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尼克不知从哪里翻出一本书,半躺椅子上,十分悠哉。
“半岛就是大陆深入海洋的一部分,比如说瓦兰迪亚的北部,就像牛角一样扎进海洋。”
“奥,这样啊。我看这书上说,我们这里叫埃博半岛。”
“埃博半岛?”林恩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,毕竟自己也是上过大学的人,居然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个词,“锤头!别动,乔伊斯,你不能再出牌了。”
“好,你出吧。”乔伊斯握紧手里的牌。
“那你俩可就输了,嘿嘿,看我连箭。”林恩笑着,把手里的牌一下子都扔了出来。
“这咋玩啊?你下去!”阿曼达有些气恼地把牌扔进牌堆里面,“来,阿西娜,我们三个玩,不带大人了。”
乖坐在另一旁的阿西娜十分惊诧,“不好吧,我还没有看明白呢。”
“那可太好了,就你上。”乔伊斯推走林恩,把阿西娜拽到他的座位上。
晚饭后住宅里的众人有时候懒得出去,又没有什么娱乐活动,于是林恩就把后世无比风靡的纸牌游戏拿了过来,只不过把图案和术语稍加改变。
之前大家晚上还常去城堡中心看看舞台剧,最近则是天天窝在家里玩这“智斗劫匪”,不过面前的这二位一直不是“聪明的劫匪”林恩的对手。
“大人,你知道奥斯蒂港的奥尔斯热村吗?”
“嗯?那个有很多渔民的村子?”
“是的,传说中战士奥尔萨就是在这个村子登陆,带领手下把他们手中的长矛插满整个海滩。”小尼克用力撑开书,“哇!原来在瓦兰迪亚的骑士们来到奥斯蒂港之前,那里竟然是海盗们的天堂。”
“什么书啊?把王国北地的历史说得这么清楚?”
“我也不知道,没有名字,一位老教师送给我的。”
......
“大人,您让我找的那个啤酒花,好像这次带回来的几种植物都不是。”达尔特恭敬地说着。
“漫山遍野的绿色植物,想要精准地找到目标总归不是件容易的事情。”
“算了,交给本大爷吧,”弗纳尔走过来,“林恩,你再和我具体说说它长什么样子。”
“为什么敢这么和男爵大人说话?”达尔特听见弗纳尔的话,有些恼怒。
“没事,达尔特,你先去休息吧。”
“习惯了!习惯了!嘿嘿。”弗纳尔不好意思地挠挠头。
达尔特瞪了弗纳尔一眼,推门离开。
林恩翻开自己的本子,又绞尽脑汁地想了想,把自己脑子里面关于啤酒花的所有的记忆都给丢了出来,“啤酒花喜欢攀援,经常缠绕在树上,还有防腐的作用。”
“你在卖货的时候,顺便在大陆中部的村子找找,说不定已经有村民发现它的作用,但没有用在啤酒的酿造。”林恩写下一段话,“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谚语,‘啤酒花长在柳树中间,就仿佛狼生在羊群’。”
“这样啊?那目标也很明显啊。好,我知道了,明天就带着雇佣骑手出发。”
“去吧。”
送走二人后,林恩也离开书房,他要去看看养蜂人那里的情况,那里产出的东西可是至关重要。
“达尔特,你怎么没去休息。”
“我不累,大人。”
“正好陪我出去一趟。”林恩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诺斯堡外。
“男爵大人,”养蜂人侃侃而谈,“我觉得蜜蜂是所有动物中最聪明的,智力最接近人类,作品是最神圣的,对人类也最有用。它们的生活就像瓦兰迪亚监管的最好的城市,比如加伦城,不,比那还要好,虽然我没去过。”
“哦?继续说。”
“它们在短途旅行时,会跟随领导者并服从指示。它们从花树上带回粘稠的分泌物,并像软膏一样将它们放在在地板和门口。有些蜜蜂制作蜂蜜,有些蜜蜂从事其他任务。”
养蜂人唾沫横飞,“蜜蜂非常干净,它不贪婪,也不会接近血肉或脂肪,而只会接近甜味的东西。它不会破坏他人的成果,而是努力捍卫自己的工作,反对那些试图破坏的人。”
“我知道它们在很努力的生活,要不我们看看蜂箱?”林恩必须阻止面前的这位,再不打断他恐怕他能说到天黑。
“好的,大人。”养蜂人用袖子擦了擦嘴。
“这就是蜂箱,这是我今年用山毛榉木板新造的,还用灰烬和牛粪的揉捏混合物在外面擦了擦,所以味道可能不会很好闻。还要让它倾斜一点,这样外面的风就能吹走蜘蛛网和发霉的东西。”
“幼蜂是吃的这个吗?”林恩指了指地上木盆中的东西。
“对的,这是掺杂蜂蜜的葡萄酒,为了防止它们淹死,我还在上面放了一些叶子。”
“很贴心,那长大的蜜蜂吃什么?”
“捣碎的葡萄干加上大麦面包。”
“吃的也不错,蜂蜡和蜂蜜什么时候收获啊?”
“一年有三次,五月初、夏季还有十月,而且不能一次全部拿走,不然它们会生气,然后不工作的。”
“你对蜜蜂很虔诚,希望你今年能收获满满。”
“借大人您的吉言。”
此时候的蜜蜂会生产两种需求量很大的东西——蜂蜜与蜂蜡,二者各有作用。
蜂蜜是日常食物中的主要甜味来源,当然也有食糖、葡萄干等也可以用于让菜肴变甜。
它也是酿制蜂蜜酒所需的原料,还能用来制作水果蜜饯。
以往北地野外的蜜蜂有很多,但因诺斯堡去年的建设,导致今年春天以来周边很少有蜜蜂出现,因此林恩决定扶持一下养蜂这个行当。
蜂蜜是从蜂蜡中挤出来的,蜂蜡的作用同样不容小觑。
蜂蜡最大的用处在蜡烛,它是此时最亮的燃烧材料,要比普通百姓们使用的动物油脂和灯心草灯要持续得更久,它更清洁、更高效也更昂贵,其产生的光纯净无味。
它还能用作封住信件。
“若是能大规模养蜜蜂,那利润也不会少啊!”林恩叹了口气,“诺斯堡的领地还是小了点。”
“大人!有农民在涧流旁发现了银矿。”一个士兵急匆匆地跑了过来。
“什么?!银矿,快带我过去。”
林恩仿佛看到了漫山遍野的第纳尔在向他招手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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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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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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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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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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