎,都没几个能比得上暖宝。
再加上一个百宝居?
这会不会优秀得有点过头?
温眉的情绪很复杂。
既因为暖宝的优秀而高兴,又因为暖宝太过优秀,又有些沮丧。
身为灵剑山的庄主夫人,不知受多少人的羡慕和敬仰。
可此时,她突然有点自卑。
——本以为自己在逍遥王府里住了这么久,对暖宝也算了解。
——可直至今日我才明白,那丫头有太多太多的惊喜,是我没有发现的。
——暖宝太优秀了。
——优秀到我们灵剑山都得靠她的产业来挣钱。
——这样优秀的小姑娘,我家子越能不能配得上啊?
——虽然我家子越也很出众,天底下没几个孩子能比得上。
——可对上暖宝,我怎么就那么心虚呢?
——蜀国皇室五百年来唯一的一个姑娘啊,本就很难拐走。
——偏偏这姑娘还处处拔尖儿,受尽万千宠爱,什么都不缺……
温眉愁得呀。
翻身一次,要叹三口气。
一夜下来,屋子里都是唉唉声。
直到快天亮,她才重新振作起来。
——暖宝优秀,子越也不差!
——他们俩青梅竹马,旗鼓相当,一有空又总黏在一起,肯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,没得跑了!
——再加上我和凤华的感情如此要好,又这么喜欢彼此的孩子,光凭着这一点,我们上官家就赢了一半!
——等等,不对!
——我和凤华感情好,但轩哥跟老醋缸却……
——不行。
——我得加把劲儿,不能让那两个男人拖了这桩好事儿的后腿!
如此想着,温眉便转身看了看身旁的上官轩。
上官轩感受到温眉的目光,还以为温眉到现在都没缓过来。
于是,柔声道:“你不是一直都很欣赏暖宝吗?现在得知暖宝是百宝居真正的东家,怎么还睡不着觉了?
快眯一眯吧,省得待会儿大家伙儿见你神色憔悴,又得担心。”
“唉……”
温眉听言,叹了口气:“我当然喜欢暖宝了,得知她这么优秀,我心里头也高兴。
只是我越来越羡慕凤华了,她怎么就那么好命?
生了个闺女不说,这闺女还养得如此之好,聪慧能干又暖心。
哪里像咱们家那三个臭小子?除了让我们操心,就是给我们添堵!”
“或许这就是女儿和儿子的区别?你若实在羡慕,那咱们再生个闺女。”
上官轩伸手摸了摸温眉的脸,突然小声建议:“生一个不行,那就生两个,三个,四个!
反正咱们灵剑山家大业大,养得起……”
许是因为大清早的,上官轩有些控制不住。
再加上对逍遥王一家有不同的看法,夫妻俩已经很久没有温存过了。
如今话题突然说到这上面,使得上官轩有些心猿意马。
他大手缓缓往下移。
路过光滑的脖子和日渐圆润而不再明显的锁骨,再覆到一团柔软之上,整个人就像被电了一样。
稍稍用力,再捏了捏温眉胸前的那团柔软,翻身就要覆上。
结果!
啪的一声。
温眉一巴掌就甩了过来,不偏不倚直接打在上官轩的脸上。
紧接着,咚了一声。
上官轩又被温眉踹下床了。
“哎哟喂,我的腰!”
“腰什么腰?你个老不正经的登徒子!”
温眉爬起身,冲着上官轩骂:“我这心里烦着呢,你满脑子都在想什么?
暖心不暖心的,是女儿和儿子的区别吗?”
说着,缓了缓又道:“人家凤华那几个儿子不也养得很好?一个比一个贴心!
就连最小的那一个,都比咱们家的臭小子强……”
言毕,看着上官轩扶腰爬起:“就你这熊样儿,还生闺女呢?
要能生早生出来了,何至于接连生了三个儿子!
要我说啊,我这辈子就是没有女儿命,只能等以后儿子娶了媳妇儿,把儿媳妇当女儿了!”
(我这速度,今晚0点前,来不及更1万字了,你们看完这章先去休息,我自己慢慢写。你们明天早上起床,再刷新一下这章(刷新第1023章),我会把余下欠的6000字补进来!)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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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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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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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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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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