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哪里成!这不合规矩,我还是叫你温大人吧!”其实吧,苏盛是觉得二人还没有熟到那份上。

  “行吧,我觉得叫苏老板也生疏了些,我就叫您盛叔可行?”

  “温大人太客气了!那苏某就托大一次了。”

  “好,我就喜欢盛叔这种性情中人,您家两位小公子和小千金也不错,一看就知道是像了您和婶子,日后必定也是人中龙凤啊!”

  一句话把一家五口都夸了,佩服。

  苏珍珍没忍住暗暗在心里吐槽道:我上次这么无语的时候还是在上次。

  蓝玉沁在旁边尴尬的想捂脸。

  “哪里哪里,我不得不说啊!温大人这个眼光真是顶顶的好!我这几个孩子,都像了你婶子,聪明,乖巧,懂事。”

  “盛叔英雄所见略同啊!我也觉得,我这人啊!优点很多,而最大的优点就是眼光好!要不然怎么能娶到我夫人呢!”

  “是吗?难怪我与温大人一见如故啊!我能娶到你婶子,全靠运气好。哈哈!”

  “盛叔不必太过贬低自己,主要还是因为您为人好,婶子才会愿意选择你!我夫人当年就是看我人好,我才能打败那么多人,抱得美人归的!”

  “没错,这男人啊!如果连对妻子好都做不到的话,那还算什么男人!”

  “就是,温某就看不惯那些打女人和宠妾灭妻的男人!夫人是用来疼的。”

  “温大人所言极是。”

  “我一看盛叔就知道,我们是同道中人啊!酒逢知己千杯少,待会咱们一定要多喝两杯,不醉不散。”

  “苏某奉陪到底!”

  走在两人后面的众人,苏珍珍几人倒是听的津津有味的,云氏和冷美人就有些尴尬了。

  一个脸色通红,左右张望掩饰尴尬。

  一个嘴角抽搐,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,然而衣袖下的拳头紧握着,心里已经决定好今晚要好好招呼某人,让他体验丰富的夫妻闺房之乐了。

  饭厅内,男女是分开两桌的。

  倒不是说温宇也认同女人不能上桌的道理,而是避嫌,男女有别。

  女桌这边都在默默的吃着饭,因为冷美人一看就不是话多的人,云氏跟其客套了几句后,几人都恪守着礼仪吃完这顿饭。

  男方那边就不一样了,已经酒过三巡了。

  “盛叔别介意哈!我们荒城这个地方啊!游商都几年才来一次,没什么好酒招待!这已经是我们城里最好的那家酒水了!”

  “是挺难喝的!”苏盛赞同道。

  “不过没事,我们来的时候带了酒的,你让人去找我们家车夫,让他拿几瓶过来!”

  “哦?盛叔还带了酒?那感情好!来人啊,去取来。”

  “诺!”一个丫鬟福了一下身就离开去后院找大一要了。

  ………

  “嘶!这酒!果然是好酒啊!”

  “哈哈,这是我们家自己卖的,自然是最好的!”

  “一直听表哥说你们家盲盒铺子的好东西多,没想到是这么令人赞叹!这比珍珠酿好喝十倍啊!”

  说完温宇才想起来饭桌上还有一位曹家公子,有点不好意思了起来,这当着人家的面吐槽人家的酒好像不太好。

  “曹公子,抱歉,你别介意,我酒喝多了,有点上头了。”

  “温大人不必道歉,您说的是事实!盛叔家的酒确实是一绝,品种繁多,各有一番滋味。”曹炜尘惶恐地起身行礼道。

  温宇给他面子是看在苏盛的面子上,他可不敢托大。

  温宇可不止是荒城的城主,还是当年京城里有名的小霸王,定远候府世子爷,七王爷的亲表弟。

  如果不是非蓝家千金不娶的话,也不会沦落到发配到这个地方。

  原本蓝家是三皇子外家,但是三年前的瘟疫,蓝家嫡子丰城的城主被问罪后,全家都判了流放。

  温宇为了救蓝玉沁,求家中长辈为他们举行大婚,但是侯爷和侯爷夫人,侯府老夫人都不同意。

  蓝玉沁的家族原本就跟七王爷是敌对的存在,这都要被流放了,那就更加配不上他们家的侯府世子了。

  蓝玉沁当年是京城里众多青年才子的梦中情人,高傲冷艳有才华,世家贵女,在蓝家没出事时,蓝家的门槛都快被踏烂了,一出事,谁也不敢出来说办句话。

  三皇子当时也自身难保,除了求情给蓝家留条命以外,别的都做不了了,没了外家的支持,还被连带受罚,他也彻底的失去了夺位的资格。

  只有温宇,为了她忤逆了家族,求了当时回京的七王爷,为他们主持了婚礼,保下蓝玉沁。

  侯爷恼怒温宇的自作主张,冥顽不灵,让侯府丢脸,直接放话说侯府不认这个儿媳,直言要与温宇断绝关系,让他自生自灭。

  温宇带着蓝玉沁有家不能回,处处受人刁难,他自己无所谓,但是他不忍心蓝玉沁受委屈。

  所以他去找了南凌城,求他帮他安排个差事,让他远离京城任职。

  这就是他一个侯府世子为什么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任职的原因了!

  虽远偏僻,但是当地没有什么势力和世家之类的,上任就不会受委屈不会被欺负。

  “哈哈,曹公子也是个不可多得的明白人,豁达,来!温某敬你一杯。”

  “来,盛叔!喝!”

  “曹公子,你都是大人了,能娶妻生子了!怎么能不胜酒力呢?今日哥哥教你喝酒,来,喝喝喝。”

  最后那桌上除了苏晨曦和苏晨曦两个小朋友还是清醒的,其他三人都醉了。

  …………

  “沁沁,我好像好难受哦,好想吐!沁沁怎么有那么多个你?你…你别晃啊!”

  “沁沁,委屈,难受,要亲亲。”

  “沁沁…沁沁。”

  蓝玉沁看着醉成烂泥的某人,嘴角挂起冷笑:“呵,现在知道难受了?刚才死命喝的时候干什么去了?”

  “不…不能…怪我!怪…怪那酒,太好喝了。”

  “沁沁,要亲亲,要抱抱。”温宇撒着娇靠进蓝玉沁的怀里。

  蓝玉沁没办法,只能伸手搂住他,免得他摔床下去,然后吩咐下人拿来湿帕子,仔细的给他擦拭着脸庞。

  当年她最看不上的就是温宇这种浪荡子弟,斗鸡遛狗,打架闹事,寻花问柳,逃课,胸无点墨。

  所以对他一开始的讨好只觉得反感,后来偶遇的次数多了,才发现,其实他就是个孩子脾气,人很真诚还有点单纯,心计连她都不如。

  谁能猜到,经常逛花楼的侯府世子,其实是个连牵手都脸红的男子呢。

  去花楼仅仅是因为那里有包厢可以偷偷地看话本!顺便气气侯爷…

  明明比她还大两岁,看起来还是跟十几岁的少年似的,但就是这么瘦弱单薄的肩膀,后来为她撑起了一片天。

  清醒的时候总是能把她气的跳脚,淡然不下去,只有睡着了才是最安静的时候。

  “睡吧,明天再收拾你!哼。”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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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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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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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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