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看看自己眼前这一身泥巴的上官仲景,更觉得难受不已。
“你怎么又弄成这样了?”
上官轩感觉到大儿子的不适,忙皱眉训斥小儿子。
“不是早就交代过你,不许再去林里玩耍吗?
你若是不愿意习武,那就跟你二哥读书识字去!
天天跑到林里撒野玩泥巴,这像什么话?”
“爹爹~您怎么能骂我呢?您得夸我啊!
要不是我天天去林里玩耍,这小狼崽死了都没人知道。
我这是救狼一命,胜造十七级浮屠!”
长辈们的训斥对于上官仲景来说,向来都是左耳进右耳出的。
他才不管谁气不气呢,只要自己开心就好。
“你们都不知道~这一胎崽子可会抢狼奶喝啦!
一个个喝得又肥又强壮,就只有这一个,总是抢不过。
前些日子去看它时,它还只是瘦弱了些,没受太大的欺负。
这两日再去瞧,我滴娘呀,它的兄弟姐妹都快把它给踩死啦!”
上官仲景越往下说,就越义愤填膺。
“也不知道它爹她娘怎么想的,竟不把它叼走。
就这么任由其他孩子去踩自己的崽子,真是气人!
都是当爹当娘的狼了,还没我这个孩子懂事儿呢。”
“你这小子!说起歪理来倒是一套一套的。”
上官轩对小儿子颇为头疼:“这世上本就弱肉强食,就连动物也是一样。
你当从中学到一些生存之道,好好提升自己。
只有自己强大了,才能真正保护别人,也能不拖父母兄弟的后腿!
而不是一出事儿就找大哥,让大哥来帮你摆平!
你大哥固然厉害,也足够疼你,定会护你一生。
但你若如这狼崽一般,连吃食都抢不到,到头来也只会连累你大哥。”
“可是我不找大哥,还能找别人吗?别人也不会帮我呀!
就像爹爹一样,肯定不会帮我救小狼崽的,只有大哥会救小狼崽。”
上官仲景就像没听见上官轩那些教诲的话一般。
什么弱肉强食?
什么提升自己?
什么不给家人拖后腿?
听不懂听不懂~也不想懂。
他只知道,小狼崽很可怜。
要救小狼崽,就得找他大哥。
如此想着,上官仲景又冲着上官子越道:“大哥,你可得帮我救救小狼崽呀,不能让它死了!”
上官子越:“……”
他依旧坐在椅子上,浑身僵硬。
怀中的白狼崽也跟他一样,一动不动。
看着上官仲景投过来的目光满是哀求和期盼。
上官子越沉默良久后,终是给自家小弟指了一条明路。
把白狼崽还给上官仲景,说道:“抱去给钟爷爷看看。”
言毕,转身就出了大殿,直接往自己的院子飞去。
——真麻烦。
——又得沐浴一番了。
而上官仲景呢?在接到小狼崽后,愣了好一会儿。
直到自家大哥的影子都没了,这才惊喜道:“对啊,我怎么没有想到呢?
小狼崽是病狼,钟爷爷是大夫,我得去找钟爷爷啊!”
知道怎么做以后,上官仲景立即就离开大殿了。
临走前,还不忘气一气上官轩:“大哥好聪明哦!
爹爹,您就不如大哥啦~”
“你这臭小子!”
上官轩又气又好笑,还带着几分欣慰。
看着越跑越远的小儿子,不禁摇头道:“是,我是不如你大哥。
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,这是好事儿啊。”
……
动了下山的念头,上官子越便不打算再在灵剑山久待了。
沐浴更衣后,便亲自去了一趟地下银库,取了一些四国通用的银票出来。
吃晚饭的时候,听说上官子越打算次日就下山历练。
温眉和上官清之、上官仲景,颇为不舍。
不过身为母亲,温眉并没有将不舍之情表露出来。
只是亲自给上官子越舀了一碗汤,叮嘱道:“注意安全,一切小心为上。”
而上官清之和上官仲景呢?
一个恨死了自己是个羸弱之体,不能跟着兄长一起去。
另一个,则巴不得能快快长大,才能下山陪着大哥。
上官轩一直没吭声,只闷头吃饭。
似乎对上官子越即将离家的事儿,没有任何感觉。
直到次日,上官子越前来拜别父母,即将下山。
上官轩才递给了他一个包袱,淡淡道:“给逍遥王府的回礼。”
上官子越微愣,没想到上官轩还有这一出。
——难道爹爹的意思是……
温眉看到父子俩一个不愿多言,一个也不愿开口去问,生怕会引起误会。
于是,连忙在旁解释:“自古以来,礼尚往来方能不失礼于人。
虽然爹爹和娘亲不想你与四国皇室之人交往过密。
也担心外头那些人,会利用你年少心软。
但逍遥王府既对你照顾有加,又给咱们拿了送年货。
那咱们上官家,也没有让你空手再去蜀国的道理。”
以上官子越当日对逍遥王府的维护,上官轩和温眉都不用多想,就知道大儿子去了蜀国京都城后,肯定还会去逍遥王府。
于是,便连夜去准备了一些东西,好让上官子越带去。
“好。”
听了温眉的话,上官子越这才接过了上官轩手中的包袱。
包袱不重,但却让上官子越头一次感受到了寻常人家才有的温暖。
这是他懂事儿以来,第一次看到上官轩和温眉的回礼。
当然了。
往年灵剑山也没收过年礼,自然就没有回礼一说。
今年逍遥王府送的年货,虽然都进了他的院子,但上官清之和上官仲景可没少吃没少拿。
如此,这回礼也是该给的。
可哪怕是这样一件寻常的事儿,依旧让上官子越嗅到了一丝人情味儿。
这样的人情味儿,以前他是不喜欢的。
但如今也不知怎么的,竟有些贪恋了。
上官子越自己并没有准备什么行李。
除了银票外,身上就只有一把佩剑了。
上官轩和温眉猜得没错。
上官子越人还在灵剑山上呢,就已经做好打算要去逍遥王府住了。
逍遥王府里还有不少他的衣物,他着实不用额外准备着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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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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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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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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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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