逍遥王妃唠叨完二儿子三儿子,还不忘关心一下大儿子。
伸手抓了抓魏慕华肩膀,皱眉道:“怎么也有点潮潮的?”
魏慕华见此,忙笑着安慰:“娘放心,儿子没着凉,只是今日陪爹去看二弟和三弟练骑术时,不慎被雨水打到了衣裳。”
“都要成亲的人了,还能这般不小心。”
逍遥王妃怼了魏慕华一句,便不再抓着他不放。
反倒瞪了魏思华和魏倾华一眼:“你们怎么不说话?我常常提醒你们,下雨天一定要记得穿蓑衣,你们倒好,竟还能穿着湿衣裳。”
“娘亲,这不能怪我们啊!我和二哥是带了蓑衣的,但老师那头不让穿。”
受了表扬的人就是不一样。
魏倾华今日表现欲特别强,就连跟老母亲辩驳这种事情,他都不怕了。
还搬出皇帝来,句句铿锵:“皇伯伯交代过,魏家的好男儿必须得多吃苦。
若是连淋雨都不能受,以后如何能担得起魏家大业?”
“嗯~这话你皇伯伯倒没说错。”
逍遥王妃一听是皇帝的吩咐,也没再继续唠叨两个儿子。
只是开解道:“你们身为魏家的子孙,既享受了魏家的荣华富贵,就该肩负起魏家的责任。
皇伯伯如此做是为了历练你们,让你们成长得更快一些,你们不能心怀怨怼,知道吗?”
“娘亲放心,儿子晓得!”
魏思华和魏倾华双双垂下头,恭敬应道。
尤其是魏倾华,还多说了几句:“娘亲,您放心吧,您的儿子聪明得很,又不是那种一根筋木头疙瘩。
再说了,皇伯伯交代下来的时候也说得很清楚,不让我们戴斗笠穿蓑衣,是想训练我们在雨天的应变能力,又不是不爱我们不关心我们。
我们都知道皇伯伯的苦心,怎么可能还会怨他?”
“好~算你们懂事儿!”
逍遥王妃笑着拍了拍魏倾华的手臂,便道:“好了,赶紧下去换衣裳吧。”
言毕,又回头看向上官清之:“清之也去换衣裳,仔细着凉了。”
“是,娘亲。”
“是,祁婶。”
几兄弟垂头应了一声,又跟上官轩和温眉打了招呼,这才退了出去。
而他们前脚刚走,逍遥王妃后脚便吩咐丹秋:“命后厨那头给几位公子送几碗姜汤过去,驱驱身上的湿气。
还有,今晚的冰糖炖梨少放些糖,都把咱们小小男子汉给腻着了。”
“是~奴婢这便去安排。”
丹秋笑看了上官仲景一眼,也退了下去。
一旁的温眉见此,立马放彩虹屁:“难为你还记着~说到细心啊,我永远都不及你。”
“初见你时,你可没这么会说话。”
逍遥王妃打趣了温眉一句,便坐下跟温眉喝茶。
温眉开始有一搭没一搭跟逍遥王妃说话,一不小心又把上官轩给忘了。
当然。
上官轩依旧没在意。
此时的他,内心无比震撼!
不仅仅是因为魏倾华得到了二两银子时的高兴样儿,让他意识到逍遥王府的节俭。
更因为逍遥王妃和儿子们的互动,让他有些难以置信。
魏倾华便罢了。
半大的小子,也不是长子,溺爱一些也无妨。
可魏慕华呢?据说都已经十七了,还是逍遥王的嫡长子!
若非亲眼所见,上官轩怎么都不会相信,逍遥王妃居然会在这等小事儿上关心魏慕华。
【衣裳湿没湿?】
【怎么潮潮的?】
【都要成亲的人了,还这般不小心。】
一字一句,皆是满满的母爱,似乎一点儿都不怕把嫡长子给惯娇气了。
还有魏思华和魏倾华,也挺让人另眼相看的。
按理说,冒着雨练骑术,在灵剑山庄是最寻常不过的事情,上官轩本不该大惊小怪。
只是这大半辈子以来,他对皇室中人都没有什么好印象。
乍一听魏思华和魏倾华竟会冒着雨练骑术,莫名就觉得格外罕见。
更别提,蜀国皇帝还说出了这样一番话来。
【魏家的好男儿必须得多吃苦,若是连淋雨都不能受,以后如何能担得起魏家大业!】
短短一句话,道尽了蜀国皇帝的格局。
对了。
还有逍遥王妃。
她开解魏思华和魏倾华的那番话,也让上官轩颇为意外。
怎么说呢?
逍遥王妃这个人,有些复杂。
说她头发长见识短,她又有长远的目光,能认同蜀国皇帝的教导方式,还知道叮嘱儿子不能对蜀国皇帝心生怨怼。
说她有大局吧,上官轩又认为她有些妇人之仁。
魏慕华都十七岁了,她竟还把对方当成孩子一样关心着?
难道她不担心,这样浮现在表面上的关心,会变成一种毒药?稍有不慎,就会把嫡长子给惯软了,难担大任!
不过话说回来……
好吧。
魏慕华能不能担得起大任,上官轩说不好。
但从昨日和今日来看,魏慕华给他的感觉,其实还挺独立挺沉稳的,知礼又睿智。
总之,上官轩在这短短的一个下午里,一次又一次刷新了自己的认知。
并且,他不得不承认,他对逍遥王府,又或者说,对蜀国魏家,开始起了好奇心。
是的。
当所有的事情都出乎自己的意料时,好奇心很难不被勾起。
尤其是这些出乎意料的事情,都是自己亲眼所见,并非从旁人的嘴里听闻,就更让人无法抗拒了。
上官轩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也不去听逍遥王妃和温眉在说什么。
只是想着想着,突然,一道‘喵呜’声从门口传来。
紧接着,又听到上官仲景兴奋喊了一句:“阿豹,你怎么过来啦!”
而随着上官仲景的声音落下,又一道‘嗷呜’声传来!
上官仲景大喜,连忙冲过去:“哈士奇,你也来啦?”
上官轩顺着上官仲景奔去的方向看。
好家伙!
那是什么?
一头花豹?还有一头白狼!
惊得他呀,直接从椅子上蹦起来。
——怎么回事儿?
——逍遥王府怎么会有野兽!
逍遥王妃见此,忙起身道:“上官老爷莫怕,这是我家暖宝的小宠。”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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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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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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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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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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