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太医才将那本《江湖志》翻开,找出灵剑山和还魂丹的记载,拿给逍遥王看。
“你瞧瞧,就是这。”
逍遥王接过《江湖志》大致扫了几眼,越看越肯定了自己心中的答案。
“时辰不早了,你这本书我拿回去看看。”
逍遥王一早就知道,上官子越出身不凡。
江湖人。
两岁习武。
四五岁就下山历练。
小小年纪有着盖世神功不说,性子比大人还要老成。
再加上逍遥王曾经动用了自己所有的力量,也调查不出上官子越的底细,就更能证明上官子越非同寻常。
只是话说回来……
再如何神秘的身份也好,逍遥王都不曾想过上官子越会与灵剑山有关系。
毕竟灵剑山一直是个传说一样的存在。
哪怕他贵为蜀国的王爷,也依旧得仰视着灵剑山。
直到张太医问出口的那两句话。
——你是什么时候跟灵剑山扯上关系的?
——你认识灵剑山的人?
张太医问的问题,让逍遥王对上官子越的身份,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。
等到他拿着《江湖志》回了逍遥王府,细细读完里头的内容。
围绕着上官子越的那一团迷雾,也渐渐散去。
“那小子,怕是灵剑山的后人啊。”
逍遥王将《江湖志》递给了一直陪伴在左右的逍遥王妃,神情有些严肃。
飞龙在天。
若他没有猜错的话,当初在马华寺里,上官子越对阵女魔头时,用的就是此神功吧?
而这飞龙在天,可是灵剑山称霸天下的关键。
若上官子越不是灵剑山的后人,又如何能练就这等绝世神功?
“你还真相信这样的古籍?”
逍遥王妃方才就陪着逍遥王看了一些《江湖志》。
如今听完自家夫君的话,更是接过书来细细翻看了几页。
“阿祁,你也是游历过四海的人,应当知道这世上有很多书籍,都是杜撰出来的。
特别是这些带着传奇色彩的书,可当不得真。”
“若我告诉你,我见过书里写的绝世神功‘飞龙在天’呢?”
逍遥王认真看着逍遥王妃,小声问道。
“什么?你见过!”
“是。”
逍遥王点点头,道:“在马华寺,剿灭毒蝎子的时候。
女魔头武功高强又出手狠毒,就连我都不是她的对手。
那会儿,若不是有子越小子在,恐怕我今日也难以站在你面前。”
说着,逍遥王的眼神开始变得迷离而遥远,仿佛回到了剿灭毒蝎子的那一日。
“一条金色的飞龙,它从天而降,又没入到子越小子的身体里。
明明是一条气势蓬勃的龙,可它却任凭一个孩子操控……”
言毕,再看看桌上的还魂丹,继续道:“还有这些年礼!
人参和灵芝就不说了,光是还魂丹,便已将他的身份明晃晃告知了咱们。
凤华,你且想想,若子越小子与灵剑山毫无关系,又如何能给咱们拿这些东西?”
“但灵剑山素来神秘,从不与外界打交道。
就连世人都说,灵剑山的人孤傲清冷,神龙见首不见尾。
莫说是交友了,就连见上一面或说上一句话,都比登天还难。
可是子越……子越他不是那样的人,他是个好孩子。
虽然性子寡淡了些,却十分沉稳懂事儿……”
“传言有真有假,不可不信,但也不可全信。
更何况,灵剑山本就不是一个邪派啊!
他们神秘归神秘,孤傲归孤傲,却从不做害人之事儿。
相反,他们世世代代都在护着天下百姓,平衡着四国的关系。
如此门派,教出来的孩子又岂会有不好的?”
说着,逍遥王深吸了口气,便将桌上的还魂丹给拿了起来。
道:“罢了!不管他是何身份,都与咱们没有关系。
只要那孩子对咱们没有歹心,那无论他是天王老子,还是街边乞丐,我们都依旧像往常一样待他。
只是这还魂丹,却是万万不能留的,我这就还回去给他!”
逍遥王说着话呢,就要往外走。
一只脚都跨出门槛了,逍遥王妃才喊了句:“等等,不可!”
“怎么了凤华?”
“这还魂丹,怕是不能这么还回去。”
逍遥王妃上前拉过逍遥王:“阿祁,你且想想,子越的父母为何要给咱们还魂丹?
如果说真是想感谢咱们对子越的照顾,那单单是这支数百年的灵芝,就已足够能表达心意。
又何苦要拿出还魂丹这种会暴露身份的宝贝儿来?”
逍遥王妃认真看着逍遥王,冷静分析。
“子越这孩子,素来低调,打从与咱们相识以来,几乎就没怎么提过家人。
咱们从他口中得知的消息,也不过是他出身江湖,是家中长子,所以肩负家族重任。
除此以外,再多的事儿他从来不说。
而灵剑山,又素来神秘,不曾听闻有外人与他们交好。
倘若子越真是灵剑山的人,那他们应该想尽办法去隐瞒身份才对,而不是做一些暴露身份的事情,除非……”
“除非子越小子跟灵剑山没关系,或是灵剑山那头故意要将其身份摆明给咱们看。”
逍遥王也不是个傻子。
媳妇儿话都说到这份上了,他哪里还会有不懂的道理?
“可‘飞龙在天’是我亲眼瞧见的,子越的武功和经历也确实奇特。
而根据《江湖志》的记载,绝世神功和还魂丹都出自灵剑山。
且不管这本古籍的内容,几分真来几分假。
就如同老张说的那般,它既存在,就值得考究。
由此可见,第一种猜测的几率,不大。”
“那就是第二种!子越的父母故意为之……”
逍遥王妃接过了逍遥王的话,道:“可是他父母为何要这么做呢?
难不成,是为了……”
“试探咱们。”
逍遥王深深看了逍遥王妃一眼,道:“若咱们的猜测是对的,子越是灵剑山的孩子。
那么这一切,就不难解释了。”
灵剑山凌驾在四国之上,一直在暗中平衡着四国关系。
他们从来不跟外人打交道,就更不用提与某一国的皇室有所牵扯!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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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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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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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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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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